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丽市人民政府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会 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省州赋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会行政职权事项办理流程的工作方案》《省州赋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会行政职权事项受理审批管理办法》。为便于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德宏片区”)、瑞丽市直有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6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72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8月30日—2023年8月23日,省、州人民政府分批向瑞丽市及德宏片区赋权158项,其中省级事权103项,州级事权5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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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时间 |
数量 |
构成 |
文号 |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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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第1批 |
2019年8月30日 |
55项 |
州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德宏片区部分州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
德政发〔2019〕13号 |
下放德宏片区。要求瑞丽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职权事项的下放和承接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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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第2批 |
2020年10月28日 |
州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赋予德宏片区集中行使行政职权的决定 |
德政发〔2020〕17号 |
赋予德宏片区管委集中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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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第3批 |
2023年8月23日 |
州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德宏片区行使部分州级行政职权事项(第三批)和调整完善原州级赋权事项的决定 |
德政发〔2023〕19号 |
赋予德宏片区管委集中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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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第1批 |
2020年12月6日 |
71项 |
省人民政府关于向各片区管委会下放第一批省级管理权限的决定 |
云政发〔2020〕34号 |
下放(委托)德宏片区管委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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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第2批 |
2022年9月29日 |
32项 |
省人民政府委托各片区管委会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第二批)的决定 |
云政发〔2022〕50号 |
委托德宏片区管委行使 |
目前州政府2019年第一批对德宏片区赋权14项,由市级对应部门承接行使,其余事项144项均由德宏片区管委及挂牌局承接行使,需要充分行使自贸试验区改革自主权,整合德宏片区、市级各职能部门审批资源,理顺承接省州赋权事项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进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德宏片区、市人民政府“区市融合”“区市联动”优势,进一步优化区市营商环境,增强区市发展动力,全面优化调整省、州赋予德宏片区行政职级事项办理流程、整合审批资源、规范审批管理等工作措施,把德宏片区建设成为“环节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成本最低”的改革创新高地。
三、主要内容和核心举措
(一)主要内容:以德宏片区、市人民政府文件,统一优化调整省州158项赋权事项承接部门,明确市级业务部门与德宏片区共同做好省州赋予德宏片区行政职权承接、审批工作。
(二)核心举措:依托德宏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统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有效规范省州赋权事项办理流程。同时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和“区市联动审批”方式,组织市级业务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省州赋予德宏片区行政职权事项。
四、方案的特点
属贯彻落实文件。为优化调整省、州赋予德宏片区行政职级事项办理流程、整合审批资源、规范审批管理等出台的制度措施和工作措施。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