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5356    作者: 日期: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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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公益林划定,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瑞丽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审核。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方面的生态扶贫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与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慎终如始”的高标要求,努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努力将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一年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姐岗村(6月后调整到姐东村)网格化指挥组及边境包保封控段前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不辞辛劳,积极投身抗疫一线。一是通过加大排查,摸清底数,加强宣传和管理巡逻,组织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等工作,抓好网格责任片区疫情防控。7月4日至10月19日,姐东网格责任片区已做核酸检测27次,检测351849人次。为扎实开展好网格责任片区疫情防控工作,争创无疫情村社,林草局结合各村民小组生产和生活实际,在入村开展工作以来掌握村情、民情的基础上,认真听取队干意见,起草了《卡口工作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巡查制度》《消毒制度》《保洁制度》《村规民约》等各种规章制度,在反复征求队干和村民的意见后,被村民小组全部接受并遵照执行,使疫情防控工作有章可循。为进一步巩固抗疫成效,又制定了《村民小组“边境隐患大排查、无疫社区大创建、环境卫生大整治、新冠病毒大筛查、新冠疫苗接种“五大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现正在抓紧实施。二是抓好边境包保封控段管控。经多方筹措,后勤物资基本落实到位 ,执勤点通电、通网、通水,沿线加装了监控摄像头和照明灯,边境疫情防控措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好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和交接班制度,做到不脱岗、不离岗。按边境管控执勤要求加强巡逻频次,特别是加强夜间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并要求所有执勤人员认真做好巡逻记录和汇报工作。三是结合安全生产加强分管行业的疫情防控,深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苗圃、木材加工厂开展疫情防控。四是抓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全体党员干部佩戴党员徽章、亮身份,以“党员先锋队”积极投身到一线岗位上,带领群防力量昼夜值守,扎实开展巡逻管控工作,勇敢承担起急难险重任务,努力确保各项防控举措严格落实推进,筑起病毒和人民群众之间的钢铁长城,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2.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加强我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管好干部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定期研究、报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对分管股室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与分管股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把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担负起来,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对标对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局党组坚持把严的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管党治党全过程,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和贯穿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切工作和活动中,做到抓思想从严、抓执纪从严、抓作风从严。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德宏州全面修复和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1年,班子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8次,开展内部机构作风纪律督查1次。按照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规定,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股室负责人与股室成员间开展了谈话。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积极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走私和为走私“护私”行为。持续开展“六个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毁林种茶叶咖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持续清理整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私设“小金库”、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等问题。

3.以增绿增效为抓手,扎实开展林草生态建设

一是顺利推进林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保障性苗圃建设投入950万元,管护用房已建成,育苗用地已基本平整到位,完成工程进度70%,重点开展好10余个砂石场生态植被恢复,其余砂石场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二是稳步推进森林资源管护。全面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区管护,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继续实行封山育林政策,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加强古树名木管理与保护,顺利开展义务植树,苗木生产井然有序,全年采种900公斤,装育苗袋约61.6万个,培育苗木43.5万株,苗圃现有可出圃苗木38万株(其中特色珍贵、乡土树种10万株,绿化苗木10万株,森林蔬菜6万株)。

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民族团结、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有机结合,筹措项目资金38万元,在网格责任区勐卯镇贺哈村民小组开展绿化美化,拉近了干群关系,促进了民族团结和乡村绿化。

4.以资源管护为抓手,全力保障林草资源安全

(1)严格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办理,认真仔细的核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保护级别、森林分类管理和自然保护区等林业基础条件,将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逐级上报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办理永久征占林地项目跟踪服务到省局。受使用林地定额的限制,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1月至今共办理永久征占用林地手续4个,征占用林地面积约42.33公顷。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服务于涉及使用林地项目容缺审批,积极配合参与抵边联防所项目建设和电力保障项目建设。

(2)森林草原防灭火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森林和草原火灾。去冬今春,共投入资金558.6万元,取得了“无森林火灾”“无卫星热点”和“零伤亡”的好成绩。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认真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和松材线虫病普查,普查结果,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疫情和松材线虫病。2021年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7.05万亩(其中:红火蚁2.6万亩;有害植物薇甘菊4.2万亩)。防治面积7.0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监测率、测报准确率、防治率均达100%。截至11月份,完成调运检疫木材27685立方米、复检木材3530立方米、调运检疫苗木24108株,调运木材、苗木检疫率均达100%。

(4)全面加强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执行天然林禁止商品性采伐政策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截至2021年11月,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96份,批采活立木蓄积量共计31461立方米,出材量为24191.6立方米。

(5)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控力度。一是开展“坚决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联合排查宣传工作。2021年春节期间,林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警察大队重点在农贸市场、餐馆、花鸟市场开展排查检查及宣传。共检查了4个农贸市场,3家宠物经营店,5个超市及12家餐馆,发放“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议书”200余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200余份,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文明生活宣传海报50余份,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宣传50余条。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收购、销售、运输、食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呼吁全市人民自觉维护和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它陆生野生动物。二是开展“清风行动”。2021年3月份,由林草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3车次,执法人员96人次,排查栖息地4处,人工繁育场所7处,经营利用场所49处,交通运输2处,口岸和沿江沿边地区7处,禁捕水域及其周边区域3处,其他3处,查办野生动物案件4起(携带疑似象牙制品,目前送鉴定机构鉴定中,因结果未出,还未做立案和其他处置),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1件,0.5012公斤。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三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野生动植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激发群众的环保意识,培养广大群众关爱家园、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思想。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当天,林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农贸市场、弄莫湖公园大门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宣传讲解,共发出宣传册300余份、《保护野生动物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议书》300余份、张贴海报100余份。通过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在掌上瑞丽、抖音号播放了2021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片。在弄莫湖电子显示大屏滚动播放,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及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动员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态建设。3月22日联合检察院、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瑞丽管护分局、乡镇干部等在户育乡尹山村民小组公房召开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违法犯罪等法律知识培训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风景名胜区条例》、公益诉讼检察知识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讲解,通过这种现场释法活动,大大的增长了群众的法律知识。四是积极收容救护野生动物。2021年1月至今,我局共接到群众移交动物33只,移交州收容中心33只,其中:有国家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猕猴、蜂猴、斑头鸺鹠、领角鸮、草鴞等物种23只,三有动物野猪、滑鼠蛇、蝰蛇、眼镜蛇等物种10头(条)。五是及时处置网络舆情。

