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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美丽乡村整县建成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5671   作者:  日期:2025/12/25

日前,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瑞丽市美丽乡村整县建成工作方案》。为便于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印发的《云南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云环通〔2025〕4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云南省第一批美丽乡村整县建成任务的县(市、区)名单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推进辖区美丽乡村整县建成,结合实际编制《瑞丽市美丽乡村整县建成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方案》紧扣省级设定的12项基本指标和3项特色指标,锚定“环境美、产业美、生态美、人文美”总要求,分三段推进建设:2025年实现各项指标基本达标,农村人居环境、产业基础、生态质量等核心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效;2027年完成全面提升,乡村绿色发展水平、公共服务能力、治理效能显著增强;2035年达成长期巩固,建成生态优美、产业繁荣、文化厚重、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方案》提出了4大重点任务、13项重要举措。

(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从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黑臭水体、村容村貌等5个方面推进村庄环境治理。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一体化为抓手,实施治理工程。以村规民约、村庄保洁员制度、公厕管护长效机制等落实乡村善制,确保乡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持续有效发挥环境效益,确保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二)绿色低碳植根农业发展。从农用地土壤保护、面源污染治理、特色农业发展、清洁能源替代等4个方面推进。通过加强源头管控、末端收集处理等措施,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基本消除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膜现象。促进农业物料循环使用,绿色低碳在农业发展中植根。

(三)乡村风光打造和保护。从绿化美化、自然生态保护等2方面推动乡村生态美。开展乡村河岸、边角地、空闲地、道路、广场等区域的植绿种绿。严格依法办理用地审批,保护乡村生态。

(四)赓续乡土历史文脉。以民族、边关等历史文化为支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宣传,深化区域乡村、文化、旅游融合,将乡村人文美具体展现出来。将乡土文化景色保护的成果进一步转化到带动村民增收的道路上。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美丽乡村整县建成州级无工作方案,瑞丽市美丽乡村整县建成工作方案4大重点任务与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保持一致;工作举措由15项减少至13项,减少举措为“建立乡村生态安全监管体系”“开展乡村历史保护”。建立乡村生态安全监管体系方面工作融入推进农用地土壤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具体落实;开展乡村历史保护方面工作融入开展乡村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开发中具体落实。

五、专业术语诠释

(一)“两山”理念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05年首次提出,核心是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强调生态优势可转化为经济优势,通过绿色发展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指导理念。

(二)千万工程即“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浙江省 2003年启动的以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的乡村建设行动。核心是通过农村环境整治激活乡村发展动能,实现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双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实践范例。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指以改变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杜绝未经处理直排环境为导向,行政村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四)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生活垃圾管护机制,定期清理处置生活垃圾,无明显的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现象。

(五)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认定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情况。县域内无农村黑臭水体,或县域内所有排查上报的农村黑臭水体达到治理要求,或零星散发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排查治理并基本消除的,认为该指标合格。

(六)土壤有机质含量:单位体积土壤中含有的各种动植物残体与微生物及其分解合成的有机物质的数量。

(七)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指一定时期内畜禽粪污经资源化利用(如粪肥还田、生产沼气等)的总量,占同期粪污产生总量的百分比。

(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占产生量的比例。

(九)秸秆综合利用率:特定时期内,区域秸秆利用总量占同期秸秆可收集量的百分比。

(十)水体保持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