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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浏览量:690   作者:  日期:2026/6/5

一、相关背景

2022年5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云环通〔2022〕55号),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治理成效评判基本标准、设施运维质量、设施分类整改等做指引。2026年5月,中共云南省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建管衔接提出具体举措。

二、制定必要性

《瑞丽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有助于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形成资金筹措长效保障机制,促进建管衔接。做到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三、起草过程

(一)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函》(云环函〔2021〕545号)、《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等有关规定内容,结合瑞丽市实际形成初稿。

(二)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就瑞丽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各乡镇(街道、农场)、有关部门开展座谈、函询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建议对办法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建设模式、运行维护、资金保障、附则6方面内容,共24条规定。一是总述。阐明制定背景、适用范围、定义、进水限制和原则目标。二是开展职责分工。明确建设运维主体,各级各部门职责。三是指导规划建设。阐明建设达成目标和方式方法。四是制定具体的运行维护措施。责任主体参照措施内容实施运维管理。五是提出资金筹集渠道。鼓励使用多种资金筹措渠道,整合地方财政、村集体经济等资金保障运行维护经费,探索收益机制等。六是明确考评方法和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