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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5746    作者: 日期: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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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保障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配合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督促两定机构完善动态调整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配合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瑞丽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完成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任务。截至2020930日,职工医保缴费核定参保单位548户,参保18132人;生育保险缴费核定参保单位518户,参保人数13259人;征缴2020年职工医保参保缴费2407.05万元。截止2020930日,城乡居民医保2020年参保人数126183人,征缴2020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3154.58万元。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参保人数1000人,征缴2021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27.79万元。

2.医保基金支出情况。1-9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4076.50万元,享受待遇15.3万人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336.06万元,享受待遇32.86万人次(其中生育保险支出158.02万元,享受待遇112人次);医疗救助支出119.59万元,享受待遇2153人次。

3.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十条措施,全力开展医保扶贫。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着力抓好了医保行业健康扶贫工作,保障在册建档立卡户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健康扶贫“四重保障”待遇。截止2020530日,扶贫办提供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307人,符合参保条件的15301人,不符合参保条件6人(服兵役4人、死亡2人),已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参加县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5013人,未参加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88人(参加德宏州统筹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55人;县域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3人)。截止20209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普通门诊报销7045人,报销金额68.40万元;享受住院待遇1478人,住院总费用1012.5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714.84万元;大病补充保险报销152人,金额38.84万元;医疗救助994人,医疗救助支出47.55万元;享受财政兜底1305人,金额106.49万元。报销比例90%,自付比例10%

4.完善两定机构服务协议,加强监管,规范“两定”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监控,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把复核、审批、支付三关,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规范运行。一是对两定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签订了年度服务协议。定期不定期对医保定点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检查,针对“放宽入院指征、小病大治、重复收费、套餐式检查、套餐式化验、不合理用药、总额预付运行”等情况,通过现场走访查看、抽查住院病历、筛查医保大数据等方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召开定点医疗机构问题反馈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全年共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次,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2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1次,及时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强化定定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自觉维护基金安全氛围,截至930日,共拒付不合理费用45.08万元。二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媒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政策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大图贴等300余条,医保政策群众知晓度大幅度提升。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理社会反映的医疗保障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舆情,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0年共办理德宏州政府“12345”热线咨询和协调办理3件。三是实施支付方式改革,严格目录外药品和项目审批,除特殊情况外,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目录外费用控制在1%,控制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四是加大两定机构医疗报销稽核力度,严格申报、审批,实行调查、追责及约谈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不断将“放管服”改革工作推深做实。便捷高效认真完成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年度 5497人的复审,按季度完成2020年特慢病评审386人,办理异地人员就医备案220人次,审批退出单病种56人次,审批特材特检申请360余人次,审批意外伤害住院报销380人次。

5.立行立改存在问题。一是针对上半年纪委检查提出的建议,医保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加强了外出报备登记管理,保证考勤信息真实完整,并定期公示。结合全市设岗定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各股室分工,确定各股室职能,做到因事设岗、人岗相适,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晰、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确保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二是对2019年医保基金审计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针对审计中提出医保经办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联合市卫健局成立工作组,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对违规费用进行了清退。三是完成医保扶贫问题清单的整改工作。到各乡镇、医疗机构进行医保扶贫全覆盖的2轮挂牌督导:1.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待遇保障有33人不足(低于85%)的情况。自4月起,符合急危重症的住院贫困人员,要求医疗机构重新结算,确保贫困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四重保障待遇达到报销比例90%。经整改,截至目前,保障不足(低于85%)有17人。2.针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及时办理慢病卡问题。市医保局根据瑞丽市卫健局提供的纳入特慢病管理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名单进行全面排查。开设绿色通道,联合卫健部门主动对接相关医疗机构、疾控中心查找住院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相关诊断证明及检查报告单,同时组织乡村医生进村入户到卡户家中寻找相关申报材料。及时组织二级医疗机构专家对排查的190人申报资料进行2次集中评审,共评审通过136人,不符合文件规定准入条件54人,确保符合办理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特慢病待遇正常享受。截至目前,我市共办理430名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的特慢病门诊待遇。四是2019年医保基金审计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州审计局对瑞丽市2019年度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报告中和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联合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医药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对违规费用进行了清退,共清退资金24158.12元。

