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公益林划定,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瑞丽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审核。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方面的生态扶贫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与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紧抓牢党风廉政建设。2020年,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我局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一是坚持统筹部署,层级履责传导压力。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班子主要领导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推进制度建设,健全体系压实责任。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机制,用好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一把手”选人用人、重大决策、末位表态制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全面落实,确保权力行使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完成任务差的人员的问责力度。四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保持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力度,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着力查纠违规吃喝、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2.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重点抓好单位内部、分管行业和网格化责任片区的疫情防控,全力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疫情发生后,我局及时成立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员投入疫情防控,深入到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苗圃、木材加工厂、网格责任片区开展疫情排查、宣传,依托木材检查站加大对过往行人、车辆的检测。与瑞丽市森林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动,开展普查宣传教育136场次,发放宣传、普法材料2155份,受教育2368人。督促44个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场所负责人采取消毒措施,做好卫生防疫,禁止疫情期间野生动物宰杀、销售、运输和食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封控隔离措施。与养殖企业和个体户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88份,发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告知书44份,张贴关于停止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128份,张贴《封控告知书》44份。
“网格化”疫情防控调查情况。疫情严重期间,我局负责的姐岗村网格区域共细化为4个小网格,共有网格责任人15人,管理户数78户人,其中租户缅籍人员282人,网格内累计有重点人员40人,累计解除居家隔离58人。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各族群众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但由于境外疫情快速扩散,输入性病例逐渐增多,我们也适时调整了防控重点,重点监测缅籍人员,截止日前共排查940人,其中缅籍人员480人。
目前,全局干部职工安好。所监管的木材加工企业、苗圃复工复产稳推进,疫情防控不松劲。
3.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为此,我们一是年初就认真研究制定了《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生态扶贫工作计划》和《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对2020年生态扶贫重点工作作了细化。二是在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员的选聘过程中,我们优先考虑选聘建档立卡户为管护员,共选聘公益林管护员15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3人),天然林管护员114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06人),积极扶持贫困人口就业。2020年1-5月给天然林和公益林建档立卡护林员发放工资104.34万元。三是积极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补助,2020年全市共涉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78万亩和天然林停伐补助面积7.9082万亩,这两项上级已下达资金126.882万元,目前正在收集核对农户信息,计划10月底前完成兑付。四是计划兑付2018-2020年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全市共补助107.4万元,现已完成检查验收工作,正在进行公示,待公示结束后兑付。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森林蔬菜种植,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力决战脱贫攻坚。计划从2020年至2024年,每年规划1000亩退耕还林面积示范种植森林蔬菜和澳洲坚果,通过大力推广森林蔬菜和澳洲坚果种植,加大对种植户、合作社、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森林蔬菜和澳洲坚果种植基地,促进特色农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乡村建设。目前已规划1700余亩,完成种植320亩。
4.严控严审涉林资源。一是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州政府下达我市“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3.39万立方米。上半年,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330 份,批采活立木蓄积量共计49962.04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7147份(办理出省运输证765份,省内运输证6382份),办理运输木材、林产品、木炭共计109527.38立方米(吨)。二是主动服务,严格林地征占用手续审批。一方面把好各项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的规定对各项工程建设必须征占用林地的,提前主动介入,积极指导,做好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及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完成征占用林地项目13个,征占用林地面积69.8458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656.4124万元。上半年,瑞丽市登记在册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共计197户。木材加工行业的总产量为1006.7立方米,工业产值为0.1135亿元,产值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0.89%。
5.守好护好生态安全。一是毫不松懈抓好森林防火工作。2020年投入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646.15万元。自2019年12月1日至防火期结束,通过认真落实好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的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严防死守、狠抓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火灾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无森林火灾”和“零伤亡”的好成绩。二是紧而又紧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点为薇甘菊和红火蚁的除治,在姐勒水库头薇甘菊危害地块实施生物防治项目450亩。组织人员对红火蚁危害区域实施撒施饵剂除治红火蚁一轮次,撒施饵剂1000公斤,除治10000余巢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上半年,共完成调运检疫木材1.7995万立方米,花卉72株,复检木材142立方米,发放限期除治通知书5份。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同时做好沙漠蝗虫灾害的监测和预防。三是积极开展湿地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瑞丽市范围内原有3个自然保护地,分别为:云南省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畹町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37130.99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9.3%。其中:云南省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瑞丽片区面积11796.91公顷,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瑞丽片区面积25135.18公顷,畹町省级森林公园面积198.9公顷。通过本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瑞丽市范围内自然保护地数量调减为2个,即云南省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自然公园,总面积27085.45公顷,与整合优化前对比自然保护地面积减少了10045.54公顷(备注:减少面积由盈江县和芒市平衡)。其中:云南省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1952.42公顷;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自然公园面积15133.03公顷。5月29日瑞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审查报告通过了州级评审,目前,数据已提交省厅,待审核。
