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弄岛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浏览量:1728    作者: 日期:2023/12/18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号)第九条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德宏州人民政府第58号公告)、《瑞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瑞政办发【2014】201号)。

二、受理范围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户籍在本辖区内;

(二)申请人的事项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受理范围;

四、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瑞丽市弄岛镇主大街1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

  办事窗口: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 – 12:00,下午2:30 – 6:00(法定节日除外)

五、申请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质

/

电子文件

份数

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原件

纸质

1

2

参保人身份证(请标注联系电话)

复印件

纸质

1

3

社保卡(农行卡)

复印件

纸质

1

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

原件

纸质

1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1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无

送达方式:个人待遇申领核准确认后,由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协办员或手机短信等各类渠道进行告知。

九、咨询及监督渠道

业务咨询地址:瑞丽市弄岛镇主大街1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保障服务窗口;(0692)3037423;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实施机关咨询网址:http://dnr.y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692)3037423

投诉地址:瑞丽市弄岛镇纪委办公室,地址:瑞丽市弄岛镇主大街1号;

监督电话:0692-3037400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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