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461    作者: 日期:2024/10/1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结合瑞丽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管。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定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参与建立上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建立市级部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瑞丽工作或定居政策。参与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执行全州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州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10.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市内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瑞丽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党建夯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实效;二是拓宽渠道,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三是提质增效,社会保险惠企惠民;四是务实创新,有效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五是强化治理,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七是规范工资审核审批,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八是强化基金监管,狠抓制度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管理股、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股、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2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428.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7.8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45万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77.93万元,下降9.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3.35万元,下降9.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5.42万元,增长107.75%。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单位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对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41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06万元,占总支出的24.14%;项目支出3,352.93万元,占总支出的75.8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8.55万元,下降10.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6.94万元,下降34.7%;项目支出增加68.39万元,增长2.0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单位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对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7.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2.9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085.76万元、三支一扶计划补助支出27.86万元、代发乡村振兴局公益性岗位补贴776.2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支出388.51万元、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支出45.11万元、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支出4.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0.60万元、人社相关工作经费支出2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减少483.35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对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7%。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人员工资经费、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险业务支出、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资金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临聘人员等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0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6%。主要用于瑞丽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支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支出、代发乡村振兴局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全市提前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7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万元,决算为0.8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53%,完成年初预算的7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7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47%,完成年初预算的26.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万元,决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且接待缴纳伙食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1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6万元,下降5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4万元,增长216.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未产生大额公车维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业务股室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本单位社会保险业务、劳动监察业务、工伤调查业务、就业中心业务进行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8万元,比上年减少76.81万元,下降49.0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较上年减少,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对应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122.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9.13万元,固定资产79.1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825.29万元,无形资产8.8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0.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24.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数据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310200431601111


 [附件1.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