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居民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备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备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路灯、城市燃气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市政、环卫、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负责全市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城镇供水、排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工作。
9.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违法建设、违规施工、占道经营、破坏城市公用设施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室)、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股、瑞丽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瑞丽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布局科学编制《瑞丽市“十五五”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十五五”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重点布局沿边产业园基础设施;
二是谋划包装“十五五”期间重点项目,实施一批“补短板”工程,如老旧小区改造、瑞丽市主城区停车场(一期)、瑞丽市西部片区排涝通道、瑞丽市主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防洪排涝、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重点区域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传统村落保护、老旧设备更新、完整社区建设、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更新改造、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沿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81个总投资共1,085,008.9万元;
三是继续推进城市“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建设及运行管理力度,督促瑞丽市供排水公司做好污水处理及污染物削减申报工作,确保认真完成省、州下发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加快城市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建设、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建设。加强燃气行业管理,提高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抓实政策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回稳向好。多渠道加速库存去化。持续执行差异化购房补贴政策,对刚性购房需求、改善性购房需求及旅居康养购房人群给予补贴支持。积极申请政府专项债,公开收购产权清晰、符合规划设计标准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拓展“带押过户”适用范围,全面覆盖住宅、商业、办公类房产,优化交易流程,实现“抵押不解除、交易不断档”,助力存量资产灵活流转;
五是高品质推进“好房子”建设。深化住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瑞丽市“好房子”建设,重点推动旅居康养型、绿色生态型住宅项目开发。支持阳台(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30.00%)施工建设时一次性完成封窗,建筑面积仍按一半计算,同步规范封窗材料标准、施工工艺要求,提升小区建筑外观统一性与施工质量安全。对开发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住房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和信贷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居住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
六是推动城市建筑风貌管理和特色塑造。进一步强化城市设计工作,充分发挥城市设计工作在城市风貌塑造和建筑风貌管控中的重要作用。要强调依托城市自身的历史文化和边境口岸特色挖掘,彰显城市的自然与人文特色,实现“硬环境”与“软环境”的统一。通过城市建筑风貌的有序管控,让城市空间呈现出更高更优的整体气质、文化品格和审美格调,通过管理和塑造物质空间的“硬环境”,来滋养和培育社会文明的“软实力”,让文明变得更可感知、可触摸、可沉浸其中;
七是挖掘历史文化,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以特色示范村、传统村落为创建单元,运用乡村振兴、强边固防、兴边富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等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齐乡镇和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和传统村落申报认定工作;
八是持续抓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压实工作职责,强力推进环境卫生治理,严格环卫市场化服务考核管理,按照考核指标和细则,严格各项指标的考评量化,促使瑞丽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九是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根据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反复性强的突出问题,将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严格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和借照挂靠行为和不按期进行结算行为,以及劳务用工管理中私招乱雇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十是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必须实行公开招标项目和限额项目均按照国家规定进入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在招标过程中,全部实行计算机网络投标报名,实行五个公开(即招标信息公开;市场准入和工程招标条件公开;招标组织机构和评标纪律公开;中标结果公开,实行中标公示;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和招标监督人员纪律公开)。在交易全过程中杜绝不公平交易、影响公平竞争等行为做到全覆盖监督,加强对投标人的围标、串标行为的监督,对招标代理企业行为规范化的管理,杜绝出现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十一是加强对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维护等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该项目的顺利运作以及安全性和稳定性;在瑞丽市环卫、绿化市场化运营项目运行中,严格要求中标企业履行投标承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细化指标。通过本项目实施,让瑞丽市容环境卫生再上新台阶;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考核,确保瑞丽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填埋场规范、达标运行; 加强对瑞丽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管理与运营,确保瑞丽市餐厨垃圾处置的顺利运作,确保餐厨垃圾实现真正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强公厕运维管理,确保所有公厕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制度上墙,确保公共厕所内外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公共厕所设施维护,确保日常正常使用;积极探索新一轮乡镇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模式,在项目运行中,适当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弥补项目运行资金缺口,减轻财政压力,保障项目稳定、高效运转;
十二是积极投身到守边戍边的工作中去,做到本职工作和边境值守工作两不误,认真履职尽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57人。在职实有8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8,206,415.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7,263,397.85元,政府性基金29,742,017.48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1,20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0,581,950.52元,增长87.62%,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由于上年度财政资金比较困难,除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和少部分项目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大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而本年度则基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本年度自有资金安排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一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7,005,415.33元,其中:本年收入247,005,415.3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263,397.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742,017.48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4,380,950.52元,增长(下降)86.24%,主要原因分析为由于上年度财政资金比较困难,除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和少部分项目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大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而本年度则基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8,206,415.3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7,005,415.33元,其中:基本支出17,108,738.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1,895.16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分析为机构改革人员转入,随之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29,896,676.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649,055.36元,增长88.06%,主要原因分析为由于上年度财政资金比较困难,大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而本年度则基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2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行政人员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6,575.76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575.7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7,9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7,912.