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4541    作者: 日期: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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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瑞丽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市委巡察机构驻市纪委监委办公。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瑞丽市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市委巡察机构贯彻落实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办重要决议、决定和指示,进行巡察。督促、监查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承担全市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14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第一、二、三、四、五、六监督审查室。1个党总支,15个派驻(出)纪检组,1个巡察办5个巡察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持续推动全市“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实施和“四个示范区”建设,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经济社会加速恢复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的奋斗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州纪委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坚决有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瑞丽夺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更加突出政治建设,持之以恒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扛牢政治监督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市纪委常委班子政治建设,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行动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为主线,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时刻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同一切弱化党的领导、削弱党的建设现象作斗争。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勇于实践自我革命,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力量、滋养初心使命,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准确的行动方向、明确的实践导向,在完成新时代、新阶段党的历史使命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二)更加突出标本兼治,保持反腐惩恶战略定力,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保持压倒性态势常在。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全面系统治理腐败。聚焦瑞丽“十四五”规划实施、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行业和环节,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聚焦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资金投入,聚焦政商勾结、影子股东、权钱交易等重要问题,深挖彻查隐形腐败、新型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一体推进案件查处和追赃挽损,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常态化开展好扫黑除恶,接续推进“打伞破网”,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坚持宽严相济,将正风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落实好市纪委副书记首场谈话要求,进一步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纪律的长效管理机制,统筹运用好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法教育贯穿审查调查始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深入开展“政治关爱式”谈话,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关怀谈心谈话、跟踪回访教育、廉政家访,消除思想顾虑,唤醒责任意识,真诚帮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推动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由“挂彩”转为“出彩”。

健全惩防结合治理体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深刻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注重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规范用好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扎实开展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做深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推动完善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督机制,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策体系,坚决斩断“围猎”和被“围猎”利益链。持续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发挥正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从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年轻干部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培育,持续推进“清廉瑞丽”建设,开展“廉内助”“警示教育日”活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

(三)更加突出人民立场,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更多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全面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靶向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着力打通政令“中梗阻”,全力消除“末梢”“节点”监管盲区,坚决破除作风问题之弊。深入推进“效能革命”“作风革命”建设,大力纠治作风顽疾,严格落实减负常态机制,持续督促改进文风会风,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留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促发展。

坚持精准纠治“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瑞丽市作风纪律建设“七严禁”规定,着力纠治“包装式”“洒水式”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问题。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着力纠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私存、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顽固性、反复性的沉疴陋习。整治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吸食毒品、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加压发力,坚决防止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善向上。

坚持扎实推进专项集中整治。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行动,聚焦农村“三资”管理、乡村振兴实施重点,围绕“四个不摘”政策要求和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坚决防止项目实施中造“盆景”、搞一刀切等问题,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烂尾楼”、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粮食购销、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和村组党员干部参与涉边违法犯罪等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干部就在身边,不断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更加突出成果巩固,从严压实“四方责任”,继续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担当

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始终把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作为当前和今后首要政治任务,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把监督做到位、做到底。持续聚焦党中央、省州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聚焦“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目标要求,聚焦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聚焦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聚焦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聚焦党员干部履职担责、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形势的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十个是否”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严格责任落实筑牢守住“五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细化疫情防控监督重点事项,持续紧盯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督促落实好“五级书记抓边防”“五级段长制”,守住“边”、形成“带”、管好“城”、控住“路”、对外“援”。督促一线值守单位严格值守纪律,严防偷渡、走私货物等涉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持续督促各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巩固疫情防控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基层治理智慧城市工作目标落实,实现重点人员早发现、管得住、服务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外传。联合开展对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专项检查,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克扣私分、挤占滞留疫情防控资金物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五)更加突出政治定位,发挥好巡察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新时代巡察工作质效

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科学统筹安排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建立巡察工作责任清单,突出巡察重点,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上下联动巡察等多种方式,合理安排巡察轮次和频率,有序高效推进政治巡察,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的贯彻落实,聚焦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开展巡察监督,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用巡察质效取信于民,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就在身边。

深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坚持和完善“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同频共振,健全巡察与宣传、政法、财政、审计、统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力量手段互补,实现巡察与其他监督有机衔接、协同协作,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坚持边巡边移、边巡边改,对“官职小影响坏、金额小性质恶劣、事情小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快查快办快结,增强巡察震慑力。

