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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瑞丽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方案》

浏览量:35670   作者:  日期:2020/9/30

为便于全市各级各部门理解《瑞丽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说明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省、州医保、财政、税务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瑞丽市实际,制定《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167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107号)、《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德宏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转发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德医保发〔202062号)等文件精神,稳定参保覆盖率,提高困难群众参保率,确保2020年各类资助参保对象按标资助参保并应保尽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100%参保。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筹资标准、特殊群体资助参保标准、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缴费方式、筹资工作要求及部门职责等。

四、《方案》提出的创新举措

参保缴费群众自主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农信手机银行、pos机、自助设备(ATM机、银行柜台)、一部手机办税费等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提高经办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将缴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变为群众的自觉行为,不断优化缴费体验,提升征收水平,实现从“要我缴”到“我要缴”“轻松缴”的转变和提升,并通过一至三年的努力,逐步取消现金征缴。

方案原文: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