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 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3)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程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个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5) 承担组织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编制的责任。负责瑞丽市行政区范围内城乡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建设及城镇、村庄规划建设的具体专业测绘工作。
(6)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8) 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 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路灯、城市燃气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10) 负责市政、环卫、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指导全市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工作。
(11) 承担监督管理城镇供水、排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职责。
(12)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全局共有在职在编职工127人,其中:行政79人、事业48人,均是财政供养人员;在编实有车辆15辆。退休人员共38人,其中:行政退休26人,事业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算总收入1237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42.7万元,占总收入的60.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833.15万元,占总收入的39.0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312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63万元,占总支出的6.34%;项目支出21660.04万元,占总支出的93.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5.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0.76万元,原因为财政拨款减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1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 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我局项目资金主要用于:1、城市建设道路维修、路灯维护、绿化管养;2、完成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3、编制城市规划及专项规划。共支出21660.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2828.38万元,减少原因为经费紧张,我局专项业务经费支付率降低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6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9.91%。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15.24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万元。用于傣族文化博物馆建设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09万元。用于我局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四)节能环保支出250万元,用于畹町垃圾处理场设施建设。
(五)城乡社区支出1703.8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六)农林水支出150万元,用于抗洪支出。
(七)交通运输支出33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修维护。
(八)住房保障支出1459.95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0.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0.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2014年及2015年我局均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0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2014年及2015年我局均无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2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7.52万元,主要是同城化畹町并入及用于保障城市维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469人,接待费开支4.6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4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中产生的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 住建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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