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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22925   作者:  日期:2024/10/9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瑞丽市共接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13件,其中,云环督转〔2024〕172号文第5批次编号为X3YN202405220016(标*重点件)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信访举报件基本情况

云环督转〔2024〕172号文第5批次编号为X3YN202405220016的举报内容为:德宏州瑞丽市弄岛镇芒滚村的一造纸厂多年来排放黑烟,废水直排江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此件为标*重点件。

二、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云环督转〔2024〕172号文第5批次编号为X3YN202405220016的举报件办理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纸厂为瑞丽市博发卫生纸厂,现场核查时,该厂处于临时停产,因该厂处于边境线,疫情期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疫情结束2023年3月复产至2023年8月停产;2024年3月中旬开始投入生产至2024年5月23日上午07:00停产;该厂在用的1台6(t/h)锅炉已临时停用,未发现冒黑烟的情况,锅炉使用木材等生物质材料为燃料,锅炉产生的烟气配套建设了水浴除尘器,生产时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2米的排气筒排放。现场核查发现锅炉引风机与锅炉之间管道未完全密封,水浴除尘器多处有可见裂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情况。另经核实,该厂冥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造纸废水和锅炉除尘废水;造纸废水通过造纸机周围的集水沟收集后排入6个沉淀池循环使用;锅炉除尘废水经3个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经对厂区四周排查,未发现生产废水排口和暗管。检查该厂热罐、粉碎等车间发现存在废水、纸渣“跑冒滴漏”的情况,厂区内外雨水沟有明显可见的纸渣;同时发现生产原料(竹子碎片)露天堆存于厂内,未采取“三防”措施,产生的褐色浸泡废水经雨水沟外排,汇入瑞丽江。二是为防止污染持续,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于2024年5月24日对该厂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查封处理;规范堆存厂区生产原料(竹子碎片),清理至满足“三防”措施的场所;清理厂区内、外雨水沟残余废水,消除污染。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6月11日发函至瑞丽供电局协助对该厂停止供电。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该举报件整改方案,不折不扣地落实纸厂关闭工作。经现场核实,目前,该纸厂已断电、段水,生产原料、生产产品已清除,已不具备生产条件,环境污染问题已彻底消除,完成了整改。

三、交办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

2024年9月28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针对云环督转〔2024〕172号文第5批次编号为X3YN202405220016的举报件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满意度调查,随机走访了12户居民,并填写民意调查表12份,收回民意调查表12份。其中,“满意”12份、“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0份,满意度为100%。

四、公示日期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5日,共7天。

如果对该信访举报件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4143752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