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政办发〔2023〕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瑞丽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我市畜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农牧〔2022〕3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和市委“四支柱五倍增一标杆”发展思路,推进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以生猪、肉牛为重点发展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提升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促进畜牧业结构调整,提高我市畜产品供给能力。
(二)发展目标。畜牧业市场竞争能力、畜产品供给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0.7万头,生猪存栏9万头、出栏11万头,牛存栏3万头、出栏3万头,家禽存栏90万羽、出栏150万羽,肉蛋奶总产量达1.8万吨以上,建设饲草料加工基地1个,肉牛繁育基地1个,有机肥加工厂1个,全州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50%和80%以上。
二、优化畜牧产业规划布局
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现状,综合考虑畜牧业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优化畜牧产业区域布局,形成集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副产精深加工产业链。
(一)生猪生产区。以勐秀、户育乡为重点。大力扶持规模养殖场扩产增效,兼顾适度规模养殖场建设,以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养殖技术推广、品种改良、动物疫病防控等为抓手,推进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管理水平,优化产业发展组织结构。引导生猪养殖场户建立产业发展信息平台,成立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整合资源,建设集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强化市场风险抵御能力。
(二)肉牛生产区。结合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按照“立足境内、依托境外”的原则,以勐秀乡、弄岛镇、瑞丽农场为重点,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草山草坡、林间草地、灌木草地等资源,积极推广标准化规模、适度规模养殖,在全市范围内支持鼓励养殖母牛、扩大母牛群体,稳固肉牛产业发展基础。加大招商引资,境内外联动,形成集肉牛境内外养殖、进口、屠宰加工、精深加工产业链建设。
(三)家禽生产区。以瑞丽农场、勐秀乡、户育乡为重点,充分利用我市橡胶林地资源,鼓励和支持发展林下禽类养殖,积极探索专业化、规模化、生态化的林下养殖模式。
三、加快构建现代养殖加工流通体系
(一)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加强畜牧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引进优良品种、强化资金扶持,培育一批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立健全猪、牛标准化人工授精改良体系,完善各乡镇牛冻改点建设和技术人员科技培训,加快品种改良步伐,进一步提高良种化水平,提升畜禽良种覆盖率。
(二)强化饲草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利用热区优势,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推行粮改饲、全株青贮玉米、优质牧草种植,提高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率,促进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鼓励和扶持企业建立饲草种植、加工基地,优化饲草种植、加工、销售流通体系建设,推进饲草料专业化生产,提高饲草料品质和供给。
(三)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结合养殖场(户)实际、自身养殖基础设施条件、综合能力,引导养殖场(户)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建立合作社、家庭农场,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
(四)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落实畜禽养殖机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饲草加工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以生猪、牛、家禽为重点,支持企业运用现代养殖设施装备技术,稳步发展畜禽养殖全程机械化、自动化和示范基地。
(五)提高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国家、省和州畜牧兽医应用管理平台学习,全面提升对畜牧兽医行业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应用,推动产业链大数据互联互通,加强畜禽养殖、疫病防治、屠宰加工和无害化处理的监测监管追溯信息一体化闭环管理,逐步实现畜牧业全产业链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构建现代智慧畜牧业。
(六)加快畜禽产品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屠宰场点管理,鼓励和支持屠宰企业建设冷库、分割、冷链运输体系,构建集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
四、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一)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压实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隔离、经营、运输、无害化处理等活动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管理制度,督促指导畜禽养殖主体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清洗消毒、检疫申报、畜禽调运报备、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疫情报告等防控措施,提高经营主体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意识。
(二)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动物防疫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总要求,采取积极防御、系统治理、源头防控。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和人兽共患病监测排查。加强养殖场、屠宰加工厂、无害化处理厂等重点场所监督管理。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户)建设无疫区、疫病净化示范场建设。加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的推广。强化基层兽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市、乡、村三级动物疫病情监测、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屠宰加工、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以及违规调运畜禽及其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快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
(一)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有机肥加工厂,积极培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督促养殖主体建立年度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二)推进农牧循环发展。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制度,合力规划畜禽养殖区,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加强农牧统筹,引导种植大户在田间地头建设粪肥堆沤池,建立种养粪肥供需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验示范和宣传培训,促进粪肥还田,加快推动种养循环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调度重要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分类精准施策。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亲自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建立产业工作专班和专家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乡镇负责做好本地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肉蛋奶市场供应保障,切实加强畜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落实方案,统筹开展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履行计划指导、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协调服务职能,为畜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二)加强政策支持。积极向国家、省级争取中央资金和升级配套项目资金支持,争取将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加强畜牧科技试验示范、品种改良、新技术新品种引进,优化产业品种结构。加大畜牧业信贷投入,创新畜牧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活畜禽抵押贷款等试点,积极开展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养殖业保险,鼓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
(三)加强跨境农业合作。抓住瑞丽市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契机,支持企业到境外建设饲草料基地、肉牛养殖基地;有序推进肉牛、饲草料进口、屠宰、加工产业链建设。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