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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居民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路灯、城市燃气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市政、环卫、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负责全市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城镇供水、排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工作。
9.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违法建设、违规施工、占道经营、破坏城市公用设施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0.完成瑞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截至目前,我市建成区面积达26.94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76.82%;一是认真开展团结大沟黑臭水体治理销号工作。自2023年3月全市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环境提升百日攻坚战以来,实施了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尾水资源化和中水回用、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提质增效—错搭乱接污水管网改造、“一河两湖”体育公园等项目累计争取上级资金11,859.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359.00万元,自贸区专项资金4,000.00万元,省级预算资金1,50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控源截污、排污口封堵、河道清淤疏浚、沿岸景观提升等工作,连续六个月8个监测点位的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未出现黑臭水体点位,达到了初见成效整治目标。二是加快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事项整改销号。截至目前,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已完成项目建设总进度的80%,姐告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项目建设总进度的50%,弄岛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项目建设总进度的75%。项目累计争取上级资金12,000.00万元(其中: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争取自贸区专项资金4,000.00万元,姐告污水处理厂争取中央预算资金3,500.00万元、省级预算资金1,500.00万元,弄岛污水处理厂争取省级预算资金3,000.00万元)。三是打通断头路,完善城市路网,加快路面更新改造。多渠道筹措土地房屋征收及补偿资金,打通了勐卯大道、广母路、滇弄路、麓川路西侧道路、回龙街等“断头路”,加快推进了瑞章路、人民路、乘象路、东湖路、卯喊路、项赛街、棒蚌24米路、百花巷、兴安路、环西路、飞海路等建设,打通城市主干道,完善路网结构功能,实现城市道路随城市建设不断拓展延伸。通过项目谋划,将人民路、瑞江路、姐岗路、乐城街路面恢复纳入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中,实现破旧道路路面更新改造。将百花巷、新安路、环西路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停车场、一河两湖等项目打包合作,用项目公司长期收益偿还项目建设资金,不增加财政支出。通过项目包装争取资金,统筹城市开发建设,未增加财政资金。项目累计争取试验区专项资金18,417.00万元,争取到省级美丽县城补助资金20,000.00万元。四是打造“口袋公园”,实施重要路口节点景观提升。按照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原则,采取市委常委和处级领导挂包方式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工作。2023年结合“一河两湖”示范点创建和勐卯河河道绿化景观提升实施30个口袋公园建设,2023年以来共开展义务植树7次,植树2800株,增加绿地面积约6300㎡,以实际行动推进绿美瑞丽建设。为加快推动绿美城市创建,降低市级财政负担,我局拟积极争取2023年省级绿美城市补助资金1,500.00万元。五是实施“一河两湖”公园建设,助推绿美城市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5公里河道清淤、健康步道、路沿石铺设、绿化草坪、乔木灌木栽种和部分路灯建设工作。六是加快老旧小区和老旧管网改造,推进城市更新。已完成2019至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涉及60个老旧小区3003户。新开工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涉及17个小区829户,累计完成投资2,000.00万元;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累计争取到中央预算资金2,167.00万元,现已基本完成姐告片区16公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瑞丽市主城区电力架空线路入地及扩容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卯喊路(永旺巷至瑞丽大道)、麓川路(H6号路至勐卯路)、滇弄路(金泉路至广母路)共5.1公里电力管道埋设工作。七是实施PPP项目以时间换空间,加快城市建设步伐。2023年实施了勐卯大道、瑞章公路项目,截至目前,勐卯大道已完成建设并通车,瑞章路计划于2024年春节前通车投用;城市河道绿化景观PPP项目,已完成勐卯河、团结大沟西段建设,新建彩色健康步道约3.2公里,增加绿地面积约8.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约6,000.00万元。
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一是大力支持房地产行业快速恢复。2023年4月13日至19日举办以“国际口岸新城市宜居宜业在瑞丽”为主题的瑞丽市首届房地产展示会。重大项目实行处级领导、责任单位挂钩服务制度,帮助开发企业招商引资推动项目复工,截至2023年9月30日,新建商品房3,783户,总建筑面积469247.29㎡,金额247,328.73万元;二手房交易1266户,总建筑面积176090.778㎡,金额79,220.37万元;房屋抵押备案2256户,总建筑面积1049601.11㎡,总贷款金额1,302,967.11万元;注销房屋抵押1345户,总建筑面积:625724.00㎡。二是实施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制定《瑞丽市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目前瑞丽市25个问题项目处置中已取得实质进展项目22个。三是大力支持和推进保交楼项目。对房地产项目存在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瑞丽市申报获批试验区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国门公馆项目、国门春城加州峰景项目四标段、景成瑞府项目4个项目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1248套,获批借款13,360.00万元。目前已申请拨付资金5,000.00万元,计划2023年底完成保交楼1086套,交房率达到87%,能完成交房率80%的目标任务,现已完成国门公馆项目交房71套。四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防止发生房地产烂尾项目。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分为重点监管和一般监管两部分,并按进度分五个节点拨付预售资金,截至2023年10月20日,共有33家房地产企业申请36个项目使用预售款,我局审核次数763次,批准总金额为92,752.00万元。
强化建筑行业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一是持续做好项目招投标备案监督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办理招标备案41个,完成招标27个,中标价约21,600.00万元,拦标价约21,100.00万元;招标控制价备案19项约23,900.00万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结算价备案9项约8,179.46万元、审减约95.49万元,审查我局负责实施的市政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14项约1.61万元、审减约252.89万元,零星工程结算36项约4,499.16万元、审减约629.46万元。二是严厉打击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5个,行政处罚企业5家,共处罚金34.32万元。三是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8起,监督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约3,700.00万元,涉及农民工880人;云建宝平台登记项目36个,其中专户绑定25个,专户绑定率69.40%;实名信息采集工程项目24个,录入在职建筑工人数2431人,工资卡绑卡数1493人,绑卡率61.40%,通过平台累计发薪1,667.30万元。四是强化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截至目前,新增报监项目65项,面积约24.83万㎡,总投资约49,200.00万元;竣工验收备案93项,面积约134.43万㎡,总投资约229,500.00万元,在建项目114项(含1000㎡以下私人建房),面积约177.04万㎡,总投资约370,300.00万元,下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103份,排查隐患500项,完成消防验收备案28项,消防设计审查9项,消防验收13项,检查在建工地12个,发放整改通知书12份,排查消防安全隐患32项。
