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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19年4月,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浪潮,我局根据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文件瑞办发〔2019〕33号文件确定了瑞丽市自然资源局主要只能为: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政策措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开展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瑞丽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为:
1、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正常工作的协调、督查督办和专题调研;负责机关党群、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合性文件起草、档案管理、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公车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老干部、综治维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和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承担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奖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劳动工资、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负责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管理;负责局党组重大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重点工作计划制定、落实的督查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
2、法规监察股(执法大队)。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制度、规程、规范。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
3、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股。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监督管理登记资料。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市级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市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执行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市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项目。管理基础测绘、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4、规划股。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级以下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执行城乡规划的规章、规范和政策。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等工作。
5、耕地保护监督股。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6、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股。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及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和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报国务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德宏州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划和交易平台的建立,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瑞丽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7、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矿产资源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协助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省和州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督管理,协助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承担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建设项目压履重要矿产资源本级查询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抓好规划布局与耕地保护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至2020年,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瑞丽市的耕地保有量15367.00公顷(23.05万亩)的目标任务,坚决做到数量和质量不减。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按要求抓紧推进古茶山、古茶树保护区村庄规划编制。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政,开展后备资源调查,摸清瑞丽资源底数,挖掘潜力,确定具体的项目规模积极向上争取耕地占补平衡货币直接补偿试点政策。加快增减挂钩项目落实,严把复垦整理土地的质量关,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大力提高耕地质量。
2、着力提升全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能力。按照省州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用地保障告知制度”和“用地保障报告制度”,执行好“一书一会一函”(《用地报批告知书》、《催办函》和召开协调会)。及时梳理因土地要素导致重点项目落地难的项目用地,向上级部门申请给予统筹解决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加快各类用地报批速度,统筹做好用地报批工作。持续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分类处置力度,强力推进处置,尽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着力提高“三率”,同时,建立土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妥善催促处理在全域土地例行督察中的“挂账”问题。
3、着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大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年度自然资源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民意识,加强日常动态巡查监管,扎实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卫片执法检查,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结合执法“关口”前移基层一线,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处理在萌芽状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水平。强化内部规范管理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升级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政策和程序开展征地征迁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征地拆迁补偿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加大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认真细致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
4、着力加强矿政资源管理。加强全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巡查力度;规范地热矿的管理,做好监管、督导。严格执行矿业权联勘联审制度,开展矿山卫片执法检查,做好重大项目的矿压情况查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材料的开发利用和保障工作。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非煤矿山,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夯实责任主体,加强对已经通过联勘联审并已出让的4家砂石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市关闭的非煤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行监督检查;严肃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问题。
5、着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始终坚持把防范地质灾害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来抓,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完善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调整完善各有关方案、措施,督促全市各乡镇(农场)、学校及工矿企业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督促指导好已获批、正在实施的地质灾害隐患搬迁和治理工程建设,积极争取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努力申报2020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巡查,认真落实2020年度汛期值班、预警预报等各项有关制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增强人民安全感。
6、着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按照省、州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安排部署,积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认真贯彻执行《瑞丽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施方案》,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完善和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便民利民系统软件建设,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整合成果尽快投入使用,建立业务信息互查共用制度,将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缴税信息在三个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推送,实现信息共享推送,以便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事流程,精简收件申请材料,细化不动产窗口设置,方便群众办事。
7、着力夯实各项基础业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瑞丽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审查汇交,对国家级核查结果进行修正。根据“三调”数据统一时点更新。完成瑞丽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委员会组建工作,理顺收储职能,完善运行机制,系统性规范化管理,强化政策保障。加强收储财务管理,防范收储资金风险。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筹推进脱贫攻坚、综治维稳、土地权属纠纷、工青妇等工作,积极抓好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棚户区改造、河长制责任制等工作。
8、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局党组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增强“四个意识”,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着力构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严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紧绷“廉政弦”,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沉下心、俯下身”全面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着力破解难题。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反对“四风”存在问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个严禁”’等规定。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带好队伍,切实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综合能力水平和履职水平。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标准,加大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切实把能干事、干实事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业务素质高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 42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9人,财政部分供养8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724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5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204.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379.85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比2019年49214.38万元增加了18028.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开展业务项目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7242.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862.65万元,上年结转3379.8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58.29万元(本级财力152.23万元,专项收入1973.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废水收入安排157.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204.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49214.38万元增加了18028.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本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开展业务项目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7242.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724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19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减少129.7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上年非税收入返还金放在基本支出列支,本年度非税收入返还资金除放临时工人员工资支出在基本支出外剩余部分放在项目支出;项目支出65602.31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增加了14808.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1. 本年度项目比上年增加,向上争取资金增加;2. 上年度项目未实施完毕结转到半年度实施;3. 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发生改变,各项业务项目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款110.32万元,主要反映行自然资源局养老支出;20899款1.59万元,主要反映自然资源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1款98.91万元,主要反映自然资源局单位医疗支出;22001款1220.09万元,主要反映自然资源事务的支出;22102款82.12万元,主要反映自然资源局住房保障支出;22406款15.2万元主要反映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瑞丽市国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2.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47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41.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在职人均公用经费0.5万元/年、退休人均公用经费0.06万元/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5%。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2020年项目主要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主。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65万元,较上年减少26.35万元,下降101.3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5万元,较上年减少26.35万元,下降8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原因是用其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支出部分不在“三公”经费统计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68.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68.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使用条件受限,且部分公务租用了公务用车租车平台的车辆,政府性基金开支不在“三公”经费统计范围内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瑞丽市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土地补偿和青苗补偿支出)项目本年度预算安排为9786万元,预算绩效目标:及时兑现全市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2、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前期开发和其他支出)项目本年度预算安排为4126.36万元,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整理,保障净地供地,确保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3、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保障被征地农民支出)项目本年度预算安排为1948万元,预算绩效目标:及时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证金,完善土地报批程序,顺利开展供地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是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用于“三公”支出的具体反映。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84万元(取数于附表6-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65.69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减少了136.8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非税收入返还金放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列支,而本年度非税收入返还资金一部分放除临时工人员工资支出剩余部分放在项目支出,不在机关运行经费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总额为9446.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71.5万元,固定资产270.43万元(房屋125.1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5.32万元),无形资产4.6万元。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为快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2400111
[附件: 自然资源局预算表(新)20200310104122806] [附件: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153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