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财政局

关于瑞丽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浏览量:19990    作者:瑞丽市财政局 日期:2018/8/31

——2018829在瑞丽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2018年瑞丽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情况以及由此需对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的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瑞丽市新增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德财预〔2018326号)规定,各地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安排使用方案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时将安排方案上报州财政局。现将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一)新增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经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和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德财预〔2018326号),新增2018年瑞丽市政府债务限额2635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58万元、专项债务25000万元,新增后2018年市本级债务限额为4119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6210万元、专项债务275730万元。

(二)新增政府债务规模。2018年州财政局下达瑞丽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6358万元,比上年增加2635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58万元,比上年增加1358万元,专项债务25000万元(包括土地储备20000万元、其他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5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建议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经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州财政局核定我市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限额2635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1358万元、专项债务25000万元。

(一)市本级新增债务额度及项目安排建议

根据州财政局有关要求:各县(市)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人大审查批准确定的重点方向,将新增债务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重点用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提升工程等重点领域和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新增专项债券要求与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安排的项目必须是能够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新增债务额度作如下安排:

1.新增一般债务额度及项目安排建议

建议新增一般债务额度1358万元用于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58万元。

2.新增专项债务额度及项目安排建议

按照《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规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合理评估分类发行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风险,切实履行项目管理的责任。建议新增专项债券2500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1)瑞丽市畹町生物园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0000万元;

2)瑞丽市中医傣医医院建设5000万元;

(二)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通过上述项目安排,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358万元,具体是农林水支出增加1358万元。

调整后的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361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58万元,上年结余324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09万元,收入方合计2210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25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774万元,支出方合计22102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00万元,具体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5000万元。

调整后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500万元,转移性收入30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5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227万元,收入总计62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2787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后,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及时把新增政府债务安排方案上报州财政局,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一)规范使用新增政府债务资金。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及时下达预算调整项目资金到市本级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债券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对资金使用部门加强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债券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二)加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监管。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督促项目单位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做好项目推进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债务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三)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培植财源建设,加强财税收入管理,确保收入稳增长,持续打牢财政增收基础,大力争取上级支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强风险管控,结合市本级财力情况,统筹安排还款来源,履行还款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按期偿还,切实维护市政府的举债信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专项预算调整项目情况

 [附件: 专项预算调整背景材料20240408

 [附件: 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附件: 瑞人发〔2018〕39号预算调整方案

文章来源:瑞丽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