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财政局

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2758    作者: 日期: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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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具体职责如下: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2.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决定和命令;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决议。

8.行使有关人事任免权。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0.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了解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11.督促、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工作和信访案件查结工作。

12.配合全国、省、州人大常委会在本辖区开展的工作,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民族外事华侨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和预算委员会、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四支柱五倍增一标杆”发展思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力“四个机关”建设,聚情民生关切,聚集代表力量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水平,奋力开创瑞丽人大工作新局面。

1.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取得新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走在前、作表率。

(1)深刻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更加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之中,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人大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中,确保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紧扣全市上下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瑞丽新篇章的奋斗目标,紧贴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密结合瑞丽实际,依法高效履职尽责,为瑞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常委会党组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党的全面领导保障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全面贯彻落实。

2.坚持助推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工作、重大改革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履行监督职能与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司法监督,强化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作用。

(1)强化经济、财政运行情况监督。依法审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半年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题调研。审议预算调整、市本级决算、审计及其查出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使用及结果应用。

(2)开展专项工作情况监督。对市红十字会、珠宝玉石直播行业规范、边境管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房地产发展、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以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项调研。

(3)抓好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扎实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维护,围绕我市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三个90%”、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扎实推进监督跟踪问效,督办贯彻实施德宏州自治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着力抓好审查成效提升,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4)深化拓展监督方式方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审查、识错纠错的水平。用好“年初提问、年中过问、年末询问”监督方式,选取年度重点监督工作开展“三问”,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加强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上一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加强信访工作研判分析,适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依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3.注重法律规范,依法行使决定和任免权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瑞丽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1)依法行使决定权。根据市委要求和市人民政府提请,依法审议决定事关瑞丽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健全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建立重大事项事权清单,不断增强决定权行使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2)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坚持完善好任前法律考试、宪法宣誓、表态发言等制度,不断增强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

4.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大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成效。

(1)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组织开展代表工作调研,推动基层代表“站室”充分发挥联系群众、收集民情的平台载体和桥梁纽带作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机制,坚持邀请在基层工作的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事业组织三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工作评议。

(3)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保障,不断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内容的质量。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落实情况调研,加强经费落实情况督查。坚持完善重点代表建议督办制度,层层抓好牵头督办领导的第一责任、承接督办专工委的直接责任和办理部门的具体责任落实,以责任落实无差别保障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高质量。

(4)深化代表履职服务工作。采取“线上+线下”、“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继续高起点组织开展代表培训,邀请国内、省级权威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组织代表前往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学习,不断提升代表履职培训的质量。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支持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相关政务、法务活动,依法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抓好代表履职活动经费保障,确保代表各项权益得到有效落实。

5.坚持政治引领,聚力“四个机关”建设

坚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1)坚定不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深入持久开展机关党建和效能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成果,深入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抓好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化建设,探索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学习强素质、以制度促规范、以作风提效能,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确保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纪律建设从严,以严的主基调深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毅纠“四风”、正党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推动和保持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持续转变和提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强化国家安全意识,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高质量完成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任务,抓好机关挂钩联系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禁毒防艾、网络安全、保密、妇联、老干部等工作。

(4)狠抓能力素质提升。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借力优质教育资源,科学安排人员参训,常态化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机关各专工委室外出学习考察和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5)主动服务中心大局。认真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和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中作出贡献。服务保障好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问题楼盘、“一河两湖节点”打造、重大项目等各项工作。

(6)加强对外联络和联系指导。加强同友邻人大的联系,学习借鉴友邻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联系机制,构建协调顺畅、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加强对乡镇(街道)、农场人大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不断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31658.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31658.6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8758.69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核算经费时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故总收入有所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31658.69元,其中本年收入12431658.6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31658.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8758.69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核算经费时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31658.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31658.69元,其中:基本支出7196881.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5181.13元,增长15.6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核算经费时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长。

项目支出5234777.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6422.44元,下降9.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级人民代表大会经费和各委室及办公室工作经费有所调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12431658.69元,其中:基本支出7196881.13元,占总支出的57.89%,项目支出5234777.56元,占总支出的42.11%。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5953867.24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会议8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20101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35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人大代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4.20101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代表工作9464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5.2010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5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案办理支出。

6.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2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开展各项活动经费支出。

7.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7273.1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2877.56元,主要用于发放病故人员遗属的补助。

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3.36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2394.1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11.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补助263204.88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829.57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生育和工伤保险支出。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7798.8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8500.00元,较上年减少6500.00元,下降3.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5500.00元,较上年减少4500.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182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标准及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3.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3.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及控制使用范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市级人民代表大会经费

项目目标按: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要求,根据市委决定的目标工作任务和市政府、法检两院的工作计划安排以及财政预决算和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组织召开年度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各项工作任务、审查预决算和国民经济草案并批准执行。筹备好2023年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项会议议程顺利召开,大会圆满结束。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会议人次≥400人次,会议天数≥4天。

2.质量指标:纳入年度计划按时按质完成。

3.成本指标:人均会议标准,每人每天小于等于380.00元。

(二)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为瑞丽社会经济长期发展制定目标任务,提升建议案办理率。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会人员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0690.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90.24元,增长1.95%,主要原因在于人员变动,核算经费时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3133920.54元,其中,流动资产6162.92元,固定资产3118605.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152.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2756.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2200.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10100111

 


 [附件: 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