6.加快加紧造林绿化和生态恢复治理。一是2020年6月4日,瑞丽市在姐勒水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市四班子、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林草局等部门的2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植树活动,共植树1100株。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绿化造林计划 8月底前在城镇、面山、乡村公路两侧、城市道路绿地建设,以及单位、厂区、居住小区、广场、校园、村庄空闲地等为重点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采取空地植绿、见缝插绿、破硬还绿、四旁零星种植等方式完成义务植树30万株。目前,全市义务植树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加快瑞丽市中心苗圃建设,为造林绿化提供种苗保障。瑞丽市中心苗圃规划占地400亩,第一期建设占地280亩,苗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建设、大棚建设、营建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总投资950.00万元,建设期限设定为2年(2019年8月~2021年7月);项目按计划已完成土方,挡墙、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300余万元,现已培育苗木70.5万株。三是投入120万元完成4个砂石场249亩生态植被恢复。
7.严查严打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2020年省级下发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专项整治和森林核查疑似图斑共421个,其中:种茶毁林图斑128个;森林核查图斑293个。市林业局联合森林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林业工作站,选出46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5个工作技术组,分赴6个乡(镇)配合林业站开展现地核查工作,目前全部图斑已核查完毕。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7件,处罚27人,发出《责令限期恢复通知暨有关事项告知书》3份,没收木材18.44立方米,收回林地面积8.499公顷,罚款11.8722万元,补种林木9144株,变价款1.5631万元。野生动物保护中,先后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破坏候鸟等鸟类资源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共出动人员752人次,车辆230辆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18次,集贸市场349次,花鸟古玩场所47次、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213(次),查处林政案件11起,处罚11人,刑事案件立案7起,破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收缴野生动物281头(只),救助野生动物41只(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特种用途车1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50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7.6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3万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数增加2089.26元,增长47%。增加原因:一是财政拨入植物园和高兴昌补偿款;二是财政拨入了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款;三是项目实施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634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59万元,占总支出的24.57%;项目支出4787.31万元,占总支出的75.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数较上年增加2179.88万元,增长20.5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实施项目增加所以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兑付植物园和高兴昌补偿款;三是发放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9.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4.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与上年对比2020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95.48万元,下降5.76%。减少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87.31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275.36万元,增长90.58%。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实施项目增加;二是部分项目属跨年支付;三是发放了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款。
2020年实施的项目包括:1.森林防火项目,2020年支出176.3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森林火灾保险、森林防宣传、培训和专业扑火队和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等支出;2.森林生态效补偿项目,2020年支出527.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国有林管护人员劳务费、个人和集体补偿款、道路修缮费等;3.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2020年支出298.6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管护人员劳务费、个人体补偿款等;4.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2020年支出1604.34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养殖户补偿款;5.植物园和高兴昌补偿款,2020年支出535.57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补偿款;6.其他林业项目等,2020年支出1644.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用、美丽乡村建设费用、砂石厂恢复项目、平安林区创建、森林抚育、中心苗圃建设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3.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对比2020年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196.46万元,增长53%。增加原因:一是兑付植物园和高兴昌补偿款;二是发放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款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019999款”支出37.82万元,全部用于退还2016年2-4月份多收的育林基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其中:“2080501款”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通讯补助和李文顺生活费;“2080502”款支出36.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报刊费、办公费、退休支部委员工作补贴、丧葬费及抚恤金等;“2080505款”支出111.22万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2080506款”支出13.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业年金;“2089901款”支出3.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89901款”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其中:“2101101款”支出21.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大病补充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101102款”支出42.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101199款”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付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4.节能环保(类)支出2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其中:“2110501款”支出15.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天然林培训费和防火道路修缮费;“2110503款”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天然林管护办公费、差旅费。“2110699款”支出8.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巩固退耕还培训费和差旅费。
5.农林水(类)支出589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其中:“2130101款”支出20.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2017-2019年综合考评绩效奖;“2130126款”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能源太阳能和节柴灶补助款;“2130201款”支出483.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2130204款”支出657.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2130205款”支出146.10万元,主要用支付2020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工时费、2018-2020年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费、澳洲坚果补助资金;“2130207款”支出297.8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和保险费、国有林评估费、房屋建筑物建设费等;“2130209款”支出513.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公益林管护费及个人补偿费等;“2130211款”支出1525.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代繁育补偿款等;“2130212款”支出0.0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2130226款”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平安林区创建办公费、律师服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2130234款”支出189.