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公告

浏览量:4197    作者: 日期:2025/1/3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规定,现对瑞丽市2025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公告如下:

配备电梯的住宅、非住宅110元/平方米,低层住宅专有部位自用电梯除外;

未配备电梯的住宅、非住宅80元/平方米;

所有权非全体业主所有的地下室、专用车位(库)按照套内面积:配备电梯的110元/平方米、未配备电梯的80元/平方米。

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按《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财政部第168号令)执行。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