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瑞丽市大中型水库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工作、大中型水库水电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瑞丽市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工作。
2、及时足额兑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3、精心编制“十三五”规划项目。
4、认真组织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项目。
5、完成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竣工检查验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决算总收入406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0.22万元,占总收入的78%;其他收入894.76万元,占总收入的22%。2015年度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国家加大资金投入。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00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2万元,占总支出的4%;项目支出1927.18万元,占总支出的9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瑞丽市移民开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7.1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移民直补资金支出101.30万元;
2.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98.81万元;
3. 移民生产扶持19.20万元;
4. 大中型水库“避险解困“试点项目支出1107.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津贴,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农林水(类)支出3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 移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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