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200371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瑞丽市委的主要社会职能包括三个方面: (一)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三)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一年来,在团州委、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团市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廉政档案,坚持不懈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做出共青团应有的贡献。探索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团建模式,弘扬五四精神,团结基层青年,开展区域共建工作,提高团组织凝聚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94万元,占总收入的92.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68万元,占总收入的7.48%。与上年对比增长,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增加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6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25万元,占总支出的97.48%;项目支出11.62万元,占总支出的2.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9.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7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新型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开展青少年救助及补助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2%。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24万元,下降9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4万元,下降90.6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务用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包括上主要用于接待单位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到我市、我单位进行考核、业务指导及乡镇团委到我单位学习、业务培训等等产生的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4万元,下降90.64%。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办公设备购置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62.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18万元,固定资产26.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4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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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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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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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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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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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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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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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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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2.67 |
36.18 |
26.07 |
0 |
0 |
0 |
2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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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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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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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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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2.11万元,其中货物类2.11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决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2.11万元。比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15.82万元(其中货物类15.82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15.53万元)减少了13.71万元,减少了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五)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整体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8年,根据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能得到提升。财政供养人员未控制在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超编12人,人员控制较好。,超编0人,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达到了只减不增的要求。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内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批复时随批复一同下达。2018年度公用经费控制率90%,“三公”经费减少,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手续,预决算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对预算实行动态管理,整体预算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度相关制度,各类专项资金均明确相应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今后着重在以下方面予以改进:细化整体编制工作。加强单位的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资金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做好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协调,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项目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2018年我单位3个项目,其中基本支出项目3个,包括少先队工作经费、乡镇团委工作经费、困难青少年群体帮扶工作经费等3个,2018年3个项目在指标值都能在良以上。坚持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分析,对收支不合理现象做出预警,并及时通报。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存在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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