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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5561   作者:  日期:2023/9/19

为便于各部门、各乡镇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方案的宣传解读、建立实施等工作落实,助推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的推动。现就瑞丽市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是红十字会在基层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红十字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能,是中国红十字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总会以及省、州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切实加强我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基层红十字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使红十字工作向基层延伸,更好地服务群众,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结合自身实际,起草了《瑞丽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在勐卯街道、勐秀乡、瑞丽农场3个街道、乡镇、农场建立红十字会;到2024年底,全市8个街道、乡镇、农场全部建立红十字会;到2025年底,有条件的村(社区)、学校设立红十字基层组织,村(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归属所在乡镇红十字会。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要求。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红十字会备案,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全市各街道、乡镇、农场和有条件的村(社区)、学校设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实现红十字工作网络全覆盖。各街道、乡镇、农场、学校要按照基层组织“六有”建设标准,全部达标。一是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二是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三是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四是有固定的服务平台。五是有红十字特色活动。六是有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基层红十字会工作职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主要职责: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二是依法开展救灾救助及生命教育工作。三是积极开展红十字服务和活动。四是发展会员和志愿者,收缴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