扎实做好巡察整改文章。严格落实“三个汇报”工作机制,认真整改省委巡察指导督导组反馈问题,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巡察发现问题,深查细究真改。建立完善巡察问题库、负面清单,对巡察问题进行分类总结,形成整改督查、约谈、问责机制,对整改落实走过场、打折扣、做选择,搞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做到以整改促工作落实、以整改促改革发展。

(六)更加突出改革创新,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建立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与监督联系部门定期会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做实贴身监督,擦亮监督“探头”。统筹推进监察机关向本级人大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探索加强监察官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行使。健全完善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综合评价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流程、各环节监管。健全完善巡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沟通机制,及时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分析成案内因、抓实案件教育、深化标本兼治全链条联动机制,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体制创新成效。

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谁授权谁负责、谁任命谁监督,把“领导就是监督”的理念贯穿始终,推动科学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完善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的问责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压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有效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事业为上,把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执行好《瑞丽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按照应容尽容、应纠必纠原则,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落地。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充分保障党员权利,解除干部思想包袱。坚持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并重,加大治懒、治庸力度,严肃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最大限度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最优的精神状态投身瑞丽改革发展。

(七)更加突出约束监督,打造政治坚定、忠诚干净、纪律严明、敢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大力锤炼政治品格。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标杆意识,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政治原则、第一政治品格和第一政治要求,持续强化政治教育,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细学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比学政策理论知识,践行“五个表率”要求,让纪检监察干部成为政治信念坚定、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能力突出的排头兵和风向标。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示范创建,彰显纪检监察辨识度,激发履职尽责的自豪感、使命感、责任感,汇聚形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行动力。

大力锤炼能力素质。深化全员培训和实践锻炼,用好青年干部读书班、微课堂制度,加强专业培训、实战锻炼。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履行好1+9”项工作职责,加强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学习,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链条,持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大力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淬炼能力过硬的忠诚卫士,不断提升瑞丽纪检监察工作的“成色”。

大力锤炼纪律作风。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健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持续发挥好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使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问题报告登记制度和回避制度,实行“一案双查”与终身追责机制,管住用好“治权之权”,经常打扫庭院,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范“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政治水平高、能力素质强,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6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67.5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2.37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增人增资、一般公用经费、各种保险缴费增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67.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7.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1.68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增人增资、一般公用经费、各种保险缴费增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67.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6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4.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0.37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增人增资、一般公用经费、各种保险缴费增大;项目支出2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当年未安排非税收入预算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10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569.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2011102—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正常运转开支及办公设备购置。

3.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7.0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

4.21011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5.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

6.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干部活动支出。

7.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0.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9.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1.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匹配给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507.61万元

1)基本工资33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奖金3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津贴补贴76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基本支出118.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补充保险6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住房公积金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公用经费中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9.90万元

1)办公费1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

2)水费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4万元)。

3)电费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

4)邮电费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会议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6)物业管理费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差旅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8)公务接待费1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万元,项目支出15.42万元)。

10)维修(护)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11)培训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12)咨询费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

13)劳务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工会经费2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其他交通费用8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8万元,项目支出21.5万元)。

17)办公设备购置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18)大型修缮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64万元,较上年减少1.16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82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较上年压缩3%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82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2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压缩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查办案件专项经费50万元,按时完成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规则、条例的培训、宣传教育资料征订任务。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巩固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服务满意度指标95%以上。

(二)监察委工作经费100万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在辖区内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完成省州纪委和市委交办的各项纪律审查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信访导航,严肃处理信访调查中发生现违法违纪问题。群众满意度指标95%以上。

(三)巡察工作经费30万元,对县市区各单位党委是否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全面总结巡察试点工作经验成效,督查被巡察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开展巡察回头看,深化再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让被巡察单位进一步提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重要性的认识,并督促其落实各项任务,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党内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巡察服务满意度指标90%以上。

(四)会议经费13万元。对纪检监察全面工作进行安排,推进纪检监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建设,确保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主要用于会议期间的食宿费、办公用品及其他用费。绩效目标会议人数300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群众满意度指标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0.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2022年人均一般公用经费增加5*24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748.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5.47万元,固定资产2033.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8.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确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22200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