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勐秀乡

勐秀乡人民政府关于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17304    作者: 日期:2020/2/14


勐政发〔2018〕56

乡直科室、站所(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值班管理,确保上级查岗、突发应急、群众来访得到及时回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值班工作规则

(一)日常值班

值班安排:1名带班领导和2名值班人员,时间由当周星期五至下周星期四(例如:2018年7月6—12日),2名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选定。期间内,周一上午8:30至周五17:30,原则上无需值班。

1.遇特殊情况(如全乡范围的活动或党政办公室人员全体下乡的),值班人员必须无条件在岗值班,具体情况以乡党政办通知为准。

2.排班与节假日冲突的,遵循自然延顺原则,不再另行安排。

3.日常值班人员不安排节假日值班。

(二)节假日值班

国家及德宏州法定节假日期间,由未在双休值班安排内的干部职工轮班,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由乡党政办统一安排,轮岗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阶段突发性值班

阶段性如防火、防汛等中心工作、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维稳高发期,如有需要,由牵头领导和带班领导或乡主要领导临时抽调机关干部参与应急值班,被抽到的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服从。

二、值班任务

(一)处理公务来电、传真等,答复公务电话。值班人员应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公文来函的主要内容,并将内容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酌情处理。重要事项带班领导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根据主要领导指示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接待上级检查及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接待,并根据检查人员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并将来访人的诉求在值班后的第一个正常工作日向乡综治办或市信访办反映。如遇重大信访或群体性上访,应在做好稳控方面工作的同时,迅速向主要领导和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汇报。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要及时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按照领导指示做好处置工作。如需向市应急办汇报,应在事件发生15分钟内掌握了解好基本情况告知分管领导,30分钟内先电话汇报,1小时内将纸质材料报市应急办。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五)处理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

三、值班安排及通知

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乡党政办负责提前编排值班表,及时书面及电话告知带班领导及值班干部,并给留存一份备案。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时间及地点:值班办公室为乡党政办或值班室。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溜岗,严格实行当面交接班签字确认制度,未交班之前,不得私自离开。

(二)认真做好来电、来访工作,文明接待,耐心细致,详细记录,规范处理。对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一时无法给予答复的或重要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接规定程序予以答复。

(三)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不得聚众打牌赌博、玩游戏、酗酒误事,不得将无关闲杂人员带入值班室。

(四)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调整的,必须经值班领导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并找好代班人员;值班干部人员调整变动需提前报乡党政办备案。

(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各项事务,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给接班的同志交接清楚。

(六)认真做好值班室清洁卫生及防火、防盗,关闭电源、电器开关,整理好相关交接资料。

五、责任追究

领导带班期间无故不在岗的,按干部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干部值班出现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在岗等情况,或虽人员在岗但未按值班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的,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因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工作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自行承担责任,由乡纪委作出通报处理,纳入绩效考核档案,并在全体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领导带班期间无故不在岗的,按干部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干部值班出现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在岗等情况,或虽人员在岗但未按值班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的,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因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工作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自行承担责任,由乡纪委作出通报处理,纳入绩效考核档案,并在全体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