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9385    作者: 日期:20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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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7号)、《中共瑞丽市委关于印发〈瑞丽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发〔2019〕3号)精神,设立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瑞丽市文物局牌子。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查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是财政全额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局机关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艺术股、公共服务股、智慧旅游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文博股、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市场行业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综合执法监督股、宣传推广对外交流合作股、机关党组(人事股)11个股室。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文化馆;

2.图书馆;

3.文物管理所;

4.民族文化工作队;

5.姐告文化中心;

6.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畹町文化中心;

8.畹町南洋华侨回国机工抗日纪念公园管理所;

9.旅游监察大队;

10.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工作,完成各项新冠感染防控工作任务 。

一是制定《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新冠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安排部署全局新冠感染防控工作。二是强力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工作,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对负责的网格化管理区域细化分组,做到底数清、责任明,实现动态管理。积极申报市委家属区和旅游局家属区创建为无感染社区。三是“3.29”封控期间,协助转运滞瑞游客3000余人、学生800余人。四是制定瑞丽市新冠感染防控集中隔离点设置方案,统筹协调全市宾馆酒店,做好援瑞医务人员、驻地警察、转运司机及需医学隔离观察人员的住宿保障工作,并协同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置隔离酒店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处理酒店各类突发事件。五是及时发布各类公告,第一时间将官方渠道发布的新冠感染防控最新政策、规定等通过各文旅企业管理群向社会公布;通过单位和企业电子LED大屏开展防控宣传。六是加大对文旅企业巡查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创新举措,抓严抓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层层抓。二是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整治年”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四是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的基本思路,让党员学习教育宣传下沉到一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一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达到党建工作和新冠感染防控等各项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五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全局7名改非领导安排到相关股室任职,压实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的责任,杜绝只领工资不干事和怕担责、不担责的问题存在,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六是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督查检查。我局作风督查领导小组通过不定期听取汇报、现场督查等形式,对业务工作和防控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抽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并提出整改要求。七是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对贯彻落实新冠防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发表不当言论,影响全局工作推进的干部职工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全局通报,责令当事人在全局党风廉政大会上进行检讨发言,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不断转变干部作风。八是注重结果应用。领导班子不定期到各二级单位开展交叉检查,以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为导向,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绩效奖励、职称竞聘等挂钩,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和干部管理规范化。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创新思路,团结社会文艺组织,做好意识形态阵地,提升公共文化免费开放服务工作。四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推介文化旅游信息。全年公开发布信息886条,内容包括精心制作的图文、视频、音频、好书推荐、线上展览等。其中:政务信息平台信息公开353条,“瑞丽图书”公众号发布信息和线上活动447次,线上展览50个,瑞图好书推荐30次,有奖活动4次,服务群众18674人次,被掌上瑞丽转载报道37篇,浏览量13916次。五是通过党建图书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方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助力树立正面的国门文化形象,为群众办实事。在市委、残联、小学、社区、企业等设立20个流动图书分馆和服务点,配置10000多册图书开展服务;在傣陶传承基地建设图书服务点,配置以党建图书、傣族文化和综合类图书供读者查询和免费借阅;在3个边境党支部设立图书服务点,为守边人员的休息时间提供更多的理论学习和文化休闲方式;在大等贺驻守民兵营地设立图书服务点,为守边战士提供党史学习教育材料;在2个隔离酒店(爱都酒店与和合酒店)设立图书服务点,配送157册图书,推送图书馆公众号电子资源阅读二维码,为隔离人员提供阅读服务。

4.文物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联合市文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瑞丽市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震害风险及消防安全检查及桥梁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工作8次,完成文物统计年报工作。二是上报国保畹町桥修缮项目计划书工作,核对56处文保单位的数据信息并进行公开,制作完成不可移动文物公示牌立牌工作。三是积极配合自贸试验区道路标示牌更换选点工程审核工作。四是开展全州历史文化遗产巡查整改工作。五是完成全省革命文物历史纪念设施普查工作填报工作。2021年9月27日与省考古所签收一批相关历史文物共4箱,主要是石器、陶器、瓷器碎片,还有极少数铁器残片。

