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2594    作者: 日期: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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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公益林划定,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瑞丽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审核。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方面的生态扶贫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与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班子高度重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和任务分解,层层签订了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并落实管理监督配套制度,修订和完善了《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作风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对机关各股室站所队和林场在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及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了多次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问效,特别是加强了对二级班子成员的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对腐败易发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行政审批、“三公”经费支出、项目经费等督查,梳理了权责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等,突出监督的预防作用。五是以改促进。我们对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环保督察“回头看”、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中的涉林问题及市委第十三检查考核组反馈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意见等认真研究,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在整改中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全面深化林业和草原改革

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内部各项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市机构改革启动后,我局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做好本部门的三定方案,修订完善后按要求上报,经批复后,于2019年3月18日挂牌成立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属瑞丽市人民政府组成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核定的内设机构有5个: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与种苗林场管理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湿地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机构改革前有在职干部职工99名,2019年有在职干部职工94名。

3)全面加强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

一是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2019年1至11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03份,批采活立木蓄积量共计12万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17515份,办理运输木材、林产品、木炭共计26.25万立方米(吨)。二是主动服务,严格林地征占手续审批。一方面把好各项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的规定对各项工程建设必须征占用林地的,提前主动介入,积极指导,做好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及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工作。1-12月,办理征占用林地项目20个,征占用林地面积51.69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529万余元。另一方面坚持把林地保护作为我市林业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破坏林地的行为。结合森林督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依法打击未批先占、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在“三项”工作中,核查图斑数503个。图斑面积474.0147公顷,涉嫌违法图斑数99个,涉嫌违法面积41.9898公顷,涉嫌违法案件71个,已查处19个案件,行政处罚金额33万余元。三是尽职尽责地做好公益林保护和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2019年瑞丽市天然林停伐补助面积17.97万亩,涉及6个乡镇,上级下达到位资金219.25万元,惠及2214农户。目前,兑付停伐补助资金77.83万元。公益林管理方面,瑞丽市2019年度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3.32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0.22万亩,上级下达到位资金347.31万元,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7.8万元涉及农户440余户。聘请天然林管护员116名,公益林管护员153名。四是为加强草地资源保护。组织开展草地资源清查工作,通过清查,瑞丽市草地资源划定面积为25719亩,共515个地块。主要集中在户育乡、勐秀乡、畹町镇等3个乡镇。五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华大基因对瑞丽珍稀植物园689种植物基因组测序完成,瑞丽植物园成为全球首次完成全基因组高深度测序的植物园。通过我局技术人员多年的不懈努力,“植物大熊猫”滇藏榄在瑞丽开花结果,属国内首次。瑞丽虚拟植物园初步建成,珍稀植物悬挂二维码标识牌300余块。

4)全力维护生态安全

一是毫不松懈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去冬今春共投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43万元,签订防火责任状(书)4885份,开展督促检查59次228人次。组建了2支专业扑火队伍,共75人,组建义务扑火队214支,共计4299人。投资250万元新建了4公里边境森林防火通道,全市设立有8个瞭望塔、瞭望塔哨。2018年12月14日,七县(市)森林防火联防会议在瑞丽召开,强化联防联控。预警监测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实现了“打早、打小、打了”。通过狠抓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瑞丽经受住了2019年长时间无有效降雨的严峻考验,取得了“无卫星热点”和“零伤亡”的好成绩。全市去冬今春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查处违规用火3起,追究责任人3人,罚款1200元。二是紧而又紧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19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6175亩,有害生物薇甘菊发生面积29950亩。全市共投入防治经费226万元,累计无公害防治46175亩,无公害防治率100%。组织喷药除治薇甘菊5000亩,人工除治后喷药除治薇甘菊600亩,组织种植林木1300亩,用于控制薇甘菊危害,对2018-2019年植树1750亩地块施肥、除草等抚育。组织人员撒施饵剂除治红火蚁4轮次。开展产地检疫苗木30亩,检疫调运木材5.34万立方米,花卉苗木62.32万株,药材10017.5吨,复检木材2742立方米。开展调运原木携带薇甘菊、红火蚁的检疫工作,重点检疫露天原木及手砍材等木材及其产品,发放限期除治通知书7份。开展春、秋松材线虫病的专项普查,安排工作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的550亩松林进行现地调查,未发现松材线虫。先后开展4次宣传活动,共发放《防控林地薇甘菊  保护生物多样性》、红火蚁防治知识宣传单1000余份。开展培训4次,培训各类人员280余人。在《云南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发布林业有害生物信息15篇。三是全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引种培育珍稀濒危植物16个品种,2133棵植物。对弄莫湖开展物种鉴定和挂牌工作,目前,已鉴别植物150多种,制作二维码标识牌进行挂牌,以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促进珍稀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发展。四是加大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森林资源意识。继续与德宏团结报签订宣传协议,投资3万元请德宏龙江锅文化传媒拍摄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微电影一部《人在做 天在看》,该片播放后仅在西瓜视频播放量达240万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五是严厉打击各类毁林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加强对乡镇林业站执法能力的业务指导,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1起,行政处罚41人,罚款57.2893万元,变价13.4123万元,收回林地4367公顷,补种林木5986株。

