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财政局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6904    作者: 日期: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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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章;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管理;负责辖区驾驶人教育、考试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下设副科级机构 7个(行政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市中队、弄岛中队、畹町中队、姐告中队)。科级职数 15名(大队长 1[高配享受正科待遇],大队教导员 1[高配享受正科待遇],副大队长 3[高配享受副科待遇,其中 1名兼任姐告中队长],办公室主任 1名,车辆管理所所长 1名,机动中队长 1名,城市中队、弄岛中队、畹町中队中队长、指导员各 1名,姐告中队指导员 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强化源头隐患清零。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治理,严把车辆查验关和驾驶人考试关,重点清零“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检验、报废、违法及驾驶人审验、换证等源头隐患;

二是加强路面管控。加强路面执法,综合运用科技管控和警力巡逻方式,加强重点路段路面秩序整治。持续组织开展区域性、全路段、重点时段的专门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套牌、超员、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完善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持续推动农村道路五小工程建设。深化“畅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进村入户宣传活动;

四是开展宣传曝光警示行动。用好传统宣传阵地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矩阵建设,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

五是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存的安全隐患,辖区内国道320线、国道556线等公路安全隐患仍然客观存在,路面老化,特别是国道320线黑山门公路交通事故多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独立编制机构,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机构编制数为3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3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在职41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41人,其中在职民警38人,工勤人员3,实有临聘人员(辅警)153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在编实有车辆17,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总收入315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927.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25.12万元。

与上年财政总收入3611.94万元对比减少459.01万元,减少了12.71%,主要原因是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工程款预算减少,道路交通管理事故预防工作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52.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27.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5.1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7.81万元(本级财力1397.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957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7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516.94万元对比减少364.01万元,减少了10.35%,主要原因是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工程款预算减少,道路交通管理事故预防工作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52.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2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81万元,占总支出的47.74%,与上年对比减少577.51万元,减少了29.24%,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辅警)工资纳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530万元,占总支出的52.26%。与上年对比减少106.62万元减少了6.51%。主要原因是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工程款预算减少,道路交通管理事故预防工作经费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

1.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1969.94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和临聘人员(辅警)工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2040220执法办案支出777万元,主要反映专用设备、专用材料购置费,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支出;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8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4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1.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3.79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1.15万元,主要反映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31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5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9万元,项目支出87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0元);

4.资本性支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57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此项资金支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此项资金支出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此项资金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3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2万元,下降了6.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重点控制与公务活动最为密切的接待费开支,接待费严格执行标准,不讲排场,不摆阔气、杜绝浪费,发现超标准接待及时纠正,在接待活动中尽量减少陪同,节约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待费开支预算4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下降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830人次。主要上级督导、调研工作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9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6.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5.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9%;计划更新执勤执法用车2辆,购置后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减少变化原因主要重点控制公务活动、会议出差、减少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重点项目是智能交通一期、二期工程,一期总投入资金1606.15万元,本年预算项目经费321万无元,二期总投入资金3280万元,本年预算项目经费56万元。随着交通需求日益膨胀,交通拥堵日趋严重,传统的交通管理手段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必须建设干线诱导系统,合理地分布交通流,提高现有道路的使用效率;必须建设智能信号控制系统,减少车辆在交叉口的延误。因此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从车辆出行的各个方面改善管理手段,是提高现有设施运行效率,减少道路拥堵的必然要求。对提高交管部门对车辆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控制能力和决策水平,促进畅通、安全、高效的城市交通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不可预见费。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5.“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7.“款”款级科目反映政府履行某项职能所要从事的主要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64万元,与上年支出964.14万元减少145.5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200111

 

   [附件: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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