6.立足部门职能,认真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统一安排,市医疗保障局快速行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积极做好联防联控,全力做好救治保障工作,全面落实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要求,坚决扛起护卫人民健康的硬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及时预付瑞丽市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费用100.00万元,用于确诊和疑似病人的救治。共支付确诊和疑似病例52人,支付医保费用17.50万元。二是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医保局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政策,做好网格区域入户宣传和排查工作,并抽调工作人员17人次,到市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接听全市防控24小时咨询电话,共接听咨询电话7496个。三是要求各医药机构要主动对接上级药品、医疗器械供应,积极进购相关药品和疫情防控物资,满足群众就医购药需求。要诚信经营,稳定药品及疫情防控物资价格,不得哄抬医药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药物等与疫情防治有关的药品、用品价格。四是深入定点救治医院和零售药店,指导完成新冠肺炎结算信息系统对接,监督药店稳定药品及疫情防控物资价格,不得哄抬医药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药物等与疫情防治有关的药品、用品价格,确保参保人顺畅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费用,切实保障全市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群策群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五是全员出动做好排查和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完成了网格片区125570人的全面排查登记工作和584人的核酸检测工作。六是认真贯彻社保降费减负等系列惠企政策,扎实推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全面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给予符合减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及时办理缴费核定事宜,截至930日,共办理符合减征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296户,受益职工人数4820人,减征月份为20202月起至9月止共8个月,减征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460.00万元。

 

7.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零加成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带量采购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培训,实现带量采购药品和耗材网上采购、阳光采购,全面落实带量采购政策。二是各医疗机构及时调整医院用药采购目录,认真申报2020年计划采购量,顺利开展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上报2020年医疗机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报量。三是瑞丽市21个定点医疗机构已开始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其中:1个三级医疗机构、4个二级医疗机构、8个乡镇卫生院、8个民营医疗机构全部执行中选价格招采,涉及品种34个,公立医疗机构认真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四是完成2020年药品和医用耗材计划带量采购量报量和渝黔滇湘桂五省市常用药品联合采购品种约定采购量报量工作。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严格执行公立医疗机构零加成等,有效降低药品价格。目前,我市医保基金药品支出呈下降趋势,群众看病购药切实受益。

8.按照《德宏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措施,确保2020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一是上半年组织入户遍访3次,并针对今年年收入可能存在问题的农户制定帮扶计划。二是全力解决已脱贫户返贫隐患问题。针对今年年收入可能存在问题的农户6月份再次进行摸底,对目前产业发展情况以及是否外出务工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形成明细报分管领导。三是对2015年以来未享受过小额信贷的农户进行摸底,了解贷款需求及偿还能力,做好政策讲解及宣传。

9.全面从严治党带好队伍,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2020年度,我局继续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创文创卫、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修订完善了《廉政勤政制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2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从制度上预防问题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三是建立健全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完善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严格做好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增强领导干部和各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成立了瑞丽市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瑞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方案》、《瑞丽市医疗保障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瑞丽市医疗保障局工作制度》。四是建立健全了体制机制,规范了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从制度上预防问题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自觉性。2020年开展理论学习10次,专题研讨1次,警示教育2次,提醒谈话3次,党日活动12次。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瑞丽市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7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3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0万元,占总收入的0.3%。与上年收入合计215.07万元对比,增加了157.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193月才成立,所以2020年度的收入合计要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21万元,占总支出的59.93%;项目支出173.29万元,占总支出的40.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支出合计332.51万元对比,增加了99.99万元,增长了30.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193月才成立,所以2020年度的支出合计要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21万元。与上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33万元对比,增加了61.88万元,增长了31.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193月才成立,所以2020年度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要比上年度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29万元。与上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18万元对比增加了38.11万元,增长了28.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193月才成立,所以2020年度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要比上年度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是城乡医疗救助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51万元对比,增加了98.89万元,增长了29.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193月才成立,所以2020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要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47.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47.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和受疫情影响,尽量减少接待费用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5万元,增长144.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万元,增长144.3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193月才成立,所以2020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要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莅临指导、监督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9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2万元对比增加了18.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193月才成立,所以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要比上年度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瑞丽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42.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2万元,固定资产24.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2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医保局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公开表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及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均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200476301111

 [附件: 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表20240603]  

 



文章来源:瑞丽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