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201000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章;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管理。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为期40天“春运”安保工作、重点整治大货车、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农村面包车管理、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1个,无增减变动。
2.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无增减变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23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5.90万元,占总收入的96.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9万元,占总收入的3.09%。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370.03万元,增加19.8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13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01万元,占总支出的92.49%;项目支出160万元,占总支出的7.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249.09万元,增加13.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府将城市道路标牌、标线、信号灯移交我大队管理、智能交通项目的投入使用人员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交警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9.28万元。与上年对减少395.21万元,下降23.4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交警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154.75万元,是由于上年项目支出办公楼建设工程大部分已结算,2017年项目支出是:1、环境综合治理100万元,具体开展城市道路安装隔离栏、道路标线、标志牌的完善等,2、大货车限行工作60万元,具体开展的在道路上安装限高杆,标线、标志,及宣传工作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1.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01.75万元,上升了23.78%,主要原因是智能交通建设投入使用,及交通协管员人员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85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正常运转的保障日常工作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主要用于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8.69万元,完成预算的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1万元,完成预算的9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的75.4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规范”及“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9万元,下降1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3万元,下降12.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7万元,下降27.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规范”及“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1万元,占71.75%;公务接待费支出5.28万元,占28.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交警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2.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4.94万元,上升了42.87%,主要原因是智能交通建设投入使用,及交通协管员人员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协管员人员工资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交警大队资产总额3220.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1.54万元,固定资产1149.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69.64万元,无形资产0.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8.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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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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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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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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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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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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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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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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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220.88 |
601.54 |
1149.07 |
400.97 |
19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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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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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64 |
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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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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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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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瑞丽已实行预算绩效评价考核,2017年未列入抽查单位。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中其他资本性支出为50.2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9.1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1.16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201111
[附件: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101203264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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