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2130299款”支出1924.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种苗款、药剂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天然林管护人员工资、太阳能补助、节柴灶补助等;“2130599款”支出86.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陆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建档立卡补偿款;“2130803款”支出28.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森林火灾保险;“2210201款”支出81.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支出;“2240602款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森林防火办公费、差旅费、扑火队人员工资、扑火队伙食费等;“22499款”支出0.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防火培训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8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7.我单位无其他功能分类收入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80万元,支出决算数47.15万元,完成预算的13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57万元,完成预算的15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使用上级专项经费购置了森林消防运兵车1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6.89万元,增长5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96万元,增长6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7万元,下降78.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2020年购置森林消防运兵车1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57万元,占98.78%;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1.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2.69辆,购置车辆1辆。为了加强和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应对突发情森林火灾,上级管理部门下拨专项经费用于购置森林消防运兵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排上级检查考核工作及开展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万元,下降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同时,经常就厉行节约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构建厉行节约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的各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393.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5.59万元,固定资产2622.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04.34万元,无形资产1.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2.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2平方米,账面原值13.56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3.7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8项,账面原值24.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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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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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建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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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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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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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393.64 |
1065.59 |
2622.44 |
1590.79 |
26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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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33 |
0 |
704.34 |
1.2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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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资产总额账面数与公开数据不一致的原因是公开报告的数据填列的是资产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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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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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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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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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历史性访缅重大成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布局,围绕省州市战略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路子,以林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持续深化林草改革,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林草投融资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强化国土山川大绿化、自然生态大保护、林草产业大发展、林草扶贫大格局、林草资源大数据等建设, 切实推动瑞丽林草事业走出一条以生态保护优先、绿色产业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路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瑞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整体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能有效反映单位履职效果,预算资金分配与单位职能、整体绩效目标一致;预算安排与其他资源投入能够有效支撑单位职能实现和规划目标落地。项目预算与部门履职及重点任务相匹配,总体上看我单位开展的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规范。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附有资金拨付文件、资金下拨分配表等,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杜绝以任何形式发放补贴或奖励,杜绝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及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均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货币资金是指直接发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根据其存放的地点、方式和用途不同,可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返还额度和其他货币资金。
二、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的折旧额进行分摊。
三、应缴财政款核算单位取得或应收的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包括应缴国库的款项和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
四、应付账款指核算单位购买物资、接受服务、开展工程建设等而应付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款项。
五、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收入。
六、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七、业务活动费用核算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八、行政支出核算单位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203300101111
[附件: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117095236536]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303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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