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期间告知书 瑞市监期告〔2019〕2-012号

浏览量:6487    作者: 日期:2019/7/23

罗维谢:

本局于2019年5月30日对你涉嫌销售伪劣银饰制品的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瑞市监强措〔2019〕2-014号),扣押你(单位)的有关财物。本局现决定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对有关物品进行鉴定。鉴定期间自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鉴定的期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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