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瑞丽市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3352    作者: 日期: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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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瑞丽市委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发[2015]8号)精神,设立瑞丽市旅游局,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全市旅游业管理规定;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边境旅游、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事务的管理工作。

2)拟订全市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瑞丽市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

3)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区(点)、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负责全市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做好申报和评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拟订我市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和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5)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执行和监督检查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业标准,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标准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6)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7)指导和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指导德宏州旅游业协会瑞丽办事处抓好旅行社、宾馆饭店、景区(点)、导游、旅游车等分会的工作。

8)负责假日旅游及节庆活动的协调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

目前,瑞丽市共有各类旅游企业54家,景点景区5家,旅游星级饭店24座;旅行社17家(含6家分支机构);旅游餐馆6家;旅游车队2家(旅游大巴37辆、轿车20辆),直接旅游从业人员近万人。

2017年1-11月,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63.6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90.21亿元,同比增长 44.42%。海外旅游者33.95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9.1%;口岸入境一日游200.51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2.81%;国内旅游者429.70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54.72%。2016年瑞丽口岸“中缅边境一日游”因缅北11·20战事暂停,通过积极协调和筹备,中缅边境一日游(瑞丽-木姐市区)于2017年7月10日正式恢复,截至12月6日出境总人数17131人,团队3840个。全市旅游产业呈现出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旅游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的良好态势。

2、统筹开发全市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1)超前谋划,用规划引领发展。编制完成《瑞丽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瑞丽江旅游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瑞丽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和《瑞丽市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规划》。

2)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瑞丽江黄金旅游岸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棒蚌至喊沙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委托云南城市建筑规划设计院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已取得备案证、项目选址意见、环评批复、用地预审意见及水土保持批复。基础设施专项建设基金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下达计划额度4600万元。棒蚌温泉旅游民宿村项目。项目于8月动工,计划年底完工,项目总投资4380万元,已获得省预算内资金支持200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风貌改造,对147户居民的围墙进行拆除、重建。嘎中至棒蚌道路码头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项目地位于“瑞丽江-大盈江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项目前期申报困难重重,目前完成可研编制(未取得发改备案或通过审批),已取得省住建厅选址意见批复,环评已通过专家评审(待批复);已取得水土保持批复;土地调规未通过省级评审,土地预审、土地复垦正在办理之中。二是地平线雨林运动公园项目。已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了土地收储工作领导小组,正按计划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三是雷允飞机制造厂遗址综合旅游区项目。广东毓秀集团已在瑞丽成立分公司,派专业团队开始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四是已完成芒令、姐相旺、大等喊三个民族特色旅游村建设项目;积极助推“一寨两国”景区提升改造和喊沙特色村二期建设项目。

3)完成旅游厕所的建设工作。已完成5座旅游厕所的建设工作。同时,对已完成的4个景区旅游公厕进行了共计100万元的建设补助。争取到2017年度旅游厕所指标1座,计划年内完工。

4)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已经与瑞丽市瑞津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瑞丽市旅游食品深加工项目投资意向书》;与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瑞丽江国家水岸风景旅游带PPP投资合作备忘录》。目前,正在与昆钢集团商洽《瑞丽时代广场综合商业区》项目,与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洽《智能共享单车合作项目》等,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明显。

5)积极配合、协调推进畹町经济开发区特色小镇、七彩旅游小镇及风貌改造工作。现已基本完成特色小镇和旅游小镇的概念性规划的设计;风貌改造一标段、二标段已竣工验收,其余三四五标段正稳步推进中。

6)积极指导莫里景区整改。派专人到景区上班,帮助和指导景区开展整改工作,对照省州市整改工作要求,对涉及景区整改的7个大项27个小项进行梳理,协助景区确定整改措施,并形成专门的整改工作进度报告,及时上报省州市相关部门。通过整改景区软硬件建设均得到较大提升。

7)提升旅游促扶贫成效。一是制定了《瑞丽市旅游扶贫专项规划》(2016-2020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旅游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推动乡村旅游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二是与各乡镇对接,从17个旅游扶贫村中,选出有项目带动或有旅游规划的勐秀乡的户瓦村(有旅游规划)、弄岛镇的等秀村(柚子庄园)、户育乡的弄贤村(雨林运动公园)、勐卯镇芒令村(独树成林景区)进行先期打造,借助乡村旅游的发展有效推动扶贫工作的开展,带动百姓增收致富。

