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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查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推动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化进万家”、“欢乐过春节,我为冬奥会加油”、“慰问守边人”等活动为主题,创作歌曲、舞蹈、音乐快板等一系列精品文艺作品。
2.公共文化服务取得成效。一是圆满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文化进万家“国门迎春过大年”文艺晚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文艺汇演、奋进新征程《中国梦?边关情》等惠民演出活动7场次,惠及群众达70万人次。二是市图书馆、文化馆持续开展免费开放服务。以“国门文化”建设助推瑞丽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免费开放国门书社—中缅胞波友谊24小时智能图书馆,服务中缅读者4000余人。三是数字化建设。在云南文化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我为瑞丽加油”抗疫文艺作品、迎新春庆冬奥线上书画作品展、春节传统文化展览、非遗贺新春等,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线上线下宣传展示活动,同步线上推出文艺精品展播展演。
3.文物保护有突破。一是认真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关于消防“一项一策”各项工作,制定瑞丽市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汛期安全检查。共开展文物安全检查8次,出动检查人员52人次。二是根据七届州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协同州文物局到户育乡、弄岛镇、姐相镇、勐卯街道办、畹町镇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调研普查,共调研了18处文物保护单位,出动人数16人,出动车辆4场次。三是制作了文物保护宣传手册,在“国际博物馆日”和“自然与文化遗产日”等活动期间向群众发放。
4.非遗保护传承有力度。以文化遗产日、重大节庆宣传活动为载体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紧扣“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开展了瑞丽市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线上线下专题宣传展示活动,观看人数达1000余人。活动期间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1000份,进一步增强公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5.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资源禀赋,结合姐告免税购物、珠宝红木集散地,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构建以游客集散中心、旅游标识系统、景区服务设施为主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加大招商引资服务力度,2022年,外出实地招商引资3次,共对接企业11家,签订文旅板块招商引资协议5份,签约金额达到29.96亿元。
6.加强文旅市场管理和服务,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和压实四方责任等方面指导瑞丽市文旅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复产。积极梳理和下发关于支持文旅行业纾困解难的措施,引导文旅经营单位积极争取税收减免、就业、金融贷款等相关支持。积极配合市人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7.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一是结合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联合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就文旅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方案及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包括建筑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确保整改到位后恢复经营活动。二是结合文旅市场日常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景区防汛、防地质灾害、防雷等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景区推送天气信息,做好极端天气的防范和应对。加强星级饭店、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检查。三是持续开展“四名一文一传”和博物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与市文物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积极消除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四是在节假日以及市内重要节会、重要活动等时段组织进行各类专项检查,确保特殊重要时段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8.行业管理有力有序。一是加强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2022年接到旅游咨询5起,一机游平台接到游客投诉10起、电话投诉举报1起,处理退换货13起,受理退货金额16,600.00元。办结满意率为100%。二是畅通举报渠道。保持文化市场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12345热线举报7起,均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并对举报人进行了回访;下达责令改正3家;静默临时管控期间共办理案件9件,其中,简易程序4件,一般程序案件5件,处罚金额共计65,087.00元。三是2022年,瑞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41人次以上,执法车辆178车,检查经营单位1121家,形成规范化、全覆盖监管格局,不断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能力。
9.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强化组织保障,统筹隔离安置酒店。一是根据瑞丽市公安局提供住宿业数据,通过前期我局联合卫生监督大队实地摸排实际,认真做好隔离酒店储备工作。二是根据瑞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督促隔离酒店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做好后勤服务保障。三是联合多部门对隔离酒店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召集隔离酒店驻地点长、驻地医务、安保、服务人员,对酒店管控要求、酒店消杀、用餐保供、穿脱防护服等重点细节进行再强化、再要求。四是认真做好隔离酒店社情民意安抚处置工作,及时处理各类信访和突发事件。五是严格审核把关静默期间全市星级酒店和隔离酒店保供证办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艺术股、公共服务股、智慧旅游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文博股、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市场行业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综合执法监督股、宣传推广对外交流合作股、机关党组(人事股)、瑞丽市文化馆、瑞丽市图书馆、瑞丽市文物管理所、瑞丽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姐告文化中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畹町文化中心、畹町南洋华侨回国机工抗日纪念公园管理所、旅游监察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7人(离休0人,退休8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1,776,261.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46,261.67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734,469.66元,增长191.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809,469.66元,增长192.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75,000.00元,下降71.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工作需要,追加新冠感染疫情防控防治保障工作经费、瑞丽市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瑞丽古城产业发展扶持补助资金等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1,808,265.97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2,830.07元,占总支出的21.8%;项目支出63,975,435.9元,占总支出的78.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004,243.38元,增长184.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6,786.89元,增长1.63%;项目支出增加52,717,456.49元,增长468.2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冠感染疫情防控防治保障经费、瑞丽市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瑞丽古城项目产业发展扶持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32,830.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94,181.06元,占基本支出的94.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8,649.01元,占基本支出的5.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975,43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23,000.00元。
2.市委组织部第二批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表彰奖金支出3,000.00元。
3.2022年艺术团工作经费支出253,750.00元。
4.2022年国家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支出40,000.00元。
5.2022年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支出32,000.00元。
6.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支出325,464.03元。
7.2021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开中央补助资金支出155,577.30元。
8.省级2021年图书馆文化馆(站)免开补助资金支出41,800.00元。
9.瑞丽市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补助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00元。
10.瑞丽古城项目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支出29,116,584.00元。
11.2021 年“六稳”、“六保”支持文旅企业发展补助资金-莫里热带雨林景区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奖励州级资金支出1,000,000.00元。
12.2022年南洋华侨机工纪念馆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445,566.11元。
13.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129,600.00元。
14.10月边境一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防治保障经费市级专项资金8,960.00元。
15.2021年11月边境一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防治执勤保障经费市级资金支出27,120.00元。
16.中央补助资金“7.04”市内产生的隔离费用专项资金支出11,903,407.00元。
17.3.29隔离酒店转运工作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用1,650.00元。
18.中央补助资金“7.04”至9.22市内产生的隔离费用支出14,511,836.00元。
19.中央补助资金“7.04”9.23至4.30市内产生的隔离费用支出2,150,305.00元。
20.中央补助资金“7.04”2021.11至2022.5月学生缓冲观察隔离费用支出244,120.00元。
21.2021年三季度文化旅游业、住宿业贴息补助资金支出307,203.10元。
22.2021年四季度文化旅游业、住宿业贴息补助资金支出247,331.14元。
23.2022年一季度文化旅游业、住宿业贴息补助资金支出307,162.22元。
24.北京大地旅游瑞丽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经费支出7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46,261.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7%。与上年相比增加52,370,121.26元,增长182.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工作需要,追加新冠感染疫情防控防治保障工作经费、瑞丽市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瑞丽古城产业发展扶持补助资金等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574,40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2,72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777,11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012,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部分公务接待活动未能正常开展。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05.00元,下降7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05.00元,下降79.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部分公务接待活动未能正常开展。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文旅行业考察调研2批次共计2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6,644.71元,比上年减少81,040.33元,下降8.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电信费用未能及时结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0,699.24元、水费13,266.22元、电费36,104.74元、邮电费8,968.42元、差旅费16,101.00元、维修(护)费1,160.00元、公务接待费690.00元、劳务费96,192.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180,339.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3,990.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134.0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70,069,794.31元,其中,流动资产22,724,779.25元,固定资产17,577,030.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2,452,402.21元,无形资产1,685,986.50元,其他资产5,629,596.0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8,200.42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820.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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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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