做好农房抗震改造暨保障性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方面瑞丽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共69户,其中危房改造17户、抗震改造52户。已编制完成了《瑞丽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了资金项目分类表、绩效目标表、资金分配表,于9月11日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105.20万元补助资金到各乡镇,其中:勐卯街道办4.60万元,畹町镇1.60万元,勐秀乡22.90万元,户育乡21万元,姐相镇22.60万元,弄岛镇32.50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52户,完工25户。
2023年完成受理审核公共租赁住房新增保障对象278户;租赁补贴发放任务200户,发放金额共计60.63万元;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187户。
房屋专项安全整治情况方面我市共排查自建房97727栋房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6949栋,其他房屋31300栋,不需要排查录入59482栋,完成排查率为100%。全市存在安全经营性自建房隐患1779栋,其中判定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总量18栋,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总量1761栋,截至目前,全市整治销号经营性自建房1651栋,整治销号完成率均92.8%。
非经营性自建房新增房屋安全隐患问题。非经营性自建房总量537栋,销号285栋,销号率为53.07%。
累计排查城市危旧住房45套,经鉴定显示有21套属CD级危房,20套属B级安全住房,另外4套属于非成套类别的非居住用房。
强化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按照“精心、精细、精致、极致”管理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职责,强力推进市容市貌治理,市容市貌得到极大改善。截至目前,拆除违规占道帐篷566顶,清理和整顿违规占道行为2019起,规范沿街叫卖和露天烧烤行为536起,查处损坏公用设施、污染路面、焚烧垃圾、私自开挖人行道等为81起,先行保存占道经营户的物品712余件,处罚506起。设置夜市摊位489个,办理流动经营许可证93个,共解决580余人的劳动就业困难。查处违规运输建筑材料(渣土)车辆21589辆次,罚款3.50万元。批评教育违规焚烧垃圾(树叶、树枝)35人次。拆除城市围挡20145.50米。持续抓好环卫市场化运营管理工作,2023年上半年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共782.60万元,建筑垃圾处置费49.60万元,处理生活垃圾13.24万吨,处理餐厨垃圾0.48万吨。
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方面瑞丽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1个,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20人;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5个,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150人。2023年对市区1379家餐饮门店共开展6次燃气安全检查工作,419家餐饮店签订限期安装报警器的整改通知,107家餐饮店签订限期整改橡胶燃气软管存在的隐患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室)、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股、瑞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股)。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瑞丽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瑞丽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5人(离休0人,退休85人)。
年末其他人员19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9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5,382.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82.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967.62万元,增长82.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168.49万元,增长87.4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200.87万元,下降100%。
本年实际收入与上年同期实际收入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多方筹措,用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资金拨入我局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城区公共停车场一期项目建设等工程,所以实际收入比上年同期实际收入增加较大。其他收入减少是因为上年有其他收入拨入,而本年无其他收入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3,88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8.18万元,占总支出的5.23%;项目支出60,547.87万元,占总支出的94.7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968.95万元,增长33.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94万元,下降0.45%;项目支出增加15,983.89万元,增长35.87%;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本年实际支出与上年同期实际支出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新增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城区公共停车场一期项目建设等3个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8.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3180.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8%,人均基本支出26.07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2%,人均基本支出1.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547.8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712.0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1.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68万元;
2.瑞丽市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建设795.12万元;
3.瑞丽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完善、环卫市场化优化提升项目等4,950.50万元;
4.城市环卫绿化市场化运营项目、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乡镇环卫一体化项目等1,847.78万元;
5.2015年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贷款资金还本付息123.73万元;
6.2023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费专项资金等1,823.99万元;
7.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等692.93万元;
8.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947.26万元;
9.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1,459.66万元;
10.城管执法车辆租赁费49.59万元;