8)全面恢复中缅一日游。7月10日边境旅游恢复以来,一是由瑞丽旅游局牵头,核算经营成本价,严格规范承办行为,杜绝“不合理低价游”,确保边境旅游健康发展。二是会同中缅双方旅行社重新签订《中缅一日游合同》,增设贯彻执行《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的条款内容,同时签订禁赌承诺书,全程由旅行团负责监管,确保出境游客100%不参与赌博。三是严厉打击经营边境旅游的“黑车、黑导和黑社”等违法行为,净化边境旅游发展环境。四是积极与缅方会谈,就双边加强中缅一日游管理、改善旅游接待服务质量等达成共识,共同促进出境旅游平稳健康发展。

3、积极谋划,全力申报“两区”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快推动跨境旅游合作区工作的通知》《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指南》,2016年12月瑞丽市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形成了《瑞丽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于2017年8月14日上报国家旅游局,由外交部、发改委、民委、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体育总局等部委会签后报国务院审批。目前因境外赌场问题,在会签过程中,公安部原则上不同意瑞丽作为第一批申报地申报边境旅游试验区,目前,省州市各级各部门正在努力上报协调推进该项工作,力争第一批申报成功。

4、全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全面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①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机制。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照《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要求,认真分析梳理全市旅游投诉特点和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瑞丽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细化方案》,形成“1+3+N+1”(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指挥平台+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多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初步形成,强化涉旅投诉快办、快结,诉转案的办理。2017年1月至今,共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200余次,共出动车辆300余辆次,执法人员700余人,检查旅游经营场所和旅游企业300多家次,旅游服务90余人次,填写各种检查表800余份;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定点餐饮等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共联合检查70余次,下达行政执法整改通知书7份,并督促旅游企业如期完成整改。立案查处7起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金额共计9600元。

②积极维护旅游者权益。做到旅游投诉电话全年无休24小时专人接听。2017年1月至今,通过12301平台和旅游投诉电话共受理游客旅游投诉和纠纷13起(购物纠纷7件,诱导烧香2件,酒店服务质量2件,景区售票优惠2件),共计协调购物退款4.4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0%,通过及时处置,有效化解了旅游纠纷,营造了瑞丽旅游良好的对外形象。

③认真执行《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严守 “十严禁”纪律要求,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没有发生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现象。同时,主动对企业进行回访,重点关注企业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的评价以及对我局服务工作的要求,未收到群众和企业反映执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现象。

5、坚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①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的职责,做到重大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负责各自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直接抓,各股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②加强学习引领。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把握廉政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二是开展正反面典型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廖俊波、印春荣同志事迹,观看《永远在路上之踏石留印》和《永远在路上之利剑出鞘》等警示教育片,并到市警示教育中心和州廉政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在给党员干部职工敲响警钟的同时,也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从而从源头上防范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让“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间的交心谈心,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开展各项工作。

④深入纠正“四风”,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等规章制度,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全局干部职工做出表率。二是严格治理慵懒散慢行为。三是严格出勤管理,强化上下班纪律意识,实行出勤情况月通报制度。

⑤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根据《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办法》、《德宏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先后制定完善旅游局公务接待、机关单位厉行节约制度、财务管理等制度。经自检自查我局每年“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情况都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无私设“小金库”现象,不存在用公款消费的情况。

⑥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传达、通报,并认真记录在《瑞丽市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档案》上备查。切实做到用制度控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6、全方位开展旅游市场营销,对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一是带领本地旅游企业参加今年3月在缅甸内比都举办的“首届中缅旅游合作论坛”,与缅方有关部门与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相关合作意向;二是组织本地旅游企业到昆明参加国际旅交会和到重庆参加“美丽德宏 悠哉游哉”重庆旅游招商推介会,发放《中国边境旅游特色试验区》旅游项目招商宣传册4000余册,有效的宣传推介瑞丽;三是积极开展春节黄金周、目瑙纵歌节、泼水节、中缅胞波狂欢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宣传工作;四是制作了《瑞丽醉雨林》、《绿叶中的美食》、《水韵瑞丽》、《静好时光 自在瑞丽》等旅游宣传片和专题报道。今年1月至今,共采写76组200余条旅游推广信息,向媒体拍摄报送600余份图片和材料;拍摄收集1000余张图片和配套综合材料到“美团网”用作推广策划,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在各级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有效扩大了瑞丽的对外知名度。

