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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政策解读

浏览量:6799   作者:  日期:2025/12/11

2025年12月9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就《计划》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公布实施等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德宏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德宏州人民政府令第2号)有关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本级人民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司法行政部门要向各级各部门征集下一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计划进行汇总后,编制年度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主要内容

瑞丽市司法局于2025年10月印发了《关于申报2026年度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函》,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建议。经收集、审核各部门报送的立项计划,汇总编制了2026年度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4件:《瑞丽市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瑞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则(试行)》《瑞丽市乡村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瑞丽市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试行)》。

《计划》对年内准备制定和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程序、完成时间作了要求。对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未列入计划又确需制定的,起草单位应当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