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防治“小金库”问题,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小金库”防范长效机制的意见》(云财监〔2021〕4号)文件要求,瑞丽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内,开展了防治“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央发[2009]18号),“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效证券)及形成的资产。
二、自查自纠对象
瑞丽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集团内所有子公司
三、自查自纠时间
3月15日至3月22日前完成。
四、自查自纠情况
(一)隐匿收入
经自查瑞丽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集团内所有子公司无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二)虚列支出
经自查瑞丽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集团内所有子公司无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三)转移资产
经自查瑞丽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集团内所有子公司无以虚假方式转移处理资产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四)其他情况
经自查瑞丽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集团内所有子公司无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瑞丽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集团内所有子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除规定的会计账簿外,无另立会计账簿;无私立银行账户,无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瑞丽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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