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再就业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量:24522    作者: 日期:2019/2/12

根据《云南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瑞丽市财政局关于对2017年度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通知》(瑞财〔2018〕165号)的要求,云南云岭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瑞丽市财政局预算股委托,于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对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2017年再就业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的背景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瑞丽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加强组织保障,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创业培训、创业扶持力度,做好创业保障,争取就业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扶持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项目,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失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再就业资金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吸引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和灵活就业,培养群众创业就业意识,提高瑞丽市群众就业创业能力。

2.项目设立的依据

《云南省人民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6〕193号)、《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失业发展计划>的通知》、《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瑞丽市人社局2017年再就业项目共安排预算资金514万元,包括中央资金449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5万元。其中:依据《关于追加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瑞财社〔2017〕0554号)安排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24万元;《关于追加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瑞财社〔2017〕0224号)安排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325万元;《关于追加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瑞财社〔2017〕0524号)安排再就业市级配套资金65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瑞丽市人社局2017年再就业项目实施内容共分为三部分,一是扶持公益性岗位补,为市扶贫办、畹町开发区工管委、市工业和商务局、各乡镇、社区等多个部门提供基本的人员安置补贴保障;二是针对瑞丽市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众进行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以培训带动就业创业;三是针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满40周岁以上的城市户籍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具备符合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按标准予以社会保险补贴。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一是通过扶持公益性岗位资金项目的实施,提供基本的人员安置补贴保障、建成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覆盖各乡镇、社区的全市联网的就业失业登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网络系统。各级基层平台为城乡居民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服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各项服务,扩大和稳定全市城乡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二是通过职业培训项目的实施带动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三是通过社会保险补贴项目的实施,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瑞丽市人社局关于再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瑞丽市人社局2017年再就业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通过调整资金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17年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514万元,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116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2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培训人次1.55人次;2017年增创业主体1128户,创业带动城乡就业人数2368人,“四项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比较规范。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云南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427号);

3.《德宏州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全州2017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新增转移就业计划的通知》;

4.《瑞丽市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委托培训协议》;

5.《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6〕193号);

6.《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再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分析比较法、实地考察法等,系统、科学的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审阅资料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通过查阅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立项背景、依据、目的、过程管理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

通过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分析比较法

依据项目管理制度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3.实地考察法

通过实地抽样,对照项目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查看,核对项目管理制度等文件,了解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10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

“过程”指标由“项目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自评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等。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完成时效及项目完成的质量。

“效果”指标由“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达到的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评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5分);良(85分≤得分<95分);中(60≤得分<85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瑞丽市人社局2017年再就业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88.45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13

86.67%

过程

20

11

55%

产出

35

35

100%

效果

30

29.45

98.17%

 

100

88.45

88.45%

瑞丽市人社局2017年再就业资金项目基本按计划完成各项内容,完成情况较好:一是扶持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08人;二是职业培训学员777人、职业技能鉴定学员99人;三是社会保险补贴人员309人。通过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基本的人员安置补贴保障、扩大和稳定全市城乡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创业就业,但实地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情况。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一是绩效目标的设定。瑞丽市人社局2017年再就业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瑞丽市人社局职责密切相关;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根据瑞丽市人社局提供的《瑞丽市人社局关于再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瑞丽市人社局未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

二是资金到位率方面,该项目涉及中央和市级两级财政资金,其中中央资金分为325万元和124万元两批次共449万元分别由《关于安排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社〔2017〕13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社〔2017〕252号)下达,市级配套资金65万元由《关于追加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瑞财社(〔2017〕0524号)下达,资金到位率为100%。

三是资金到位及时率方面,实地评价中所有中央、市级资金均于2017年内足额下达。

(二)过程情况分析

瑞丽市人社局2017年再就业资金项目实施责任主体明确,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能够按照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档案管理规范。但未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和特点,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绩效自评工作不完善,未结合项目预算批复绩效指标及项目特点制定个性指标。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管理情况