11.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5,978.60万元;
12.瑞丽市主城区公共停车场(一期)15,000.00万元;
13.瑞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12,949.64万元;
14.城市道路、路灯、绿化建设和维修维护等项目12,650.37万元。
15.路灯电费276.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2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42%。与上年相比减少5,584.68万元,下降17.78%,主要原因是财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入我局资金减少,而使用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项目资金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8.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支出、新冠疫情防控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建设和运行维护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81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6%。主要用于姐告污水处理厂、弄岛镇污水处理厂、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城市环卫市场化优化提升项目、瑞丽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48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8%。主要用于在职和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购置全国统一城管制服、城管执法车辆租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项目、龙林大道道路、政务中心基础设施配套、2022年市级前期工作经费、畹町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河两湖”夜间经济生态廊道、麓川路西侧道路土地房屋征收补偿、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采用资产以资抵债化解项目欠款、2023年市级安排前期经费、CG3号路(南卯街至龙瑞高速延长线)道路、2023年城市路灯电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城市公厕建设补助、城市环卫绿化市场化运营、生活垃圾反采(补充)采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边境沿线抵边卡点生活垃圾清运、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瑞丽市市政道路修补、瑞丽市微循环巷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瑞丽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置换)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39%,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2022年自贸试验区专项资金(瑞丽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7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主要用于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利息汇缴)、2022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补助、农村危房改造、2023年瑞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17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瑞丽市城市绿化、景观及提升改造工程、瑞丽市东湖路(勐卯大道至畹弄大道)道路、姐告国门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畹町环东路改造工程款(生物产业园2号路至6号路段)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10万元,决算为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万元,决算为3.0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61%,完成年初预算的2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39%,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10万元,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万元,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办发〔2,019〕2号)的通知和瑞丽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开支,确实做到了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7万元,下降33.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2万元,下降4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5万元,增长611.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防指挥通信和综合保障股整体划转至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人防使用的公务用车随之划转至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新冠疫情结束后各级部门对我局工作检查、指导增加,接待费用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我局保障城市建设维修维护工作顺利进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保障城市建设维修维护工作顺利进行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65万元,比上年增加10.83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种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瑞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630,089.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3,341.32万元,固定资产436.3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94,521.62万元,无形资产19.8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21,770.7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214.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5.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项,账面原值13.75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9.5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8项,账面原值126.6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7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2.7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5,382.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82.4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3年度支出63,88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8.18万元,项目支出60,547.87万元。
我局2023年按时完成了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工作;强化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加强环卫建设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强化行业管理,维护房地产秩序;加强服务工作,推进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数据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310203200301111
[附件1.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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