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预算表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章;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管理;责辖区驾驶人教育、考试和管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预算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收支计划,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编制过程中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部门预算相关经费根据此时间节点的数据进行测算。
对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按市财政核定的财政拨款控制数及预算科目编制;对其他各项收入预算,要参照历年收入情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分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下设副科级机构 7个(行政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市中队、弄岛中队、畹町中队、姐告中队)。科级职数 15名(大队长 1名[高配享受正科待遇],大队教导员 1名[高配享受正科待遇],副大队长 3名[高配享受副科待遇,其中 1名兼任姐告中队长],办公室主任 1名,车辆管理所所长 1名,机动中队长 1名,城市中队、弄岛中队、畹町中队中队长、指导员各 1名,姐告中队指导员 1名)。
2.交警大队为独立编制机构,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机构编制数为3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3名。2017年年末实有人数在职44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44人,其中在职民警41人,工勤人员3。临聘人员(交通协管员)143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人员16人,在编实有车辆1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总收入261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17.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17.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5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9.0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8.6万元(本级财力235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1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09万元,占总支出的77.29%,项目支出594.56万元,占总支出的22.7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40201”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和交通协管员工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2040202 ” 共安全—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反映办公楼重建工程及弄岛中队营房建设“2040212” 共安全—公安—道路交通管理,主要反映业务(办案)、业务装备经费及项目工作经费。“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3.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0%,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智能交通监控项目的投入使用,增加了人力、财力和物力;
2、城市道路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由市城市建设局移交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管理、维护和更新使用,增加相应的费用;
3、由于市政府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重视,对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加大了投入。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4.56万元,如交通事故鉴定费、智能交通监控项目支出、弄岛中队营房建设工程等。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4%,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智能交通监控项目投入资金;
2、弄岛中队营房的建设投入;
3、全市机动车拥有量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造成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的增加。
(五)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17.65万元,本级财力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40201”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支出1374.2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和交通协管员工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040202 ” 共安全—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5.08万元,主要反映办公楼重建工程及弄岛中队营房建设及大队办公楼重建;
“2040212” 共安全—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支出877.36万元,主要反映业务(办案)、业务装备经费及智能交通监控、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工作经费;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2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6.75万元,主要反映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1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09万元,占总支出的77.29%,项目支出594.56万元,占总支出的22.71%。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2.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8.6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1、智能交通监控项目的投入使用,增加了人力、财力和物力;2、城市道路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由市城市建设局移交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管理、维护和更新使用,增加相应的费用;3、由于市政府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重视,对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加大了投入。
七、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优
2018年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3.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的基本支出为2023.09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为1016.99万元。与上年比对增加了50%,增加变化的原因是由智能交通监控项目的投入使用,新增设了指挥中心一个部门,全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由市城市建设局移交我大队管理,在维护和更新使用上加大了资金投入。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优
2018年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4.56万元,如交通事故鉴定费、智能交通监控项目支出、弄岛中队营房建设工程等。与上年对比增加500.32万元,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的项目支出为594.56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为94.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32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智能交通监控项目的基础建设及弄岛中队营房基础建设项目收入增加。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521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2.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1.4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编特种业务用车云OV7471,由于达到报废年限,发动机发生多次故障,已无法修复,预算2018年购置特种业务用车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计划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后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60万元。其中:购置费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是报废在编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12.6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公务活动、会议出差、道路交通事故勘查、处理;公路巡逻;交通安全宣传;特别勤务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待费开支预算4.8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2.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种工作公务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督查、调研工作等公务往来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交警大队)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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