5)加快推进生态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封山育林和义务植树,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31.48万株,成活率达到95%。完成2018年征占用林地占1补1新造林910亩。二是加大生态植被恢复和管护力度,2019年对生态相对较为脆弱的南京里大黑石场和畹町瞭望塔对面、荔枝园边3处砂石场投入资金196.95万元完成162亩砂石场生态植被恢复。对6个砂石场新植带根竹子886株,藤本 980丛。使用管护资金119.4万元对2017、2018年实施的4个砂石场400余亩恢复植被进行管护,确保苗木成活率在85%以上。三是打造美丽乡村。在达节坝、目科、围角、雷贡山等四个寨子投资约124万元,选择绿化效果好,适应本地气候、土壤的树种黄花风铃木、红花风铃木、黄花腊肠、菩提榕等沿村主干道路种植,总长11120米,种植654株,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宜居家园。四是积极筹备林木种苗。采种767公斤,育苗30亩,计91.62万株。

6)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调整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认真研究现状。雷弄村现有建档立卡户有177户613人,已脱贫154户542人,目前还有23户70人未脱贫,综合贫困发生率3.8%,2019年计划脱贫25户74人,综合贫困发生率0%。三是抓好就业扶贫。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踊跃参加筹款,为雷弄村建档立卡户无劳动力和劳动力薄弱的家庭,设立公益性岗位,目前雷弄村已安排15个公益性岗位。同时在4月份为雷弄村和班岭村两个村委会建档立卡户争取了50名天然林和公益林护林员的名额,班岭村19名,雷弄村31名。另外动员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7名,辅警1名,2019年雷弄村共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49名。四是抓好产业扶贫,投资7.28万元,向雷弄村4个村民小组11户建档立卡户发放竹鼠280只。在达结坝、武甸2个村民小组启动了德宏州林产业蓝孔雀推广示范项目,推广2户建档立卡户,共发放60只,管理费0.5万元/年/户。五是抓好项目扶贫。在目科村民小组普及沼气池建设项目,发展了10家建档立卡户,共投资4.5万元。

7)抓实抓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按照上级领导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通过加强组织、严密防范、摸清底数、严厉查处、有力打击,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组织集中学习6次,接受教育党员人数146人,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136份,发放扫黑除恶倡议书152份。开展主题宣讲3次,开展宣传活动7次,安排专项资金3万元,设置举报电话1个,举报信箱2个,悬挂布标10条,张贴海报950幅,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宣传211条。排查林业行政许可事项580件,排查林政案件157起、排查信访案件8起,确保全市打击黑恶势力和走私犯罪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8)积极开展招商引资

截至2019年10月,完成招商引资已完成1.46亿元,超过目标任务12个百分点。

截至2019年10月,瑞丽市登记在册的木材经营、加工共计197户。据统计,2019年1至10月木材加工行业的总产量为4882.38立方米,工业产值为699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8.32%。2019年1至9月林业总产值约1.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3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图表1(在职人员情况)

2019年末车辆编制17辆,实有17辆。分别为执法执勤用车4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特种用途车12辆。

图表2(车辆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41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6.65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对比,2019年收入减少34.38万元,减少0.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返还数较上年减少。


图表3(收入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16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07万元,占总支出的39.72%;项目支出2,511.95万元,占总支出的60.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支出数增加711.12万元,增加20.5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三是兑付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5.07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2019年基本支出增加192.61万元,增加13.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511.95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518.5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兑付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增加。

图表4(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4%与上年对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1.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三是兑付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201999款”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报刊费、办公费及会议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其中:“2080501款”支出68.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报刊费、会议费、春节慰问费、通讯补助、丧葬费及抚恤金等;“2080502”款支出16.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会议费、春节慰问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等;“2080505款”支出127.18万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2089901款”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其中:“2101101款”支出66.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单位部分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2101103款”支出40.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单位部分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2101199款”支出3.61万元,主要用支付在职人员工务保险、生育保险等。

4.节能环保(类)支出33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其中:“2110501款”支出104.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2110507款”支出104.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天然林停伐补助等;“2110602款”支出137.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2110699款”支出21.16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培训费、差旅费等。

5.农林水(类)支出3,46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1%。其中:“2130201款”支出501.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2130204款”支出825.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2130205款”支出30万元,主要用支付2017年度林木良种繁育补助;“2130207款”支出252.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薇甘菊除治工时费、砂石场恢复工时费、种苗款及2019年OA系统网络信息费等;“2130209款”支出374.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公益林管护费及个人补偿费等;“2130211款”支出21.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种苗款、办公设备购置费等;“2130221款”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孔雀养殖补助款及竹鼠养殖补助款;“2130227款”支出490.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万宝红红木家具公司、瑞丽市涵森实业公司、瑞丽市德冠恒隆红木家具公司林业贴息贷款;“2130234款”支出320.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2130237款”支出7.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平安林区创建办公费及宣传费;“2130299款”支出604.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种苗款、药剂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天然林管护人员工资、太阳能补助、节柴灶补助等;“2130803款”支出34.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度森林火灾保险。

                图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0.26万元,完成预算的8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61万元,完成预算的7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7.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造成2019年部分支出未结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44万元,增长17.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76万元,增长3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2万元,下降46.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造成2018年部分支出单据在2019年结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1万元,占91.25%;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占8.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6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排上级检查考核工作及项目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图表6(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4万元,减少4.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同时,经常就厉行节约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构建厉行节约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仅用于单位水电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935.19元,其中,流动资产2110.22元,固定资产1824.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2019年资产总额减少2279.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05.1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43.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图表7(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图表8(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货币资金是指直接发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根据其存放的地点、方式和用途不同,可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返还额度和其他货币资金。

2.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的折旧额进行分摊。

3.应缴财政款核算单位取得或应收的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包括应缴国库的款项和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

4.应付账款指核算单位购买物资、接受服务、开展工程建设等而应付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款项。

5.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收入。

6.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7.业务活动费用核算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8.行政支出核算单位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200532801111

  [附件: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