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结合瑞丽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管。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定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参与建立上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建立市级部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瑞丽工作或定居政策。参与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执行全州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州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10.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市内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瑞丽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人事、老干、机构编制、财务、机要、保密、综治、安全、信息、政务公开、档案、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
2.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管理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监管、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放管服”改革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等工作。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和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调处全市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统计、信息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政策;负责全市劳动用工登记合同备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负责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的退休登记工作。
3.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股。贯彻落实上级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上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4.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贯彻执行全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执行全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意见、规划;贯彻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瑞丽市拔尖农村乡土人才推荐和管理工作;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落实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承担技师资格的申报和瑞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推荐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开展、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负责云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承办各类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及发放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专门人才的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遴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和评审工作;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核发并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各类专业技术证书;负责对职称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优秀拔尖人才;承担瑞丽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的组织、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统计和年度考核管理工作。
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承担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流动调配事宜,承担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承担上级交办有关涉外事务,承担本局因公出境有关工作。
6.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执行上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负责上报国家、省奖励人选和以德宏州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涉及瑞丽人员的初步审核;执行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惩戒制度。
7.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内控制度;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担瑞丽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8.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市专兼职劳动监察员、乡镇保障所以及公民、用人单位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负责中央属、省属、州属以及外地驻瑞丽企业的劳动监察;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涉外法律事务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驻瑞丽单位的劳动监察。
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推动“便捷化”服务,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理顺职能,优化服务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扩展服务渠道,改进工作作风。尤其要注重解决好社保宣传不深入,企业和群众不知晓、看不懂、不会办的问题;解决好业务协同不到位,跨部门业务协同跟进慢、周期长,内部与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登记等工作不协同等问题;解决好参保登记、转移接续来回跑,在职死亡丧葬抚恤费兑现慢,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不便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单位和群众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加快“数字化”转型,顺应数字化时代大势,优化建立“纵向省级集中、横向信息共享、对内精确管理、对外网厅一体”的社保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关系转移、待遇申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业务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实现精准服务、精细服务、高效服务。二是进一步稳定就业和促进创新创业。深入开展“订单式、委托式”技能培训和系列专项服务活动,妥善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继续完善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努力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三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效能。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逐步完善“多档次、可选择”和“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社保运行机制;持续巩固社保扩面成果,坚持以非公经济、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强化社保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实现“全民社保”。四是进一步提升人事管理水平。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日常管理,采取检查、督查及不定期抽查等各种举措,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促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完善自主公开招聘方式,探索引进高校优秀人才和紧缺人才,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工作,不断强化我市人才支撑水平。五是进一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局面。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争议仲裁案件的调解处理,确保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六是进一步夯实人社系统自身建设。以学习新党章党规为载体,增强人社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推进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效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凝聚力量,奋力前行,不断推进我市人社工作的创新发展与突破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总收入1658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04.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81.58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含上级补助资金且往年结转资金数额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16585.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04.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81.5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04.19万元(本级财力15801.1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32.6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金额较上年增加,幅度较大,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内待遇超支部分较上年增加720万元、新增治欠办工作经费5万元和瑞丽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附属设施工程项目16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585.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8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7.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7.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内待遇超支部分资金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607.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3.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编制2021预算时只纳入市级配套资金,上年预算含上级配套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46.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行政运行业务工作经费、居委会及村民小组社会保险工作协办员补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临聘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保险、瑞丽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附属设施工程项目资金等的支出;
2.“208(类)-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592.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财政配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公用经费、退一补一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内待遇超支部分支出;
3.“208(类)-07(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级配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4.“208(类)-26(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25.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财政补差人员退休费、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参保人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支出;
5.“208(类)-27(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工伤供养亲属抚恤金支出;
6.“208(类)-99(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财政配套失业保险支出;
7.“210(类)-11(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财政配套医疗、工伤、生育、大病补充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3(类)-01(款)”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支出23.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奖励支出;
9.“221(类)-02(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359.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财政配套单位在职人员及全市提前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7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2.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不增不减,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08%,减少的原因是严格遵循八项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5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7万元,较上年不增不减,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不增不减,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万元,较上年不增不减,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共涉及10个项目,保障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社保基金市级足额配套,项目具体绩效情况详见附件: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一)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项资金
目标:根据瑞丽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同意设立瑞丽市应急周转金账户,按县级不得少于100万元的标准进行储备2021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数量指标:农民工工资应急人数≦300人
成本指标:人均3333元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保障农民工权益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民工满意度≧95%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专项资金
目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将缴费补贴纳入个人账户;
数量指标:参保缴费人数 ≦42641人
成本指标:个人缴费补贴标准30-13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108元/人/月、丧葬补助标准1236元/人/年
可持续影响指标:年满60周岁并符合待遇领取人员终生保障率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90%
(三)就业补助资金
目标:用于开发182个乡村公益性岗位,有效提升农村劳动力的生活水平;
数量指标: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40人
成本指标: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农村保洁员,村庄规划管理员)每月833元/人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就业信息员)每月1400元/人
社会效益指标:对农村劳动力帮扶率≧9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村劳动力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来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7.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人数较上年减少,导致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其他交通补贴、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报刊杂志费、车辆保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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