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目的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县(市)级人民政府的一项关键职责,是建立水土把持空间管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和强化农林开发活动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瑞丽市水利局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瑞丽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划定报告》),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二、起草背景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严禁违法违规开垦,科学合理预防水土流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3〕18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要求,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为指导,瑞丽市依法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三、起草依据
《划定报告》编制,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水利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水保〔2023〕2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3〕18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等政策文件,这些文件及法律法规为瑞丽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提供了宏观指导、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
四、主要内容解读
本《报告》主要对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基本概况、划定依据及技术路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结果、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前言:介绍工作任务来源、目的和意义、划定过程等。
基本概况:介绍瑞丽市自然、经济社会、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
划定依据与技术路线:明确划定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批复的相关规划文件等。介绍划定技术路线。阐述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的原则,采用的数据,划定的方法和具体步骤。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结果:阐述划定的方法、过程及成果,复核调整的方法、过程及划定成果,最终形成划定方案。
保障措施:阐述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质量保障和监督等。
附件:划定成果附表、附图和过程附件等。
五、总结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既是落实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的必然举措,也是应对水土流失、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该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为刚性依据,承接新时代生态保护政策部署,同时针对陡坡地开垦加剧水土流失、诱发灾害的紧迫问题开展,既从源头防控水土流失、守护生态安全,又通过科学划定兼顾民生与粮食安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还能规范监管、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最终实现瑞丽市水土资源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