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137.95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37.95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2,298.95元(其中:基本支出602,298.95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75,23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33.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24,649.17元(其中:基本支出724,649.17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601.55元(其中:基本支出74,601.55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10.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3,952,276.54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1,776.54元,项目支出1,690,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11.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社区城乡支出86,699,791.12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6,699,791.12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路灯电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公园绿化管养服务、“一河两湖”夜间经济生态廊道环卫、绿化服务、城市河道污染综合治理、主城区公共停车场(一期)项目补助、畹町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建设、5个片区城市维护工程(含项目设计、监理、造价服务费)等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支出。
12.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6,132,0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6,132,0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绿化、环卫市场化运营管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乡镇环卫一体化项目、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瑞丽市建筑垃圾场运营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项目、乡镇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费(水系数法)委托服务、畹町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等项目支出;
13.2120804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262,017.48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262,017.48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支出;
14.2121401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19,4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9,48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支出;
15.2210103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930,046.5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930,046.5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支出;
16.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2,964,294.15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964,294.15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支出;
17.2210108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1,710,085.5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710,085.5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1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90,265.66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265.6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经济科目301工资福利支出16,098,190.34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8,190.34元,项目支出0.00元),具体为:
(1)30101(基本工资)4,892,67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92,678.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在职人员、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2,220,4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20,498.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在职人员、事业在职人员津贴补贴;
(3)30103(奖金)143,249.3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49.3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和优秀公务员奖;
(4)30107(绩效工资)3,072,003.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72,003.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6,575.76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575.7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7,531.95元(其中:基本支出777,531.95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大病补充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24,649.17元(其中:基本支出724,649.17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9,739.50元(其中:基本支出249,739.5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障缴费;
(9)30113(住房公积金)1,290,265.66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265.6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10)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81,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编外聘用人员工资(财政承当部分)、保险。
2.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8,765,316.96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548.24元,项目支出117,754,768.72元),具体为:
(1)30201(办公费)102,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2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和退休人员订购书报杂志等支出;
(2)30202(印刷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印刷申请公租房资料等印刷支出;
(3)30204(手续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文件及材料邮寄费用等支出;
(4)30205(水费)7,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水水费;
(5)30206(电费)4,510,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0.00元,项目支出4,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电电费和城市路灯电费;
(6)30207(邮电费)10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5,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电话费、办公OA费、网络通讯费;
(7)30211(差旅费)14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0.00元,项目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8)30213(维修(护)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维修(护)费办公场地、办公室等支出;
(9)30214(租赁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瑞丽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租赁支出;
(10)30216(培训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各类培训支出;
(11)30217(公务接待费)44,8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0.00元,项目支出22,86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各项公务接待支出;
(12)30218(专用材料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绿化购买杀虫剂等支出;
(13)30226(劳务费)952,6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947,6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单位承担部分的工资支出;
(14)30227(委托业务费)110,966,628.72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110,956,628.72元),主要用于支付环卫绿化委托服务费;
(15)30228(工会经费)237,748.24元(其中:基本支出237,748.2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上缴工会经费及补助工会活动支出;
(16)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737.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000.00元,项目支出65,737.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检审费等支出;
(17)30239(其他交通费用)306,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租赁公务用车费和行政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8)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1,0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瑞丽市商品房契税补贴支出;
(19)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6,695.00元(其中:基本支出99,800.00元,项目支出76,895.00元),主要用于支付广告宣传费、退休人员公用费、基层党组织活动费、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费用等支出。
3.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89,929.48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289,929.48元),具体为:
