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应急管理局

瑞丽市“6·1”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浏览量:7297    作者: 日期:2023/11/21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36120时左右,在瑞丽市勐卯街道芒令村委会户岛村民小组22号居民家门外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员工尹某志和黄某普在开展通信线路巡线工作,黄某普发生触电,导致其死亡。依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6·1”事故调查组的通知》要求,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事故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瑞丽供电局,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畹瑞路法定代表人朱某柯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1日。

2.事故劳务发包单位:中移铁通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448号华尔顿大厦11层,法定代表人:范某江。

3.事故劳务分包单位: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定代表人:朱某德,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4.合同签订情况:2022年12月16日,中移铁通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中移铁通有限公司2023年综合业务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区域[四]采购框架协议(包[4])》,合同包含云南省十六个州市综合业务支撑服务,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便于为云南省辖区内的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于2019年1月30日注册成立了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黄某普于2023年5月4日和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签订《云南省劳务合同书》。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36114时06分瑞丽市勐卯街道芒令村委会户岛村民小组22号的租户彭某忠发现房屋外一根电线断裂后掉落在厕所旁的地面,随后立即打电话告诉房东杨某文,知道该情况后杨某文拨打邻居尚某解电话,请她帮忙到家里查看情况,尚某解到现场查看情况后于14时24分用手机拨打95598电力故障报修电话,报修了故障位置和情况。6月1日14时32分,瑞丽供电局运维值班人员段某盈在电脑系统中签收95598下发的故障信息,段某盈于14时43分用本人手机拨打给尚某解电话核实故障情况,并让尚某解采用手机拍照的方法将故障图片用彩信发送到号码138****1030的手机。15时18分,段某盈在收到的故障图片后用微信发送给瑞丽供电局运维抢修人员龚某顺,并用微信语音通话联系龚某顺,询问图片中的电力故障是否属于瑞丽供电局的抢修范围,后经龚某顺确认该处故障属于瑞丽供电局的抢修范围。15时20分,段某盈因为抢修时间闭环(公司内部规定乡下故障抢修需1小时内到达现场),于是在值班室抢修工单系统中上报抢修人员已到达故障位置。15时45分,段某盈通过微信在瑞丽供电局0.4KV抢报修群发送故障维修任务信息(故障单号:DY2023060114325400978,故障位置: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勐卯镇芒令村民委员会户岛村)。6月1日,瑞丽市多区域出现雷电活动,电力故障频发,主城区电力抢修任务较多,运维抢修人员一直未前往户岛村民小组处置电线断裂故障,当日18时15分,尚某解拨打段某盈电话询问抢修人员何时到户岛村民小组22号排除故障,段某盈回复当天可能抢修不了。

2023年6月1日19时55分,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员工尹某志和黄某普在户岛村民小组开展日常通信线路巡线工作,到达户岛村民小组22号时,黄某普准备前往一处分纤箱检查,尹某志往路边走,准备到车里取东西,两人相距6-7米时黄某普忽然大叫一声,尹某志随即跑上前查看,见到黄某普斜靠在一旁的厕所墙边,下半身在化粪池里,旁边有一根断了的电线在冒火花,尹某志立即拿了一根木棍将电线挑开,然后将黄某普拉出来并进行胸部按压等急救措施,尹某志感觉到黄某普身上还有电流的感觉,于是叫了户岛村民小组22号的房东杨某文一起将黄某普抬离到大概5米外的地方。20时左右,尹某志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又让杨某文帮忙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医生到达现场后宣布黄某普已无生命特征,死亡原因系电击伤、呼吸心跳骤停。20时15分,尚某解再次拨打瑞丽供电局运维人员段某盈电话,告知她已经有人触电死亡了,随后瑞丽市供电局抢修工作人员回电联系尚某解了解触电事故情况。

2023年6月1日21时38分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后,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了解事故情况。2023年6月3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6·1”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深入到事故发生地点,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并督促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瑞丽供电局和中移铁通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化。截至目前,善后工作已处置妥当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该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黄某普26岁,家庭住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芒章乡银河村委会象滚塘村民三组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2023年6月1日,瑞丽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瑞丽市大部分地区出现雷电活动,局部地区伴有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瑞丽供电局接报55处电力故障,瑞丽供电局低压抢修人员共13人全部投入到主城区电力抢修工作中,偏远地区电力故障未能抽调抢修人员前往处置。

2.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瑞丽供电局低压运维抢修班组在知晓瑞丽市勐卯街道芒令村委会户岛村民小组22号有电力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人员前往现场处置,未告知报修人员要注意的现场安全事项,在抢修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未及时增派抢修人员投入到抢修工作中,报修人多次联系运维人员未得到回复,在长达近6小时的时间内未询问故障情况,导致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工人黄某普在开展作业时触电。

3.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黄某普在开展巡线工作时未对作业周边环境进行观察,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

(二)事故性质

经过对事故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调查,6·1”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属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对相关事故责任者(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认定

1.通过对事故调查,调查组认为该起事故是由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瑞丽供电局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抢修人员未及时投入到位,对已知的事故隐患未及时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之规定,鉴于2023年6月1日天气原因导致电力故障多发,且瑞丽供电局低压运维抢修人员全部投入抢修工作中,对偏远地区电力故障未能抽调抢修人员前往处置,对该起事故负次要责任。

2.者黄某普安全意识淡薄,在开展作业过程中未对作业环境进行观察和风险排查,未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触电事故,负有次要责任,鉴于黄某普已死亡,依法不予追究其责任。

(二)对相关责任者(单位)的处理建议

由于该起事故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建议由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该起事故次要责任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瑞丽供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瑞丽供电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运维抢修人员的投入加大多故障隐患的分析研判,对事故隐患及可能发生人员伤亡的电力故障要及时派人前往处置,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要牵头组织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瑞丽供电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3.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要督促各通信运营商加大对员工和外包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自我防护和对作业环境的风险排查。

 

                   

瑞丽市6·1”事故调查组办公室

   (瑞丽市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3825  

  

 

 

 

 

 

 

6·1”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谋 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

副组长:陈恩华 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成 员:赵 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麻 路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毛庆福 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刘大楠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冬海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李田田 市总工会法律和维权工作股股长      

金 瑞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文章来源:瑞丽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