(6)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一是强化依法治林,全面清理、整治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严守林地和森林生态红线,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加大对各类涉林案件的查处力度,2021年共查处林业林政案件4起,处罚违法人4人次。接收到森林警察大队移交案件3件,与森林警察大队联办案件90多件。

5.以智慧林业为抓手,稳步推进林草信息化建设

(1)逐步完成2002、2003年退耕矢量图,截至目前,已对近20年的2002、2003年退耕还林工程(不含荒山林造林)2万余亩,保存2409户、块,进行图班上图(矢量图)、核对地块重叠、树种变更、户主更换、损失面积等勾绘制图、信息录入,全市5个乡镇已完成近50%。

(2)完成瑞丽市石斛产业种植地85块、面积2395.7亩的人工石斛基地的位置、产量、单价调查及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将石斛数据矢量图转手机视图。

(3)完成《瑞丽市国有林场2020年林木良种补贴项目》及《瑞丽市森林蔬菜种植项目》文字、电子档案建档工作。

(4)收集整理了300多份珍稀植物图片资料参加德宏州“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对全市249棵古树名木的内业资料审核整理,完成外业挂牌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3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事业人员56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9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特种用途车1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05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3.65万元,占总收入的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79万元,占总收入的0.5%。与上年对比2021年收入数减少3450.47万元,下降53%。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不能正常开展造成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38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98万元,占总支出的39%;项目支出2040.81万元,占总支出的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支出数较上年减少2958.11万元,下降46%。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不能正常开展造成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7.9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5.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与上年对比2021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11.61万元,下降13%。减少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0.81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746.50万元,下降57%。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不能正常开展造成收入减少。

2021年实施的项目包括:1.森林防火项目,2021年支出366.27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森林火灾保险、森林防宣传、培训和专业扑火队和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等支出;2.森林生态效补偿项目,2021年支出360.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国有林管护人员劳务费、个人和集体补偿款、管护房建设等;3.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2021年支出109.0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管护人员劳务费、个人体补偿款等;4.植物园和高兴昌补偿款,2021年支出20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补偿款;5.其他林业项目等,2021年支出1004.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用、美丽乡村建设费用、砂石厂恢复项目、平安林区创建、森林抚育、中心苗圃建设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9.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2021年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2944.44万元,下降46%。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不能正常开展造成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其中:“2080501款”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通讯补助。“2080502”款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报刊费、办公费、退休支部委员工作补贴等;“2080505款”支出105.81万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2080506款”支出13.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业年金;“2089999款”支出3.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12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其中:“2100410款”支出27.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值守伙食补助;“2101101款”支出22.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大病补充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101102款”支出37.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2101103款”支出38.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保险;“2101199款”支出3.26万元,主要用于付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3.节能环保(类)支出2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其中:“2110499款”支出26.98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监测技术服务费、办公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劳务费、草原监测设备购置费等;“2110699款”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巩固退耕还培训费。

4.农林水(类)支出299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6%。其中:“2130201款”支出357.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2130204款”支出640.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2130205款”支出235.11万元,主要用支付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工时费、2019年林业贷款贴息和2019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2130206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岭瑞公司2018年石斛种质资源抚育费;“2130207款”支出37.89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和保险费;“2130209款”支出464.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费、个人补偿费、管护站建设费等;“2130211款”支出4.0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古树名木牌制作费、办公费、差旅费等;“2130226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平安林区创建办公费、律师服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2130227款”支出81.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8年涵森公司和岭瑞公司2018贴息贷款;“2130234款”支出241.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2130299款”支出845.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种苗款、药剂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天然林管护人员工资、太阳能补助、节柴灶补助等;“2130803款”支出36.0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森林火灾保险。                   

5.住房保障(类)支出7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支付森林防火演练材料费和培训费。

我单位无其他功能分类收入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1万元,完成预算的49.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51.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35.25%。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2021年部分已发生的车辆运行费用未结算;二是我局严格遵守厉行节约条例,严格控制各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0.04万元,下降6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87万元,下降66.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3万元,增长1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2021年部分已发生的车辆运行费用未结算;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各项政策,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0万元,占91.76%;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占8.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2万元,下降18.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着力构建厉行节约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所需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700.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84万元,固定资产1772.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46.38元,无形资产23.7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2.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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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4.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历史性访缅重大成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布局,围绕省州市战略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路子,以林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持续深化林草改革,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林草投融资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强化国土山川大绿化、自然生态大保护、林草产业大发展、林草扶贫大格局、林草资源大数据等建设, 切实推动瑞丽林草事业走出一条以生态保护优先、绿色产业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路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瑞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整体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能有效反映单位履职效果,预算资金分配与单位职能、整体绩效目标一致;预算安排与其他资源投入能够有效支撑单位职能实现和规划目标落地。项目预算与部门履职及重点任务相匹配,总体上看我单位开展的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规范。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附有资金拨付文件、资金下拨分配表等,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杜绝以任何形式发放补贴或奖励,杜绝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经费。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及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均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权力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203300101111

 [附件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2022110810500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