(1)30305(生活补助)27,9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7,91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2)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62,017.48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262,017.48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对个人的补助支出。
4.经济科目310资本性支出99,414,199.8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99,414,199.80元),具体为:
(1)31002(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支出;
(2)31005(基础设施建设)83,660,915.4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3,660,915.4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城市河道污染综合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畹町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5个片区城市维护工程(含项目设计、监理、造价服务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等支出;
(3)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15,733,284.4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5,733,284.4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停车场一期项目等支出。
5.经济科目399其他支出2,437,778.75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437,778.75元),具体为:
(1)39999(其他支出)2,437,778.75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437,778.75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资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9,605.00元,较上年减少7,770.00元,下降4.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原因分析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868.00元,较上年减少2,257.00元,下降4.7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2次,共计接待440人次。
主要原因分析为我部门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文件规定及各项制度要求执行,严谨公务接待餐费的报销,杜绝不合格报销行为,本着节约的原则,节俭开支,合理使用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4,737.00元,较上年减少5,513.00元,下降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737.00元,较上年减少5,513.00元,下降5.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的文件规定及各项制度要求执行,严谨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修维护,杜绝不合规报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预算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共计13项,项目支出共计209,428,908.74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明细如下:
(一)2023年瑞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补助资金项目,预算项目金额为7,625,381.26元,通过项目的持续实施和开展,使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提高了城镇污水处理的效率,改善了污水处理的质量,降低了自然生态环境的污染率,保障了城市居民因污水处理不当带来的困扰,同时充分发挥了我市公用设施的效益,彰显了我市温和、宜居、和谐的城市面貌。
(二)5个片区城市维护工程(含项目设计、监理、造价服务费)资金,预算项目金额为30,164,400.00元,通过项目的有序推进和实施,对城市人行道进行修复、对绿化缺塘进行苗木补种、对绿化景观进行改善和提升,充分保障了城市的绿化覆盖率、展现了暮色之中的不夜之城,同时改善了市容市貌,提升了人居环境。
(三)瑞丽市“4类重点对象”以外的农村住房改善项目贷款还款计划(基金)专项资金,预算项目金额为10,262,017.48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共进行了2828户居民危房改造,贷款资金补贴到位了2828户,现已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并已取得满意的成果,2828户居民已居住在改造的新房中,此外还对小区公共设施环境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造,现在的城市老旧小区已呈现出干净、整洁、祥和人居环境。
(四)瑞丽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2025年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预算项目金额为10,000,000.00元,通过项目的有序实施,建成地下管廊,使地面上漫天飘飞的各种电缆线慢慢消失,全部入地,提高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性,解决了生活中飞舞的电缆线带来的各种困扰,同时改善了城市的面貌,提升了人居环境。
(五)瑞丽市城市河道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经费,预算项目金额为11,390,000.00元,项目的开展一是对城市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排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整治。二是完成瑞丽市12条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一河(渠)一策”方案编制、团结大沟泵站抽水补水。三是继续对瑞丽市城市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做宣传报道。总体提升人居环境,雨污分流,保障城市河道泄洪能力,改善河道环境。
(六)瑞丽市城市环卫绿化市场化运营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金额为41,561,600.00元,项目的实施一是环卫作业服务,完成道路清扫保洁、交通隔离栏、城市家具及环卫设施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须达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厕的清洁干净,河道保洁实现常态化,完成空气防尘服务;二是实施绿化管养服务,使草坪呈现勃勃生机,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无坑洼积水,无裸露斑秃,灌木和花卉修剪工艺精细,植物造型具有艺术感和创意。乔木的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
(七)瑞丽市城市环卫市场化改革提升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金额为6,763,810.00元,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服务范围内环卫作业水平,优化升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逐步实现密闭压缩环保作业,建立一体化收转运体系。提高公厕运营管理服务质量,达到城市公厕管理标准。河道保洁实现常态化长效化作业,提升河道及堤岸漂浮物、垃圾清理保洁标准。建立环卫应急保障体系,将道路夏季应急防汛、重大活动环卫保障等纳入环卫一体化中,提升城市应急保障水平。
(八)瑞丽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费专项资金,预算项目金额为10,000,000.00元,项目的实施对我市主城区道路、路灯、绿化、环卫、供排水、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养、维修等。进一步保障了市政公用设施持续发挥公共效益,改善了居民的交通出行条件,提升了居民的居住环境。
(九)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金额为16,425,000.00元,项目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运营,规模达日处理垃圾600t/d,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21.9万吨/年以上,减少了生活垃圾填埋对生态环境和土地造成的污染,提高了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又通过垃圾焚烧带动了发电业务的发展,为城市居民用电贡献绵薄之力,有力提升了瑞丽市资源化利用水平。
(十)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预算项目金额为19,480,000.00元,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行解决了我市城区及郊区结合部污水处理的问题,使污水处理率达95%,大大改善和提高了我市水体水质,增强了口岸城市的形象,进一步提升了我市人居生活环境的质量。
(十一)乡镇环卫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金额为15,756,700.00元,项目的运行达到各乡镇镇区(农场)公共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所有乡镇镇区(农场)生活垃圾采用城乡一体化终端处置设施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集、妥善处理;村庄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治理,总体保障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还乡镇居民一个整洁、干净的家园。
(十二)畹町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金额为20,000,000.00元,项目实施后,消除畹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安全隐患,将填埋场存量垃圾约10万立方全部返采,并对填埋场进行生态修复;解决畹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存量垃圾、渗滤液等污染源问题,使得地块达到规划建设用途。
(十三)2026年单位资金安排自有资金项目经费,预算项目金额为10,000,000.00元,项目实施主要用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和维护,若本年度内未发生自有资金收入,同时也不会发生自有资金支出,该项目并非必须实施的重大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7,158.28元,较上年增加66,164.24元,增长8.47%,主要原因分析为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入,日常运转工作量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11,966,628.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199,695.72元,主要原因分析为由于上年度财政资金比较困难,大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本年度预算中已将大部分环卫类项目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158,834,620.72元,其中,流动资产1,659,793,727.72元,固定资产10,318,562.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169,291,371.48元,无形资产201,060.30元,其他资产2,319,229,898.2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374,862.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96,174.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16,3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3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137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岗勐路17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