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第一部分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政策措施。
2.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中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我们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的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我们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行动。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
13.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以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发展。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我们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方面的重大违法案件,并开展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加快职能转变。瑞丽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监察股(执法大队)、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股、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矿产资源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效显著。畹町镇、户育乡国土空间规划获瑞丽市人民政府批复,姐相镇、弄岛镇、勐秀乡通过国土空间联席会审议;《陇川及勐秀坝子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获德宏州政府批复;配合省厅完成口岸功能区专项规划研究,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瑞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荣获2025年云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类一等奖。
(2)详细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完成22个详规单元招标(覆盖10个片区),按照分类有序推进编制,芒令片区2个单元获市政府批复,其余单元稳步推进。
(3)“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及调整。一是畹町农场畹江社区规划通过多轮审查待审批,瑞丽农场5个社区及2个行政村规划完成初稿,进入征求部门意见环节。二是按照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实际推进落实保障各村宅基地及发展用地需求调整,完成13个行政村规划调整批复,成功入库11个;《畹町镇新合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荣获2025年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类二等奖。
2.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支撑高质量发展
(1)用地审批提质增效。全年上报15个批次及单独选址项目用地1217.76亩,13个项目获省州批复(1142.65亩),保障中缅(国际)现代农商产业园、综合保税区等重点项目落地;完成“瑞丽沿边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总面积(3342.29亩),获省级批复;完成具体供地报件43宗2321.49亩,已获批32宗2176.65亩。
(2)土地供应精准有序。全年完成供地报批43宗2321.49亩(批复32宗2176.65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6宗1796.18亩,其中出让8宗523.93亩,划拨18宗1272.25亩;办理用途变更等业务25宗(24.86亩),收取出让金13,971,900.00元;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公布工作。
(3)存量土地盘活成效突出。2025年瑞丽市批而未供处置任务基数为4645.04亩(动态调整),完成处置1393.78亩,处置率30%,超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2025年瑞丽市闲置土地处置基数37宗1350.63亩,完成处置7宗323.67亩;年度新增闲置土地123.25亩,已处置收回71.08亩;闲置土地净减少率21.58%,圆满完成年度处置任务。
3.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1)保护任务超额完成。根据12月5日州级测算,通过耕林园布局调整及储备区划定,全市耕地保有量18.0873万亩(超规划目标1.197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3.4624万亩(超规划目标1124亩),加强耕地流出图斑整改管护,未发生面积反弹。
(2)占补平衡机制落实到位。严格“以补定占、占优补优”,截至目前,结余大占补耕地指标3262.60亩(含水田272.97亩、水浇地25.75亩,粮食产能2650865.55公斤),入库小占补耕地指标759.1755亩(粮食产能607340.4公斤)。完成4个项目占补平衡,使用指标114.2775亩,缴纳开垦费27,121,950.00元。
(3)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完成。划定储备区1768.32亩(占保护任务1.32%),其中水田487.17亩、水浇地32.48亩、旱地1248.67亩,坝区1659.41亩,为动态调整提供保障。
(4)专项整治扎实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完成2个项目合同签订,4个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可研审查;扎实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勐卯街道姐勒村土地恢复项目通过验收;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大棚房摸排整治工作,核查7个疑似图斑,督促整改;启动全市14.539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核查,已核实11.7904万亩;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新增12宗79.3065公顷用地,均完成上图入库。
4.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1)矿产资源管理规范。开展7个非煤矿山安全检查12轮(出动40人次、12台次),整改采台过高、违规操作等隐患;推进2026-2030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2)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明显。完成6个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项目,并通过省级验收。
(3)地质灾害防治有效。组织135名监测人员,开展汛前、中、后三轮核查,全覆盖排查8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688人次隐患排查,及时处置12处隐患风险点;完成8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验收整改。
5.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提升治理服务效能
(1)规划管理严格规范。全年出具规划设计条件129份,组织瑞丽市国土空间规划联席会议11次,共审查项目64个;完成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验线125份、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94份、建设项目竣工规划审查意见12份。
(2)推进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完善管理制度。拟定《瑞丽市乡村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瑞丽市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管理办法(初稿)》;印发《瑞丽市村庄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建设专管员优化方案》、《瑞丽市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形成《瑞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制定《瑞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则(试行)》,推进规划管理标准化;参与新建路街道改造方案研究。
(3)执法监管力度加大。一是严控增量,市级财政每年统筹保障3,187,200.00元,用于聘用120名村庄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建设专管员,按照“每日巡查、动态监管”要求,对耕地保护、宅基地使用、村庄规划建设等违法行为开展全面巡查,巡查1800余次,及时发现并上报违法建设、占耕建房等9类违法行为线索共158条,根据上报违法行为线索开展实地核实调查共计98次,有效规范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秩序、遏制违法占耕建房状态;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自然资源领域普法融入日常,深入街道、乡镇组织开展“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活动,同时依托专管员立足基层一线力量,通过走村入户、现场讲解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22000余份、悬挂主题宣传横幅30条,通过下沉式宣传有效提升了村民依法用地、依规建房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执法,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件(越界开采1件、非法占地7件、违法建设5件、违法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案1件),共收缴罚款 10,567,946.10元人民币;四是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历年督察反馈、审计反馈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销号;2018-2024年存量违法用地整改(存量违法占耕面积2140.36亩),已整改销号1943.07亩,整改比例达90.78%;
(4)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全年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21401件,登簿量12264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507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449本;创新便民举措:实现抵押、注销登记“全程网办”,线上受理1970件,签发电子证书4460份、证明1564份,完成不动产登记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216件;完成二手房带押过户26件,7个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积极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信和大厦31套转移登记,7个保交楼项目发证576户;认真组织处理不动产登记类信访19件,调处纠纷13宗。
(5)确权登记有序开展。完成7169个耕地园地图斑外业调查工作;完成6712个图斑建库工作,目前年变更数据库已通过省级核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物量、价值量成果通过部级验收;扎实推进农场确权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完成瑞丽农场6个社区55个居民小组外业航飞、三维建模,内业成图均已完成,外业调查已完成40个居民小组约4000宗;畹町农场已发放2户居民不动产权证;完成了云南瑞丽协作产业园区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的招标、空域申请协调及航飞技术方案审定,目前已完成90余平方公里航飞正射影像(DOM)数据采集、30余平方公里三维模型数据和数字高程模型(DEM)工作;依申请受理调解土地权属纠纷和信访件共21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3,315,552.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780,559.98元,政府性基金323,500,918.52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34,074.05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87,737.50元,增长5.55%,主要原因分析为经济恢复,政策利好带动,预算项目开展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3,281,478.50元,其中:本年收入393,281,478.5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780,559.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3,500,918.52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87,737.50元,增长5.55%,主要原因分析为经济恢复,政策利好带动,预算项目开展增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3,315,552.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3,281,478.50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7,890.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9,630.52元,增长5.6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刚性增长,业务工作常态化开展,需求适度增加;项目支出379,067,661.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28,106.98元,增长5.55%,主要原因分析为市场环境向好,经济有所恢复,预算项目开展增多。