5.项目推进工作情况。

一是黄金旅游岸线项目。积极对接前海和润、中冶天工、晨翔造价咨询等企业,项目“一案两评”顺利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的审查,已进入PPP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招投标程序;争取到项目前期经费20.1万元。二是幻境雨林森林旅游康养项目。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及华侨城、省文投、市文侨、市文旅投等企业,稳步推进项目《可研》、《修详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方案》等前期工作,乙方正式入驻瑞丽并成立项目部。三是雷允古城暨飞机制造厂遗址综合旅游区项目。积极对接弄岛镇、投促局、自贸办等部门,多方筹措资金,重点推进项目一期即飞机场制造厂、雷允古城、召武定墓等文物遗址的修复和重建工作。四是瑞丽市三馆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项目策划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五是乡村旅游产业:积极对接各乡镇村、市扶贫办、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出台《瑞丽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挖掘民族文化和特色村寨乡村旅游资源,稳步推进户瓦景颇山寨、芒岗移民新村、红光十里荷花农业示范村、允井田园观光综合体、回环德昂特色旅游村等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六是景区创建及改造提升工作。积极督促和指导各旅游景区的改造提升工作,指导畹町红色旅游景区、淘宝谷、弄莫湖公园的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

6.智慧旅游建设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补充完善更新游云南APP德宏板块有关内容。二是落实莫里热带雨林景区智慧景区建设奖补工作。三是完成莫里热带雨林4A级景区视频监控硬件安装并将视频监控信号接入省级旅游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四是完成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十四五”数字云南重点项目梳理并上报德宏州数字经济局项目6个,分别为瑞丽市智慧旅游平台建设、瑞丽市智慧旅游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瑞丽市互联网+24小时城市书房图书馆、智慧化+瑞丽市公共文化数字服务、瑞丽市智慧景区建设、瑞丽市智慧博物馆项目建设。目前,瑞丽市互联网+24小时城市书房图书馆动工建设。五是组织景区参加“智慧文旅新基建、数字运营新发展”专题线上培训。六是开通辖区内A级景区平台预约功能。

7.文旅执法工作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共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417家次,其中歌舞娱乐场所125家次、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119家次、书店18家次、电影院21次、印刷厂21家次、三小印42家次、社会艺术培训机构71家次。共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210人次,执法车辆87辆次。开展4次联合专项执法检查,接受3个群众举报件,约谈了3家娱乐场所负责人。

出动旅游市场执法人员90人次,执法用车40余辆次,检查导游人员20余人,社会性旅游购物场所10余家次,立案查处旅行社3家,导游从业人员3人,违法经营案件6起,罚款金额共计14.5万元。1月至今共受理投诉、咨询100余起;全年退换货中心共接到各类退换货申请86件,不予受理13起,退货金额共计408278元。

8.加强市场行业管理,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文旅市场经营状况调研,积极倾听企业诉求,了解新冠感染影响,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报告向上反映,帮扶企业发展,真正做到让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促进文旅产业重新焕发活力的同时确保其安全、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所需,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落实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加快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云财教〔2020〕127号)文件精神,指导瑞丽市文旅企业积极申报奖补资金。目前已拨付第一批省级奖补资金18.746万元,第二批省级奖补资金153.52万元,第三批省级奖补资金185.48万元。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冠感染疫情稳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意见》(德政发〔2020〕10号),成功申请州级奖补资金100万元。三是制定《瑞丽市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指导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周密部署,强化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开展。二是制定《瑞丽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瑞丽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方案》、《瑞丽市文化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冬春攻势方案》等。三是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工作。

开展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指明行动方向。三是明确专人督促检查上报全市文旅企业所有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喷洒消毒记录。四是严格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9.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调整文旅系统行政执法主体,完善文旅局、文物局、综合执法大队三个执法主体机构的依据、执法职责等事项,并提交司法部门公开公示。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证件信息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法治学习培训、考试、换证等工作。三是管理并完善普法学法系统、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按照依法治市办、普法办、司法局要求,开展普法学习、证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等工作制度流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法制审核工作。五是完善有关行政执法权限下放、综合执法改革调研相关工作事项。六是参与文物专案并完成专案法制审核工作。

10.爱国卫生运动。

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力促卫生无死角,垃圾无存留。一是各景区采取点、线、面配合的工作方式,景区主要领导对全景区进行包片负责,全景区统一步调、整体行动,垃圾清理整治行动有序推进。二是扎实推进网格片区乡村清洁行动,农村道路路面、路边沟渠、农户门前院后及公共活动场所等区域无裸露垃圾,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乡村全域裸露垃圾全消除。

