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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分中心、乡(镇、农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负责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相关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络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做好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4.负责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负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5.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7.负责规范所承担的市级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所承担的市级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优化环节、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8.负责对所承担的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事项实施行政审批,及时向各职能部门推送行政审批信息,完成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事项的组件,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负责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对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负责事项划转后,相关业务资料的立卷归档、日常管理、受理档案查询、变更备案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共享给相关单位;负责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双告知”工作。
11.负责派驻政务大厅的垂管部门、双重管理部门设置窗口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12.负责市级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13.负责受理市级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及整建制派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行政审批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14.负责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加挂“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瑞丽市行政审批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3块牌子,下设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畹町经济开发区分局(副科级)、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副科级)、瑞丽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股所级)、瑞丽市行政审批中心(股所级),内设8个股室,即:办公室、政务监督股、信息技术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市场服务股、投资审批股、建设审批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制定“一个规范”。确定《瑞丽市行政审批局与相关单位划转事项职责边界》,明确职责范围,整合行政资源,优化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审批、监管工作的高效运行和无缝衔接。依托《职责边界》制定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逐项列明并统一所行使职权的许可事项名称、职权类型、事项编码、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对无法律依据的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全部清理,确定一次性告知、受理、审核、审批等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简洁准确、直观明了的办事指引,有效避免群众办事往返跑,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2.实现“两个集中”。一是实现“开办企业”和“工程建设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科学确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范围和领域,将原来由11个部门实施的96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实施。二是实现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向一个股室集中,审批股室向政务大厅集中。按照业务分类,在政务大厅设置“开办企业一窗通”、“工程建设审批一站式”、“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医保社保税务合办”等服务专区,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法制化、规范化、便利化。
3.创新“三项措施”。一是一窗受理,集约服务。全面推行“只进一扇门”、“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服务举措,将企业开办涉及的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及备案、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多部门的审批和备案事项,集中在一个服务窗口同步办理;大力推广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办理。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备案、选址、规划、环评、水保、施工等主线事项实行一站式受理、审核、审批。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设计方案、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同步规划,人防、消防、施工多图联审等举措,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实现关联事项紧密连接、协同办理和全链条、闭合式、整体性“车间式流水线”审批,大幅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平均办结时间仅为改革前的1/3。二是创新服务,容缺办理。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重大项目申报、建设环节,探索施行“告知承诺、限时补报、容缺办理”等举措,配备专业化的指导队伍,努力提供“全流程、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三是信息互通,审管分离。结合《职责边界》建立审批、监管、执法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许可事项,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搭建信息双向推送共享机制,通过双向推送审批和监管信息,审批与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做到往来有痕迹、责任可追溯。实现审批事项全程监管,确保审批、监管、执法无缝衔接,协调运转。
4.取得“四个成效”。一是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上线“区块链云签名”、“电子营业执照签名”,减少申请人到银行开户办理数字证书、网上预审模式环节,开通营业执照1分钟自助打印,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推行简易注销程序等系列举措,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更便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部门协同、会商会审、并联审批,进一步解决部门间互为前置问题。二是审批材料不断精简。按照“减证便民”相关要求,通过梳理优化后,实现局内审批申请材料和审批结果共享,取消审批证明材料15类,其中: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登记时取消提供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进一步放宽企业开办自主性;利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云南省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系统、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全面推行网上收件、审批和出件,尤其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环节均收取电子图件,大幅减少企业出图成本及报送纸质材料数量。三是审批时限不断压缩。通过深入研究分析每一个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科学审慎对审批时限进行压缩,主要压缩情况:市场主体登记时间1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个工作日,新建商品房购销合同网签备案1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办理6个工作日,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合并办理5个工作日。四是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按照“证照分离”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持续推进和优化项目审批。针对疫情防控项目建设成立审批服务专班,主动提供业务指导、上门服务、线上审查、容缺后补等方式提供服务保障,为疫情防控项目建设赢得宝贵时间。在解决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大幅压缩的基础上,清理取消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要求的中介服务事项,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行政体制外不可控因素带来耗时长的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9.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6.3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5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2.7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下拨疫情防控资金,定向捐赠款纳入预算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39.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9.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9.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86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下拨疫情防控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77.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3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06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分析年末职工人数比上年增加4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0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20万元,下降22.8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项目减少,不纳入预算。
单位资金项目支出37.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专户结余资金纳入2022年预算,包括疫情防控捐赠资金11.53万元,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项目26.3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01行政运行848.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办公支出;
2.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7.6万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含畹町分中心、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运行支出、支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项支出,疫情防控支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备购置;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9.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9.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医疗方面的支出;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医疗方面的支出;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方面的支出;
8.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失业保险支出;
9.2210201住房公积金54.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891.21万元
(1)基本工资2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26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1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12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补充保险)3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住房公积金5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37.06万元
(1)办公费6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4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2)印刷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咨询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4)手续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5)水费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8万元);
(6)电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7)物业管理费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7)委托业务费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4万元);
(8)差旅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9)培训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10)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11)劳务费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13)租赁费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14)维修(护)费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6万元);
(15)工会经费1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其他交通费(公务员交通补贴)2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9.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万元
生活补助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1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 与中央配套事项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万元,较上年减少1.09万元,下降32.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减少0.95万元,下降65.5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减少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7.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7.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符合用车条件和使用范围内派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纳入2022年重点项目数共1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政务中心(含政务局下属单位及畹町分中心)运行经费
(二)项目经费:100万元
(三)项目实施目标
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工作水平,加强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运行,完善服务体系,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真正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成党委政府为民服务的平台、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建设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9.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85万元,下降26.33%,主要原因分析村民小组代办员补助放到人员经费里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8544.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64.97万元,固定资产3234.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5.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4.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确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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