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身份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2,495.04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495.0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6,911.88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6,911.88元),主要用于保障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6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68.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55,450.64元(其中:基本支出555,450.6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41,632.64元(其中:基本支出441,632.6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242.68元(其中:基本支出47,242.6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212080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54,0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5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1.2120802(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开发支出)141,074,3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41,074,35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2.2120805(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28,2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8,200,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13.2120806(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26,568.52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26,568.52元),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支出;
14.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19,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19,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5.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9,458,099.56元(其中:基本支出6,728,679.28元,项目支出2,729,420.28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16.220010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0,854,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0,854,200.00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7.220010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5,868,279.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5,868,279.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220010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6,996,082.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6,996,082.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19.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4,018,453.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18,453.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22001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03,4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603,44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1.22099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4,536.18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54,536.18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2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91,869.36元(其中:基本支出991,869.3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3.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7,667,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7,667,8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3,371,485.84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1,485.84元,项目支出0.00元),具体为:
(1)30101(基本工资)3,708,9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08,972.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等;
(2)30102(津贴补贴)2,409,3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9,384.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3)30103(奖金)177,27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71.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30107(绩效工资)1,965,73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65,737.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2,495.04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495.0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0,850.64元(其中:基本支出570,850.6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1,632.64元(其中:基本支出441,632.6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910.68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10.6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9)30113(住房公积金)991,869.36元(其中:基本支出991,869.3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30114(医疗费)105,163.48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63.4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医疗费用;
(11)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28,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2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会保障缴费及地质灾害信息员劳务报酬费用。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8,348,351.65元(其中:基本支出876,404.80元,项目支出37,471,946.85元),具体为:
(1)30201(办公费)364,674.05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64,674.05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等;
(2)30207(邮电费)39,836.52元(其中:基本支出9,836.52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30211(差旅费)4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5,000.00元,项目支出360,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30217(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30226(劳务费)7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720,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6)30227(委托业务费)35,304,852.52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5,304,852.52元),主要用于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30228(工会经费)372,368.28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68.2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8)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9)30239(其他交通费用)370,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0,2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等;
(10)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6,420.8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0元,项目支出692,420.28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911.88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6,911.88元),具体为:
(1)30304(抚恤金)36,911.88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6,911.88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
4.310(资本性支出)341,558,803.18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41,558,803.18元),具体为:
(1)31002(办公设备购置)470,4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470,440.00元),主要用于反映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2)31005(基础设施建设)11,028,863.18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1,028,863.18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3)31009(土地补偿)154,0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5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
(4)31010(安置补助)169,2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69,200,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安置补助费;
(5)3101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6,859,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6,859,5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37,02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4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56,5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76,404.80元,较上年减少93,489.60元,下降9.64%,主要原因分析为全面落实个“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5,304,852.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20,852.52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6年开展的编制报告、确权登记等委托第三方的业务较多。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丽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64,751,416.37元,其中,流动资产63,501,672.65元,固定资产1,158,915.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0,828.0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8,221.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1,42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81.10平方米,账面原值223,605.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90,46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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