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我局以A级景区、星级宾馆酒店、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区域为重点,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文化和旅游行业辖区内公共活动场所内无旱厕,确保公共厕所干净、卫生。2018年至2021年瑞丽市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共40座,其中新建任务18座,改建任务22座。实际完成59座,其中新建27座、改建32座,完成率148%。A级以上厕所有58座,未达标1座,完成建设任务数A级以上厕所145%。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94人。在职实有10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总收入1,87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75.6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5.08万元,下降24.08%,主要原因分析:1、上年市委组织部、社会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捐赠新冠感染防控资金;2、2022年我局项目资金减少,故2022年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5.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5.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2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84.85万元,下降23.67%,主要原因分析:1、上年市委组织部、社会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捐赠新冠感染防控资金;2、2022年我局项目资金及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故2022年财务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5.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8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5.09万元,下降16.29%,主要原因分析:因严格执行 “三公经费”规定及接待清单制度,严禁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各项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有序开展,故2022年基本减少;项目支出163.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9.76万元,下降60.3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局项目资金及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故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功能科目207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427.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 功能科目207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161.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3. 功能科目20701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408.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4. 功能科目207010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52.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5. 功能科目20701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22.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6. 功能科目20701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72.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7. 功能科目20701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8. 功能科目20701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9. 功能科目2070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0. 功能科目20702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物-文物保护”70.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1.功能科目20702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物-文物保护”47.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临聘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2. 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3. 功能科目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7.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4. 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基本养老保险费;

15. 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社会保险费;

16. 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社会保险费;

17. 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4.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社会保险费;

18. 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2.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社会保险费;

19. 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社会保险费;

20.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7.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41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30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3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38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住房公积金10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6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8万元,项目支出31.85万元);

2)水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项目支出0.20万元);

3)电费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3.80万元);

4)差旅费2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19.40万元);

5)维修(护)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6)租赁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0万元);

7)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8)劳务费4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万元,项目支出37.48万元);

9)委托业务费6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59.91万元);

10)工会经费1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其他交通费用2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12)办公设备购置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我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我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我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5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1.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50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8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52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另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减少了大型活动开展。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瑞丽市文化馆公共数字化建设运营维护经费

(二)立项依据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文化部信息化发展纲要》、《云南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单位:瑞丽市文化馆

(四)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可行性

根据《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文化部信息化发展纲要》、《云南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实施“数字文化”建设,推动互联网与文化深度融合,拓展文化馆发展新领域,通过大力推进数字化建设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让百姓更深入更直观地体验和享受艺术展览、演出活动、辅导培训等公益性文化服务,促进文化馆服务转型升级,建设与民族文化强省相适合的“数字文化”体系。该项目建设不仅有利于瑞丽市文化部门完善文化数字建设设施,更有利于促进当地文化经济建设发展。

2.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应用优势,落实《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府主导、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共建共享,进一步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全力助推“互联网+文化馆”建设,推出体现瑞丽边境地域特色的体验式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有效提升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让群众共享“数字文化”发展成果,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与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有效衔接,运用大数据、云服务等打造适用的公益服务网站,推出一批文化资源,集合一群应用,开展服务推广,为群众提供数字化服务平台,提高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让数字文化产品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与工作学习,“数字文化”建设成果惠及全省各族人民群众,使文化馆成为名副其实的群众文化活动中心。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实施瑞丽数字文化馆建设,完善和提升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点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边境民族文化数据资源开发力度,加强数字资源建设,提高公共数字文化的服务能力。用于市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点的数字资源建设。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共数字化建设运营维护经费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按照 “统筹规划、逐步推进、政府主导、共建共享、突出重点、发挥实效”的原则,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基本建立和完善以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三级网络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工作管理与运行的畅通渠道,全面推进“数字文化馆”建设,构建内容丰富、技术先进、覆盖城乡、传播快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为全市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数字文化服务。

2.基本形成市文化资源目录体系,初步建成可持续利用和动态更新的文化信息资源大数据平台,三级文化服务体系现有业务和管理数据覆盖率不低于80%,初步建成适合文化馆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信息数据库群及数据综合管理与交换平台。

(八)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全力助推“互联网+文化馆”建设,推出体现瑞丽边境地域特色的体验式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有效提升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让群众共享“数字文化”发展成果,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与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有效衔接,运用大数据、云服务等打造适用的公益服务网站,推出一批文化资源,集合一群应用,开展服务推广,为群众提供数字化服务平台,提高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让数字文化产品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与工作学习,“数字文化”建设成果惠及全省各族人民群众,使文化馆成为名副其实的群众文化活动中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旅游市场:通常是指旅游需求市场或旅游客源市场,即某一特定旅游产品的经常购买者和潜在购买者。从经济学角度讲,它是旅游产品供求双方交换关系的总和。

10.国际旅游:是指跨越国界的旅游活动,包括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前者指外国居民到本国的旅游活动,后者指本国居民到他国的旅游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5万元,下降5.36%,主要原因分析: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另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减少了大型活动开展,故费用减少。主要用于接待项目实施迎检工作、文旅市场联动检查迎审工作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5,809.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41.58万元,固定资产608.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45.24万元,无形资产50.96万元,其他资产562.9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0.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649.16平方米,账面原值1086.4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确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5700111

   [附件: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