   瑞丽市人社局根据《云南省人民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6〕193号)、《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失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等相关管理办法实施该项目,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由瑞丽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但未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云南云电电子信息职业培训学校签订了委托培训协议,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开展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瑞财〔2016〕159号)》要求按时提交自评报告,资料报送完整,但未按照办法要求建成立效自评工作小组,未在共性指标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设置个性化的指标。

    2.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合规性

    实地评价中,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拨付程序符合规定,资金适用范围与预算批复基本一致,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

  (2)会计核算规范性

    实地评价中,项目资金核算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均建立了专账管理,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记账、报账基本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未发现存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资金使用率

截至评价日,瑞丽市人社局2017年就业补贴项目各级补贴资金预算批复 万元,实际到位514万元,根据瑞丽市汇总数据,2017年累计使用资金51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2. 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再就业资金项目扶持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08人;职业培训学员777人、职业技能鉴定学员99人;社会保险补贴人员309人。各类补贴均按《云南省关于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8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补贴,无违规发放的情况。

3.产出时效

通过实地评价核实,各类补贴均按时发放,未发现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或未发放补贴的情况。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一是瑞丽市人社局2017年投入扶持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92.7万元,为市扶贫办、畹町开发区工管委、市工业和商务局、各乡镇、社区等42个部门提供了基本的人员安置补贴保障和建成了一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覆盖各乡镇、社区的全市联网的就业失业登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网络系统。各级基层平台已能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服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各项服务,为扩大和稳定全市城乡就业、促进社会保障等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是投入培训补助资金及鉴定补助资金,培训人数777人、职业技能鉴定学员99人,以培训带动就业创业,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人员的创业就业能力和意识。

三是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其中: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20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108人,鼓励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满40周岁以上的城市户籍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具备符合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可持续影响

瑞丽市人社局2017年共完成扶持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08人;职业培训777人;职业技能鉴定99人;社会保险补贴309人较2016年度持续增长

3.满意度

本次共计发放问卷36份,回收有效问卷36份,综合满意度为94.50%。其中,补助对象发放问卷16份,回收有效问卷16份,满意以上问卷16份,满意度为100.00%;培训对象发放问卷10份,回收有效问卷10份,满意以上问卷10份,满意度为89.00%

2:调查问卷分析情况表

序号

问卷发放对象

回收有效问卷数

满意度

问卷内容分析

4A

补助对象

37

88.19%

1.调查对象中100%的补助对象均为从除人社部门宣传和亲友介绍外的其他方式了解到再就业补贴的相关政策;
2.所设置的其余满意度选项得分均为100%。

WB

培训对象

20

84.8%

1.100%的培训对象认为培训内容类别的选择较少,“您是否有其他类型的培训内容选择?”一项的满意度仅为50%,

2. 100%的培训对象认为参加培训的时间对生产生活会产生部分影响?“参加培训的时间对您的生产生活会不会造成影响?”一项的满意度仅为50%。

六、存在问题

(一)部分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项目实施主体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深入,部门内部缺乏有效的绩效管理统筹协调机制。

    一是设置的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瑞丽市人社局未根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绩效指标。

二是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到位。部门未按照办法要求建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开展自评但未在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部门履职工作特点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编制和完善部门个性绩效指标。

(二)未制定实施方案未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实地评价中,瑞丽市人社局未按照方案要求,针对再就业资金项目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机构,由瑞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实施,未制定实施方案,未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未形成的检查记录(如:检查结论、报告或通报等),产生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管理意识不强,部门内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或项目考核制度。

七、建议

(一)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绩效管理主体意识,充分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主动性,并采取组织集体学习、培训等方式将该理念灌输项目实施主体,增强对项目绩效管理的意识,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修改、完善,编制合理完整的绩效目标。

(二)提高项目管理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管理意识,充分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针对项目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二是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形成相关检查记录,积极运用(整改)项目监督检查或考核结果。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表

3.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4.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2081210304D810

 [附件:2-正文扉页(正式报告)

 [附件:3-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再就业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附件0:附件扉页

 [附件:5.1-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附件:5.2-附件2: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表]

 [附件:5.3---附件3: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附件:5.4.1-附件4-1:瑞丽人社再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附件:5.4.2-附件4-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