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德者有得、勇者有奖”的平安瑞丽建设氛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瑞丽市见义勇为协会牵头起草了《瑞丽市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6月23日至7月6日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中共瑞丽市委政法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不接受非实名反映。
地址:瑞丽市建设路12号(瑞丽市委政法委415室)
邮编:678600
联系方式:苏老师,0692-4144616
邮箱:33054456@qq.com
附件:《瑞丽市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