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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民族中学“学生资助”致家长的一封信

浏览量:2228   作者:  日期:2023/11/19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作为父母,期望自己的孩子在校生活丰富多彩,期望他们奋发努力,期望他们在刻苦学习的同时身体康健,营养丰富。但如果您的家庭因种种原因负担太重。这封信会给您提供一个解决办法。当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已建立起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下面,请您了解一下相关政策。

根据德财教[2019]251号和德财教[2019]269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不再执行寄宿生“全覆盖”政策。新的补助政策为:首先确保建档立卡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资助,其余资金首先满足资助系统中的寄宿非四类学生(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学生、孤儿学生、突发严重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子女学生、低保边缘学生和事实无人抚养抚养儿童等七类学生),如有剩余在用于资助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式

(一)四类学生的认定。建档立卡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学生的认定,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央下发的四类重点保障学生数据比对核查,进行困难认定,全部享受生活补助。

(二)非四类学生的认定。根据《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云教规[2019]3号)文件,由学校严格按照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五个环节”精准认定。非四类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按照以下方式认定:

第一批次: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根据市民政部门、残联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第二批次:学生本人或学生家庭(成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根据县市扶贫办、县级医院及乡、村、组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第三批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监护人年事已高、家庭缺乏劳动力、无田地或田地少、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供养能力。根据填写的《申请表》和学生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子图片、交通工具图片等),同时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老人生病、哥哥姐姐上大学等、父母吸毒、收入高低)开展认定工作。(同等条件名额不足的优先考虑家庭住址远的)

二、有以下情形不应该纳入资助范围(参考)

(一)家庭有人在国家机关或国企工作,且有稳定收入的。

(二)家庭全资建盖新房、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三)家庭拥有小轿车等现代交通工具、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的。

(四)家庭有人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

(五)休学学生。

(六)没有中国国籍的学生。

(七)失地农民建盖两层以上出租房的(350平方米以上)。

三、补助标准

(一)四类人员

寄宿制四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1250元/生.学年;

非寄宿制四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625元/生.学年。

(二)非四类人员

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1250元/生.学年。

四、发放形式

学校统一要求为学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如社会保障卡未激活,请先到银行激活。

五、所需材料

非四类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下发)

2.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央下发的四类重点保障学生数据内的学生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果属于系统非四类重点保障学生数据内的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材料由相应部门提供。如残疾有残疾证或市级相关部门证明;低保、孤儿要到市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等。具体可咨询班主任(如建档立卡截图、明白卡、低保证、孤儿证、学生残疾证、家长残疾证、其他贫困证明等))

3.学校要求学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每学期开学后学校会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并及时提交。

(二)不要错过申请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学校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假报、错报、漏报学生信息。

(四)学生及家长对其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性负责。

(五)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及时关注学校公众号或与班主任联系,监督电话06924141291。

   最后,祝您家庭幸福美满,孩子茁壮成长!

文章来源:瑞丽市民族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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