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200431401000
瑞丽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七)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执行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8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凝心干事业,聚力建强“一支部一机关”。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和规定动作,把党建工作的立足点放在聚焦民政业务上,把民主集中制原则、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建设贯穿到重点工作全过程中。一是有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通过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严守“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坚决杜绝“一言堂”。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微美瑞丽”平台增设民政家园窗口,宣传救助帮扶政策,编写的“为困境儿童‘留’下温暖,‘守’望成长”信息被《人民日报》采用。
(二)暖心纾民困,聚力兜牢“一困一特”。一是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形成民政兜底保障的政策合力,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爱心解民忧,聚力关爱“一老一小”。一是以居家养老“助餐”服务为起点,积极推进“智慧养老”兴安社区试点工作。采取“餐饮企业+幸福食堂”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健康、营养的餐饮服务,并致力围绕打造干净卫生、绿色生态、健康美味的“幸福食堂”餐饮标杆,提升城市知名度,塑造文化名片这一长期目标,努力推进试点社区智慧居家养老工作。二是瑞丽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竣工验收,建成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5个、农村养老互助站16所,老年幸福食堂1所,完成15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辐射率达90%以上。
(四)用心重民治,聚力提升“一质一效”。一是稳妥推进社区优化调整,新增13个村(社区),从源头上解决“小马拉大车”现象和长期超负荷运转状态。打造地名文化角2处,设置地名标志牌290块,采集地名信息上图809条,持续赋能和美丽乡村建设。二是通过规范登记审查、加强管理服务、依法开展监督、积极鼓励引导,以规范化建设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年内新成立社会组织18家,注销6家。瑞丽市慈善会2024年救助公益基金、筹集善款48510000.00元,受益群众达3000余人。
(五)贴心梳民意,聚力规范“一红一白”。一是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和有关政策,打造标识鲜明、色彩鲜明、特点鲜明的婚姻登记服务窗口,打造“公园式婚姻登记点”1处;在“2·14”“5·20”“七夕节”等良辰吉日,开启“为爱预约”“为爱加班”模式,让婚姻登记服务更有温度。年内办理婚姻登记1312对。二是坚持公益性为主体、市场化为补充,积极推进公墓建设,推动殡葬改革跨越式前进;稳妥推进城中坟墓搬迁安置,逐步将城中墓地、集体历史墓地、散埋墓地迁入经营性公墓或公益性公墓,提升改善城市风貌,助力美丽县城建设。建成2个公益性公墓和1个经营性公墓,在全省率先创新实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综合保险服务,将火化奖励金标准从全州统一的3000.00元提高至4000.00元,火化率达100%。
(六)潜心抓落实,聚力推动“一题一策”。抓实边境居民补助申领发放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制发了《瑞丽市边民补助发放问题整改方案》《瑞丽市加强边民补助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瑞丽市边民补助联席会议制度》,有序推动资金追缴和2024年度发放工作。整治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违规违纪问题。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对2024年8月城乡低保在保对象2009户5665人,低保备案登记27户54人进行逐户排查登记,入户率达100%;动态管理不及时2条3604.00元已全额追缴。整治殡仪馆乱收费问题。采取机构自查、行管部门核查、多部门联合抽查方式,共发现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3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2007257.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07257.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298462.21元,下降57.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287452.05元,下降57.82%;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1010.16元,下降100.0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建设项目完工,财政减少资金拨付;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开展儿基项目,上级部门没有下拨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2533301.75元。其中:基本支出5391170.76元,占总支出的8.62%;项目支出57142130.99元,占总支出的91.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559441.31元,下降44.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722.39元,下降1.19%;项目支出减少50494718.92元,下降46.91%;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工资支出减少;单位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建设项目完工,财政减少资金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91170.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26807.34元,占基本支出的93.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4363.42元,占基本支出的6.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142130.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650234.51元。
民政事业项目经费57142130.99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局2024年民政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发放保障人员生活补助及工资,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保障资金,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津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火化补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33530.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05%。与上年相比增加5534489.80元,增长12.61%,完成年初预算的36.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完成年初预算的0.09%。主要用于瑞丽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一案两书”编制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做了沿边居民补助,但没有支付。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58404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8%,完成年初预算的295.03%。主要用于民政日常工作运转及各项生活补助支出:如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城乡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生活补助、火化补助等各类社会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只做了市级预算资金,没有包含上级补助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656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单位机构改革,新增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但预算没有做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89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是以8%的缴费比例预算的公积金,2024年实际缴纳公积金时,按文件要求调整缴费比例为12%。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0.00元,决算为39181.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64.66元,下降5.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5561.3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36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4%,完成年初预算的30.1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3.34元,增长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68.00元,下降41.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68.00元,下降41.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301.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44.66元,下降7.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5561.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2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照厉行节约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招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3.34元,增长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48.00元,下降55.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48.00元,下降55.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低保、收养、流浪乞讨、敬老院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低保、收养、流浪乞讨、儿童福利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363.42元,比上年增加19667.13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敬老院临聘人员工工资及保险2024年5月调整为政府采购,资金由基本人员支出调整为基本日常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差旅费及其他因工作需要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瑞丽市民政局资产总额145831497.46元,其中,流动资产1308505.18元,固定资产24454414.0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2771084.52元,无形资产4744.34元(净值),其他资产7292749.3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1084.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105371.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780.28平方米,账面原值3385614.9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594平方米,账面原值14662958.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364.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7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2904.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7599.7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329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民政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310200431401111
[附件:1.瑞丽市民政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1210095152629]
[附件:2.瑞丽市民政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210095152629]
[附件:3.瑞丽市民政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2025121009515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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