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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6179    作者:瑞丽市财政局 日期: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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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的部门职能是负责查处全市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加强对所属林区派出所领导、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自觉性。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职能主责上下功夫,努力维护我市森林生态安全。一年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349起,其中刑事案件61起、林业行政案件288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39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009.885万元。

1)狠抓森林火灾预防查处工作。按照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对去冬今春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作出安排,按要求开展“双严”专项行动和“无火清明”武装巡护统一行动,基层派出所强化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深入重点部位,进行超常规武装巡逻防控和案件查处工作。共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1起,有效维护了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和森林督查工作部署。按照国家森林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和市林草局安排,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查处问题图斑案件,深入推进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狠抓宣传、核查和执法“三覆盖”,办理完结2019年度图斑刑事案件5起,推动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由被动的运动式管理向主动的常态化管理的转变。

3)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求,先后组织开展“打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131起,其中刑事案件44起,行政案件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共124人,依法解救、收缴了一大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形成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的新格局,引起了良好社会反响。

2、在风险防控上下功夫,努力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在加强林区治安面管控,圆满完成“两节”“两会”和70周年大庆等关键时间节点的安保维稳任务的同时,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进一步深化林区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生态治理和林区社会治理效能。

1)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市委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段瑞昆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涉林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下发《瑞丽市森林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检查,严查民警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局直各部门、派出所主动作为,把日常林区治安防控与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林区内黑恶势力犯罪新形势、新特点,积极深入涉林行业、涉林企业和林区村寨开展调查走访,加强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力度,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彻底清除涉林行业和林区内的黑恶势力。共上报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4条,接收、办理完结扫黑办移交核查线索13条。

2)着力开展打击走私、护私专项整治。与辖区各部门签订《案件协查、治安管理合作协议书》,强化巡逻堵卡,充分调动警力、发动群众力量,扎实开展辖区打击走私工作,共查办走私案件163起,查获移交白糖、大米、棉花、冰冻肉制品、废弃塑料、洋垃圾等一大批走私物品。

3)着力整治林区治安突出隐患。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深入开展禁毒“两打两控”和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共查获毒品冰毒57.6克、海洛因91.4克、鸦片16.5克,清查收缴各类枪支3支、子弹776发,有效净化了林区治安环境。

4)着力深化平安林区建设。针对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区治安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领导班子先后4次深入林区重点区域开展调研,制定了《瑞丽市森林公安局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邀请相邻县市森林公安局、边境管理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召开了2019年度警务协作联席会议,签订了《边境、边界联防协议》,有效促进了多警种、多部门的警务协作。

3、在警务保障上下功夫,努力改善基层执法办案条件。在近年来硬件建设根本改善的基础上,立足实际,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的警务保障体系。

1)全面加强警务基础保障。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45.56万元、省级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4.32万元,落实年度在职公用经费27.36万元,市级年度非税收入返还款228万元,为一线部门采购配备了一批警务实战装备,有力的从软硬件上确保了全市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的正常开展。

2)深化信息化建设应用。年初全市森林公安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始进行数据承载应用,圆满完成省、州局党委提出的警务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林区警务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目前共采集各类涉林数据信息5千余条,填补了森林公安业务基础信息数据库的空白。新版警综平台、行政案件执法、执法记录仪管理和警务资源综合管理等平统应用实现常态化。

3)充分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促发展”的重要作用。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和各所队室责任领导的年度考核工作,形成严密的保密工作机制,认真加强全局民警职工涉密教育,加大保密要害部门、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重大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活动保密管理,强化全局上下的保密意识,确保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4、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打造过硬森林公安队伍。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各项工作,同步落实爱警暖警措施,努力锻造一支与森林公安职责使命相匹配、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严抓队伍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层层签订严格执行警规警纪、反腐倡廉责任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队伍养成教育得到强化。根据《瑞丽市纪委市监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试行)》的文件精神,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的“六个方面问题清单”,深刻反思剖析了我局9名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例,围绕违纪案例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刻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查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全面整治当前队伍中思想意识、政治规矩、纪律作风和从严治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推动了队伍纪律作风大转变。

2)以党建促队建,抓牢抓实党支部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风纪律教育大整顿”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加强执法维权保障,维护民警休假权益,缓解基层民警压力,做好抚恤优待工作,加大困难民警救助力度,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查缺补漏、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支部制度台账,切实落实“党建促队建”工作要求。

3)积极推动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完成2019年度省级统一招警工作,面向云南警官学院应届毕业生招录民警1人。积极推动森林公安机关两个职务序列改革,争取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全员纳入改革范畴。根据全市机构改革要求,加大积极主动请示汇报力度,将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按照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的统一部署推进落实。

4)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宣传阵地,在森林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条,在省级媒体刊播稿件38条,州级媒体刊播稿件28条,通过多方式的开展宣传,不断提升群众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社会良好氛围。

5)切实履行部门挂包帮扶职责。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通过从优选派驻村扶贫队员、派出民警进村入户走访、直接给予经费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项目支持等,助力挂钩点如期完成脱贫摘帽目标,并先后协调、争取、募捐21万资金,帮助当地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帮扶资金、帮扶项目落地,实实在在帮助挂钩贫困勐秀乡小街村新寨解决了生活困难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1、部门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2、部门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9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8.91万元,占总收入的99.3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66万元,占总收入的0.61%。与上年对比减少217.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人员经费和案件量减少,导致总收入减少。

 

3、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0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80万元,占总支出的91.65%;项目支出92.25万元,占总支出的8.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8.7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减少以及办理的案件量减少,导致日常经费支出减少。

 

4、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2.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9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减少以及办理的案件量减少,导致日常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58%。

5、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万元,有一定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各项专项行动较多,导致各项支出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瑞财农[2019]260号下达2018年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6.79万元;瑞财农[2019]080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及瑞财农[2019]123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森林公安补助)31.47万元;瑞财农[2019]013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公安补助)13.99万元;瑞财农[2019]0122018年省级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40万元;以上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中产生的燃油费、差旅费、鉴定费、劳务费,举报费等。

 

6、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2.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9%。与上年对比减少7.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减少以及办理的案件量减少,导致日常经费支出减少。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5.92万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6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9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5万元;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万元;

2.农林水(类)支出98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8%。主要用于21302林业和草原支出,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778.14万元,2130213执法与监督支出92.25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11.4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9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6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2.60万元,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预算的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完成预算的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41.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的公务用车购置76万元没有实施采购。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79万元,增长7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9万元,增长62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万元,下降50.1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为了林区治安的稳定,今年加大了打击力度,基层派出所加大了林区巡逻以及案件打击力度,用车量加大。2、三项工作图斑案件专项行动的开展,强化了林区巡逻力度。3、公务车辆购置时间较长,磨损严重,加之车辆零配件老化导致车辆维修费,燃油费等较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9万元,占76.20%;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占23.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公安民警打击破坏林区生态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有关政府部门及上级领导的检查、考核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47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办理的案件量减少,导致日常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28万元、差旅费22.65万元、维修(护)费61.35万元、被装购置费10.30万元、委托业务费33.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92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资产总额1082.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2.22万元,固定资产768.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82.38 

312.22 

768.33 

477.88 

64.99 

 

225.46 

 

 

1.8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纲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级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补助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经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的得非财政经营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0200532701111

 [附件: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