7、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一是建立了“一对一”帮扶机制,并制定可行的帮扶方案;二是抽派专人常驻扶贫点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帮扶有力;三是认真进行政策宣讲,传达党的十九大、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发动村民为本村发展出工出力;四是开展回头看,多次入户调查,做到精准识别;五是动员企业有效帮扶。通过宣传发动,在瑞投资的上海安华信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发放生活学习用品及慰问金共计4000余元,同时,动员相关涉旅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通过各种方式的帮助,扶贫工作初见成效。

8、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回复工作。今年办理了人大建议3件,分别是第40号关于“做好瑞丽旅游资源挖掘加快旅游项目策划和规划建议”;第60号关于“打造贺德村小组旅游文化德昂第一次的建议”;第62号关于“对持瑞丽有效身份证人员实行景点门票减半价优惠的建议”。办理政协提案3件,分别是第85号关于“打造瑞丽市勐秀乡村旅游的提案”、第91号关于“莫里、一寨两国等旅游景点对本地居民减免门票价格的提案”,第99号关于“申报发展弄岛旅游业的提案”,办理结果均获得了代表和委员满意的评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瑞丽市旅游局是财政全额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局机关设办公室、规划发展股、行业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市场开发股5个股室。我局下辖事业单位2个:旅游监察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人员编制情况

瑞丽市旅游局共核定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13人,事业编14人。2017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14人,2017年末离退休人员实有人数9人,其中:退休人员9人,2017年末共计实有人数35人。

2、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旅游局2017年末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根据瑞车改办发[2016]11号、瑞财[2016]83号,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调减公务车。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旅游局本年实际收入为1,15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156.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6年收入442.9万元相比增加收入713.95万元,增长比为61.72%,主要增加原因:2017年人员及项目有所增加收入也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旅游局本年总支出为99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38.69万元,占总支出的34.06%;项目支出为655.56万元,占总支出的65.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6年支出356.53万元相比增加支出637.72万元,增长比为64.14%,主要增加原因:2017年人员及项目增加支出也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瑞丽市旅游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3.53万元,减少6.95%,主要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核减,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随之减少,三公经费按规定同比下降,故支出较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0.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瑞丽市旅游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05万元。与上年支出21.23万元对比增加支出146.82万元,增加87.37%,主要增加原因:新增瑞丽江旅游开发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7.28万元,2016年旅游规划工作经费(瑞丽、畹町旅游小镇发展规划)支出26.50万元,省旅游发展专项经费(瑞丽市旅游宣传经费)支出6.51万元,拍摄瑞丽旅游形象宣传片资金支出25.00万元,旅游市场秩序综合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支出2.76万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专项业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4.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7%,与上年对比增加566.49万元,增长149.96%,主要增加原因:积极申报项目,上级安排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1%。主要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16.金融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5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因实际工作业务接待增加;2、因2017年5月审计局对2016年旅游专项资金就地审计扩大支出,2017年根据瑞审通[2017]28号进行资金整改,故在公车核减后整改产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0.58万元比2016年18.81减少8.23万元,下降7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同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6万元,下降54.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另2017年缩减了大型活动开展。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占33.08%;公务接待费支出7.07万元,占66.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出国(境)工作安排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7年无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原因:因2017年5月审计局对2016年旅游专项资金就地审计扩大支出,2017年根据瑞审通[2017]28号进行资金整改,故在公车核减后整改产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用于旅游执法执检及相关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勘察、规划、检查及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17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发生。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旅游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核减,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随之减少,三公经费按规定同比下降,故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业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瑞丽市旅游局资产总额2902.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90.45万元,固定资产36.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5.3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2.2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02.74

2790.45

36.89

 

 

 

36.89

 

 

75.39

2790.4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实施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49.63万元,其中:货物3.38万元,服务46.25万元,工程300.0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我单位绩效自评信息业务如下:1、统筹开发全市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2、积极谋划,全力申报“两区”;3、全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全面优化旅游市场环境;4、坚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全方位开展旅游市场营销,对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6、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旅游局2017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

三、旅游市场:通常是指旅游需求市场或旅游客源市场,即某一特定旅游产品的经常购买者和潜在购买者。从经济学角度讲,它是旅游产品供求双方交换关系的总和。

四、国际旅游:是指跨越国界的旅游活动,包括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前者指外国居民到本国的旅游活动,后者指本国居民到他国的旅游活动。

 

 

 

瑞丽市旅游局

2018年10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42001111

 [附件: 2017年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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