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1463    作者:瑞丽市农机技术推广培训站 日期:2024/9/26

2024年9月25日,瑞丽市农业农村局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瑞丽市财政局联印发了《瑞丽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经济举措。根据《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云发改资环〔2024〕748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云农机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瑞丽市实际,制定我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种类。我市执行云南省选定的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种类。云南省选定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补贴报废农机种类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型耕耘机(含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茶叶初加工机械、旋耕机等。报废补贴农业机械种类根据政策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报废要求和条件。要求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必须来源、归属合法,主要部件齐全,并符合报废条件。

(四)补贴标准。

1.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信息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需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2.单个农民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业机械数量不多于3台,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业机械数量不多于10台。

(五)具体操作程序。主要是五个环节:一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并公布回收企业。二是机主将旧机交给回收企业。三是回收企业规范拆解或销毁旧机,牌证管理机具还需办理注销手续。四是机主按要求填写《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报废更新补贴。五是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报废补贴申请审核,并将补贴资金兑现给机主。

三、主要特点

)坚持便农。一是补贴资金提级兑付。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对应省级配套资金的,采用提级兑现方式,由州(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所属县(市、区)补贴申请实际,及时汇总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兑现补贴资金。二是突出过程便利化。鼓励拆解企业上门提供农机回收服务,有效降低农户运输老旧农机,办理补贴误工,城乡往返等成本。

四、组织实施

第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政策组织实施,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好、资金兑付好、产业发展好。

第二方面,强化政策宣传。农业农村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农场),通过门户网站、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服务系统等渠道,做好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有效提高政策兑现率。

第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加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做好农机报废补贴系统、一卡通平台等运维服务保障。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 瑞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瑞丽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方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